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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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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農漁發〔2019〕8號
2019年3月8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農漁發〔2019〕8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踐行鄉村振興戰略,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嚴厲打擊涉漁違規違法活動,確保漁業生產秩序持續好轉,我部在總結前兩年「亮劍」系列漁政執法行動的基礎上,決定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現將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徐叢政

電話:010–59192997、59192915(傳真)

郵箱:yuzhengchu@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 季偉彬

電話:021–62453016、62457625(傳真)

郵箱:changyuzheng@agri.gov.cn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工程研究所 陳海雲

電話:010–68697611、68699100(傳真)

郵箱:cnfmdata@163.com

農業農村部

2019年3月8日

「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為加強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我部決定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稱「亮劍2019」行動)。為確保行動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積極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情況對漁政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關鍵領域,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厲整治對漁業資源破壞大、社會反映強烈的違規違法行為,保障漁業高質量發展,維護漁區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保護漁民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推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

二、行動目標

深入推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有效落實海洋及內陸大江大河(湖)休禁漁制度,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等違規網具,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漁業行為,保護漁業資源及水域生態,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揮涉外漁業綜合管理協調機製作用,建立健全漁政與海警、公安等相關部門執法協作機制,鞏固完善我與周邊國家漁政部門間聯合執法機制。

三、組織領導

(一)「亮劍2019」行動由農業農村部統一領導,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以下稱「漁業漁政局」)會同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稱「長江辦」)負責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局(以下稱「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具體落實。

(二)「亮劍2019」行動成立指揮部,指揮長由漁業漁政局張顯良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長江辦馬毅主任、漁業漁政局劉新中副局長擔任,成員包括漁業漁政局、長江辦以及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負責同志。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漁業漁政局。

四、行動任務

「亮劍2019」行動包括以下10個具體專項執法行動。

(一)海洋伏季休漁專項執法行動

2019年伏季休漁制度與2018年保持一致。各地要貫徹落實《漁業法》相關規定,繼續堅持「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宣傳海洋伏季休漁政策,督促海洋捕撈漁船(包括捕撈輔助船,下同)按時回船籍港休漁,抓好伏季休漁期間漁港檢查、海上巡查、案件辦理等重點工作。5月1日啟動專項執法行動。

1.重點區域。在陸上,強化漁港監管,掌握所轄漁船動態,實施「依港管船」「定人聯船」,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在海上,會同海警等部門強化「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北緯35°線」「北緯26.5°線」「省際交界線」等分界線兩側海域執法。

2.重點時段。海洋伏季休漁初期,重點抽查漁船在港情況,實現船進港、人上岸、網入庫、證集中;中後期,根據不同海區開漁時間,會同海警等部門加大港口、海上巡查力度、頻率,嚴查提前出海和跨區作業等行為。適時組織省際間漁政交叉執法行動。

3.重點對象。將未按規定回船籍港休漁漁船、異地掛靠漁船、大型冷凍船、「刺改拖」「圍改拖」漁船以及海事法院扣押漁船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4.特殊品種。嚴格監管特殊經濟品種專項捕撈行為,對沒有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不按規定組織生產的,取消其本年度專項捕撈資格和次年專項捕撈許可證申請資格,並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承擔單位:沿海各省(區、市)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二)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專項執法行動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以及《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長江流域專項捕撈管理制度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漁民退捕轉產,重點抓好刀鱭、鳳鱭、中華絨螯蟹三種天然資源生產性捕撈的禁捕和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

1.重點區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口、鄱陽湖、洞庭湖等重點水域和非法捕撈問題突出的其他水域。

2.重點對象。依法查處長江流域刀鱭、鳳鱭、中華絨螯蟹生產性捕撈行為,水生生物保護區內非法捕撈行為以及違反禁漁區、禁漁期規定的捕撈行為;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調查處理涉水生生物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和其他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態、生境的行為。

3.聯動執法。發揮長江漁政特編船隊作用,強化執法合作、聯勤聯動、聯合辦案。在非法捕撈多發、易發水域,落實屬地責任,開展分片包幹、蹲點駐守式檢查,在省際交界水域,組織開展聯合巡航執法,明確管理目標,提升管理效能。

承擔單位:長江流域各省(市)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三)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專項執法行動

充分發揮涉外漁業綜合管理協調機製作用,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部門間協調聯動機制,集中執法力量,加大涉漁「三無」船舶清理取締、拆解工作力度,辦理一批典型案件。適時組成由中央有關部門牽頭、相關涉海部門參與的工作組,赴沿海重點地區集中調研、推進清理取締工作。

1.重點時段。伏季休漁期,集中開展清理取締,加大海上執法、漁港巡查力度,擠壓涉漁「三無」船舶活動空間。在海上,發現從事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涉漁「三無」船舶以及套牌漁船,一律扣押回港。

2.依港查船。對停靠在漁港內的「三無」以及標識不規範的船舶,採取禁止離港、指定地點停靠等強制措施。經查實屬涉漁「三無」船舶的,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對套用其他漁船證書製造或購置的漁船,一律按「三無」船舶處理。

