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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整省推進示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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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整省推進示範工作的通知
農辦市〔2018〕19號
2018年6月5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整省推進示範工作的通知

農辦市〔2018〕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根據《農業部關於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轉型升級的意見》(農發〔2018〕1號)和《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的實施意見》(農市發〔2016〕7號)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部將繼續開展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整省推進示範,督導遼寧、江蘇、江西、河南、四川和吉林、黑龍江、浙江、重慶、貴州等省份做好建設運營工作,並在自願申報、競爭性遴選的基礎上,新增天津、河北、福建、山東、湖南、廣東、廣西、雲南等8省份開展整省推進示範,同時鼓勵其他省份自行開展有關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遼寧、江蘇、江西、河南、四川等5個省到2018年底要完成全省範圍內益農信息社全部建設任務,實現站點全覆蓋、服務無盲區、運營可持續的任務目標。吉林、黑龍江、浙江、重慶、貴州等5省份要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18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8〕13號),到2018年底完成建設任務目標。到2018年底,天津、河北、福建、山東、湖南、廣東、廣西、雲南等8省份要分別建成運營1473個、19546個、5763個、29687個、9582個、7893個、5710個、4789個以上的益農信息社,益農信息社在行政村的覆蓋率達40%以上。示範省份要廣泛聚合各類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資源,強化益農信息社服務功能,確保公益服務、便民服務、電子商務、培訓體驗服務有效落地,要建立市場化運營機制,以省為單位遴選確定產權清晰、權責明確、誠信守法、有經濟實力和運營活力的建設運營企業。益農信息社、村級信息員、省縣農業農村部門、運營商和服務商都要按照農業農村部的統一部署接入國家信息進村入戶公益平台並開展在線服務。自行開展整省推進的省份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績效目標,並嚴格按照我部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益農信息社建設運營。示範省份要按照《信息進村入戶村級信息服務站建設規範》要求,嚴格按照「六有」標準,充分利用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農村黨員遠程教育等設施條件、場所設備,以及市場化的金融服務、通信、電商等現有服務網點,開展改建或新建,加快建設益農信息社。在考慮服務半徑、人口數量等因素基礎上,益農信息社要優先覆蓋貧困地區,充分發揮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的作用。除標準型益農信息社之外,要根據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際需求,建設一定數量的簡易型和專業型益農信息社,並結合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縣級和鄉鎮級中心社建設,還可以貼合實際豐富站點建設類型。示範省份要統一使用「益農信息社」品牌,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統一設計製作門頭門牌、統一編號。示範省份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益農信息社運營工作,突出公益服務核心功能,強化公益服務、便民服務、電子商務和培訓體驗服務「四項」服務全面落地,切實發揮服務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的作用。

(二)嚴格選聘培訓村級信息員。示範省份要按照「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務、會經營」的原則,制定細化村級信息員遴選、培訓、上崗、管理和考評標準,優先從返鄉下鄉人員和有志於從事信息服務的農村青年中選聘。村級信息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示範省份應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培訓體系、項目的作用,引導組織運營商積極參與,將傳統手段與現代手段相結合,開展全方位、多元化、立體式的村級信息員培訓,持續提升。示範省份要依託信息進村入戶,全面開展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創新培訓內容和方式,讓手機成為農民發家致富的好幫手。

(三)進一步集聚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資源。示範省份要按照《信息進村入戶服務規範》要求,整合接入農業農村部門公益服務資源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涉農公益服務資源,改造升級12316農業公益服務體系,依託益農信息社探索創新信息採集方式,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強信息化新技術、新產品的發布推廣和培訓體驗服務,同時指導運營企業整合經營性服務資源,實現服務資源的數據化和在線化。示範省份要以國家信息進村入戶公益平台為基礎,加大信息和服務資源整合力度,將益農信息社打造成為農服務的一站式窗口。

(四)完善可持續的市場化運營機制。示範省份農業農村部門應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聯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擇運營商,承擔全省益農信息社的建設和運營工作。運營商可以是1家企業,或是多家企業聯合組建的1個新主體。運營商應熟悉農業農村特點,有長期從事農業農村信息化業務經驗的企業優先。運營商不是終身制,要組織年度考核,考核不達標又不能及時整改的可以更換。示範省份選定運營商後,應報農業農村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備案。示範省份要不斷完善「政府+運營商+服務商」三位一體的發展模式,優化運營企業與益農信息社一體運作、共建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機制,構建部省共建、省級統籌、縣為主體、村為基礎、社會參與、合作共贏的建管機制和市場化運行機制。

(五)統籌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重點工作。示範省份要堅持把信息進村入戶作為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抓手,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依託益農信息社,統籌推進農業信息服務、農業電子商務、農業物聯網、農業農村大數據發展、農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和農業特色互聯網小鎮建設,強化互聯網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和創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四類」服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示範省份要在農業農村部信息進村入戶工作推進組的指導下,推動將信息進村入戶作為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成立由省(區、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各相關部門、單位參加的工作領導機構,統籌協調資源,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落實。示範省份要按照我部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實施方案,各市縣也要依據省里的實施方案安排統一實施,防止各自為政,堅決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島」。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同時,積極探索與銀行、保險、通信、電商等企業合作,因地制宜採取PPP等方式建設運營益農信息社。吉林、黑龍江、浙江、重慶、貴州等5省份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落實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支持,同時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把控資金使用方向,明確資金用途,細化支持方式,強化政策公開,加強績效評估,落實監管責任,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用出效益。

(三)做好監督考核。我部將對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整省推進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實行績效考核,並定期通報各省份完成情況。示範省份農業農村部門要細化項目推進措施,建立完善監督考核和通報機制,加強益農信息社建設驗收和運營考核,強化資金監管,明確進度安排,確保年底順利完成目標任務。

(四)切實防範風險。示範省份要在我部相關制度規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公益服務職責、商業服務內容及標準、法律責任,細化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能力建設,有效防控技術、經營和法律風險。要堅持目標導向,強化制度執行,強化監督管理,嚴格激勵約束,嚴格責任落實,探索將信息進村入戶納入地方黨委政府績效考核。要以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務為主線,緊扣信息資源開展經營服務,不允許以盈利為目的進行物資商品的購銷、廣告推銷以及開展金融、保險、擔保產品等經營。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6月5日

附件:農辦市〔2018〕19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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