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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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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辦科〔2021〕11號
2021年4月25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農辦科〔2021〕11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有關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快開發鄉村人力資本,提高農民(含國有農場農工)科技文化素質,按照農業生產發展項目實施要求,現就做好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抓重點、抓要害、抓落實,樹立系統觀念,注重統籌協調,堅持「需求導向、產業主線、分層實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訓與學歷教育協同、提升能力與延伸服務銜接,統籌推進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能力提升、種養加能手技能培訓、農村創新創業者培養、鄉村治理及社會事業發展帶頭人培育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等行動,培養適應產業發展、鄉村建設急需的高素質農民隊伍。

二、重點任務

圍繞保供、銜接、禁漁、建設、要害、改革等重點任務,以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為重點,加快培養各類鄉村振興帶頭人,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副產品有效供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實有力的人才支撐。

(一)全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副產品有效供給。聚焦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圍繞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主要糧食作物開展防災減災、科學施肥用藥、低碳綠色等技術培訓,提升種植水平,促進糧食豐收。因地制宜開展棉油糖、果菜茶和中藥材等經濟作物生產管理培訓,提高產業發展水平。加強農機手培訓,提高駕駛操作水平。加強生豬養殖培訓,助力恢復生豬產能。圍繞牛羊發展五年行動計劃和奶業振興需求,加強牛羊養殖戶和奶農培訓,提高養殖效益。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培訓,提升生物安全水平。聚焦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海洋牧場建設,大力培養現代漁民,促進漁業提質增效。突出農業生產「三品一標」(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糧食節約、農產品質量安全等培訓內容。加強良種識別、選購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培訓,促進農民選用良種。加強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土壤培肥改良、測土配方施肥、高標準農田建設與管護等技術培訓,增強農民保護耕地意識,提升和改善耕地質量,建設好、管護好高標準農田。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切實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持續做好脫貧地區農民教育培訓工作,保持投入力度、覆蓋範圍和支持政策總體穩定。圍繞脫貧地區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加強特色產業發展帶頭人的生產技術、品牌打造、電商營銷、金融信貸、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訓,提升示範帶動能力,促進脫貧地區特色產業可持續發展。加強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實用技術培訓,提升可持續脫貧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三)有效支撐長江「十年禁漁」。長江流域各省(直轄市)要針對有意願發展稻漁綜合種養、池塘養殖、水產品加工、休閒漁業的退捕漁民,開展水產養殖、水產品加工、休閒漁業等實用技術培訓,提升產業發展能力。面向參與資源養護的退捕漁民,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培訓,提升從業能力。面向務工就業的退捕漁民,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能力。

(四)着力促進返鄉入鄉創業創新。重點面向院校畢業生、農民工和退役軍人等返鄉入鄉群體,幫助其補齊農業農村知識短板,厚植知農愛農情懷,更好地融入鄉村和農業產業。加強創業創新群體技術技能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充分利用好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為返鄉入鄉創業創新群體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基礎平台。

(五)全面支撐鄉村建設行動。面向村「兩委」成員,開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規、村莊建設管理等方面培訓,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範戶,培養一批農村基層治理人才。從農民中培養調解仲裁、信息電商、環境衛生、文旅體育、農村改廁等專業人才,打造一批鄉村社會事業帶頭人。聚焦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統鄉土文化等培訓,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加強農民生態文明、農業綠色發展培訓,助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強鄉村規劃、休閒農業、鄉村康養、冷鏈物流、農產品加工等技能培訓,完善鄉村產業體系。

三、工作要求

圍繞重點任務,充分發揮農民教育培訓體系作用,整合利用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分層分類開展全產業鏈培訓,強化教育培訓質量效益提升,加強培育成果示範推廣,發展壯大高素質農民隊伍。