3.取締拆解。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對沒收的涉漁「三無」船舶公開集中拆解,以案說法,充分發揮震懾作用。要進一步探索異地、聯合辦案模式,為清理取締工作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經驗。

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四)違規漁具漁法清理整治專項執法行動

貫徹落實《漁業法》相關規定,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排查網具生產、經營企業,對生產、經營禁用漁具的,依法處罰。依託漁港、碼頭等船舶停泊點集中整治違禁違規漁具。嚴肅查處使用禁用漁具和網目尺寸嚴重偏離國家規定的漁具行為。

1.休漁禁漁期整治。在海洋伏季休漁期、內陸大江大河(湖)禁漁期,加強在港漁船排查,對裝載禁用漁具的,依法予以沒收;對網目尺寸不符合規定的,要責令更換,對拒不更換使用違規網具的,依法處罰。

2.生產季節整治。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深入推進海洋違規漁具整治「清網」行動。將使用禁用漁具和網目尺寸嚴重偏離國家規定的漁具,特別是拖網、張網等主要作業方式作為執法重點,嚴厲打擊、堅決查處;對漁獲物幼魚比例不符合國家通告要求的,依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3.集中銷毀。對沒收的違規漁具集中公開銷毀,以案說法,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傳遞打擊違規漁具的堅定決心,形成震懾。

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五)內陸大江大河(湖)禁漁期專項執法行動

廣泛宣傳內陸大江大河(湖)禁漁制度通告,讓漁民群眾熟知禁漁區域、禁漁時間、禁止作業類型和有關要求。從3月起,依次啟動「亮劍2019」禁漁期專項執法行動。

1.管住漁船。對轄區內的漁船登記造冊,掌握每艘漁船禁漁期間動向,確保人上岸、網入庫、證集中。

2.強化巡查。在海河、遼河、松花江、錢塘江、黃河、淮河、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開展水上、陸上禁漁巡迴檢查,對非法捕撈活動易發、高發水域和交界水域,要實行高頻巡查、駐守檢查和聯合執法,確保禁漁秩序平穩。特別是對首次禁漁的海河、遼河、松花江、錢塘江流域,各地要重點關注、加大巡查力度,確保首戰成功。

3.加強總結。對於首次禁漁的地區,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工作階段性小結和禁漁總結,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總結經驗教訓,按流域統計好專項執法行動並及時上報相關情況。

承擔單位:沿海河、遼河、松花江、錢塘江、黃河、珠江、閩江等流域各省(區、市)及海南省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六)渤海綜合治理專項執法行動

貫徹落實《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重點突破與全面推進相銜接,推進漁港、漁船、海水養殖綜合治理體系構建和完善。

1.依法依規推進海水養殖治理。以遼東灣頂部海域、普蘭店灣、萊州灣為重點,按照地方人民政府《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劃定的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允許養殖區管控要求,依法拆除非法的網箱網圍養殖設施,規範和清理灘涂與近海海水養殖。2019年底前,完成非法和不符合分區管控要求的海水養殖清理整治。

2.紮實推進海洋捕撈綜合治理。全面清理取締「絕戶網」等對漁業資源和環境破壞性大的漁具,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會同海警部門,堅決查處違反《渤海生物資源養護規定》使用禁用拖網的捕撈行為,加大渤海重點海域、重點時段執法力度。結合漁港摸底排查工作,加強含油污水、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漁業垃圾等清理和處置。規範漁船水上拆解活動,嚴厲查處沖灘拆解行為。嚴格執行渤海海區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制度,嚴厲查處漁船向水體超標排放含油污水行為。

承擔單位:天津、河北、遼寧、山東省(市)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七)打擊電魚活動專項執法行動

加強與水利部門的合作,推動將執法行動納入地方「河長制」「湖長制」績效考核體系相關工作,具體行動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開展打擊電魚活動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農辦漁〔2018〕71號)執行。

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八)邊境交界水域專項執法行動

加強雙邊執法合作,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越界捕撈,保護邊界漁民合法權益,樹立負責任漁業國家形象。

1.中俄邊境水域。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松阿察河、興凱湖等中俄邊境水域,開展重點區域布控和水面巡查,重點打擊持證漁民越界捕撈,禁漁期、禁漁區非法捕撈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大馬力快艇越界捕撈。5—6月份和9月份,在黑龍江、烏蘇里江邊境水域,分別開展中俄漁政部門春季和秋季漁政聯合檢查,重點打擊鱘科魚類、秋鮭違法捕撈及越界捕撈等違法行為。

承擔單位:黑龍江省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2.中朝邊境水域。在遼寧省水豐水庫、吉林省雲峰水庫,鴨綠江吉林白山、通化段,圖們江幹流及其主要支流紅旗河、琿春河,聯合公安、海事開展非法捕撈治理,嚴查無證生產、越界捕撈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邊境漁業生產秩序。

承擔單位:遼寧、吉林省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3.中老邊境水域。在瀾滄江開展中老漁政聯合巡航執法,保護和修復瀾滄江水生生物資源。

承擔單位:雲南省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4.中越邊境水域。在北崙河加大執法力度,打擊越界捕撈行為。推動開展同步漁政執法行動。

承擔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九)漁業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

根據《安全生產法》《漁業船舶檢驗條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健全領導體制和機構隊伍,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防汛防台、應急值守、事故調查處理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化培訓教育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保障漁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突出休漁期等重點時段、漁港等重點區域,水陸聯動,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

1.適航性執法。對漁船安全救生、消防、防止污染環境的設備設施配備,安全信息終端設備配備及使用,船員最低配員標準執行,船名號刷寫、焊接、製作安裝等情況,強化檢查力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漁船,責令現場或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禁止離港,已經離港的,責令返回港口並依法處罰。

2.重點設備執法。對擅自拆除漁船有關航行、作業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環境的重要設備、部件,擅自改變漁船噸位、載重線、擅自更換主機甚至擴大主機功率等進行專項整治,依法責令整改、處罰。

3.「脫檢」漁船執法。通過海陸聯合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進行船舶檢驗的漁船進行整治。對仍在營運作業的,依法責令停航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不檢的,依法處罰。

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十)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專項執法行動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非法捕捉、繁育、展示展演、出售購買利用等涉水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加大對水生野生動物展演場所的執法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相關管理工作。

1.嚴厲打擊盜捕行為。加強日常巡護力度,重點關注自然保護地、重要棲息地等關鍵區域和斑海豹、海龜等關鍵物種,在水生野生動物繁殖期、洄游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執法。對發現的盜捕行為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辦理一批典型性案件,提高法律震懾力。

2.規範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加強對出售、購買、租借、自繁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活動的規範管理,避免相關活動對水生野生動物野外資源造成破壞。對海洋館等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展演單位及經營利用場所進行清查,核實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數量、來源、養殖條件等關鍵信息,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處理。

3.廣泛開展保護宣傳。利用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世界海龜日、水生野生動物科普宣傳月等關鍵時間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保護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海洋館、科研單位的作用,對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開展日常性科普宣傳。通過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對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關注程度和參與熱情,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五、工作要求

(一)統籌推進工作。「亮劍2019」行動是保障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水域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實際,突出重點和關鍵領域,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合理布局、統籌安排各項執法任務,確保執法成效。要明確一名廳局級負責同志擔任行動指揮部成員、一名處級幹部作為聯絡員(見附件1),並按時調度行動成效(見附件2)。在做好專項執法行動的同時,要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統籌推進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水產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漁港水域環境污染整治等相關執法工作。

(二)完善執法機制。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外事、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市場監管、海警等部門的溝通聯繫,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推動建立完善聯合執法、聯合辦案機制,強化行刑銜接,提升執法效能。要主動溝通協調、統籌執法力量,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聯合執法、聯動執法,形成水陸執法閉環。突出震懾作用,各地在執法行動中對於發現的大案要案,要敢於碰硬,堅決查處,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三)創新執法制度。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機構改革以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動態,立足職能,創新方式方法,在工作手段、資源整合、搭建平台等方面加強創新,提升漁政執法能力和權威。要研究出台漁業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強與各部門對重點漁業違法行為人實施聯合懲戒。建立健全漁政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執法協查通報等制度,提升執法效能。完善「有舉必查、查實必究」的舉報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開展漁政執法監督性評估,全面評估漁業法律法規和重點資源養護制度落實情況,提供決策參考。

(四)助力掃黑除惡。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要求,主動將漁政執法工作融入本地區掃黑除惡總體安排,將漁業領域涉黑涉惡線索向公安機關通報,配合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重點打擊使用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捕撈、組織船舶非法越境偷捕、電毒炸魚和海洋捕撈中劃地為界、漁港碼頭「扒皮」等涉黑涉惡活動。

(五)積極宣傳引導。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將執法宣傳擺到更加突出位置,與執法行動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加強「以案釋法」,特別是對重大漁業犯罪案件查處的宣傳,推動涉漁犯罪案件在重點漁區進行公開宣判,強化警示作用。利用「中國漁政」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各地漁政執法重大案件,強化執法效果宣傳,及時回應執法行動中的熱點敏感信息。

(六)強化執法保障。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中央《關於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積極主動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加強與同級財政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將隊伍運行經費、執法裝備建設經費及罰沒物品處置經費納入保障。要加強漁政隊伍執法行動期間的工作、生活保障,保護漁政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護漁政人員依法履責不受干擾。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杜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堅決清除為涉漁違規違法行為、特別是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害群之馬」,打造一支忠誠乾淨擔當、黨和人民滿意的過硬漁政執法隊伍。

「亮劍2019」行動指揮部成員、聯絡員名單於3月15日前,上半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於7月15日前,海洋伏季休漁執法行動工作總結於9月底前,全年執法行動工作總結於12月10日前報送至漁業漁政局(工作總結及統計數據電子版請同時報送至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漁業工程研究所)。涉及長江流域漁政執法任務的相關材料同時抄報長江辦。

附件:1.「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指揮部成員、聯絡員名單

2.「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抄送:遼寧省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

附件:農漁發〔2019〕8號: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ceb

      農漁發〔2019〕8號: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9」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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