(一)實施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按照《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確保培訓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積極爭取省級財政支持,擴大培訓覆蓋面。緊密圍繞各地主導特色產業,開展種養、加工、銷售全產業鏈培訓,鼓勵各地按產業開設專題班。根據人才發展需求分層開展培訓,農業農村部主抓領軍人才培訓,省市抓好示範性培訓和區域性培訓,縣級重點抓好生產管理服務和技能培訓。依據農業生產季節合理設置培訓時長,結合農時分段開展培訓。堅持訓育結合,強化訓後技術指導和跟蹤服務,支持受訓農民創辦領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實施好百萬鄉村振興帶頭人學歷提升計劃。加大高職擴招政策宣傳力度,鼓勵高素質農民報考職業院校,積極爭取學費減免等補助政策,支持更多高素質農民提升學歷層次。支持涉農高校探索定製定向培養模式,滿足高素質農民提升學歷的需求。鼓勵農民參加繼續教育,促進農民終身學習,持續更新知識能力。推進農民短期培訓、職業培訓和學歷教育銜接貫通,探索建立農民學分銀行。用好鄉村振興人才培養百所優質校資源,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推廣的人才培養模式,鼓勵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介本省人才培養優質校,聚集更多優質資源培養鄉村振興帶頭人。

(三)優化高素質農民培育形式手段。根據培育對象和培訓內容制定差異化的培訓計劃,綜合採用課堂教學、實習實踐、線上培訓等多種培訓形式,優選授課教師和精品教材,提高培訓針對性和質量效果。依託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產業強鎮、對台農業園區、科技小院、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平台和基地設立實訓基地,培養用好農民講師,大幅提高實習實踐在培訓中的比重,生產技術培訓以實訓為主。依託全國農業科教雲平台等在線學習平台,開展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和考核,鼓勵農民自主學習。統籌用好區域內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提倡學優學先,本地資源不足時可開展跨區域學習交流。繼續與婦聯組織聯合開展高素質女農民培訓,與共青團組織聯合開展鄉村振興青年先鋒評選推介,與科協組織聯合實施農民科學素質行動,推進融資擔保培訓,可根據實際需求開設專題培訓班。

(四)強化高素質農民培育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農民教育培訓主體力量作用,同時開展摸底調查、培訓組織、項目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教育資源開展面向農民的學歷教育,培養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引導農業科研院所和農技推廣機構發揮科技優勢,為高素質農民提供技術培訓和跟蹤指導。鼓勵農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等承擔農民實習實訓任務。引導市場化教育培訓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有序規範參與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規範市場主體培訓行為。

(五)示範推廣高素質農民培育成果。積極申請高素質農民扶持政策,促進高素質農民更好發展。系統總結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好經驗好做法,搭建各類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辦好農民教育培訓論壇和農民技能大賽。指導農民專業技術協會、產業聯盟等發揮作用,幫助高素質農民抱團發展、協作發展、互補發展。繼續遴選推介優秀學員、優秀教師、優秀工作者,評選精品課程、優質教材和受歡迎培訓機構,樹立宣傳先進典型,引導學優爭先,積極弘揚「學習光榮、素質高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高素質農民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加強黨對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全面領導,把農民教育培訓納入地方「三農」工作和鄉村振興重要議程,明確職責分工,保障資金投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管理,任務落實到人。各地要加強黨史學習教育,將農民教育培訓與黨史學習教育有機結合,統籌推進、系統部署,教育引導農民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主動加強與婦聯、共青團、科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加強工作監管。落實落細《高素質農民培訓規範(試行)》各項工作要求,加強培育全過程監管。對標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考核中的農民教育培訓指標任務,採取切實措施提高參訓農民滿意度。健全完善績效管理,依託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開展績效評價。各省份做好轄區內項目監管和績效評價工作,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資金掛鉤機制,做好培育計劃資金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信息化管理。利用農民教育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培訓在線監管和績效評價,組織參訓農民對培訓教師、培育基地、培訓組織和培訓效果進行線上評價。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訓信息統計和發展情況監測,實現參訓農民基本信息100%入庫,培育全程可監測可追溯。

(四)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建設農民田間學校和網絡教室,為線上線下培訓有機融合提供條件保障。建設專職師資隊伍,選聘兼職講師,培養農民講師,用好各類共享師資。強化教材規劃建設,督促指導培訓機構選好用好培訓教材。

請於2021年6月30日前將省級實施方案,12月31日前將2021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報送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

聯繫人:胡越 電話:010-59193080

電子郵箱:kjsjyc@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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