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發布《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2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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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發布《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21年版)》的通知
農辦漁〔2021〕15號
2021年9月13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發布《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21年版)》的通知

農辦漁〔2021〕15號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漁業)廳(局、委),北京市農業農村局,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各遠洋漁業企業:

為全面提升遠洋漁船裝備水平,逐步實現遠洋漁船的專業化、標準化、現代化,我部於2018年發布了《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18年版)》。近年來,為適應遠洋漁業政策調整以及遠洋漁船發展的新變化、新需求,我部組織專家對上述參數系列表進行了完善,制定了《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21年版)》(以下簡稱《參數系列表》),現予以發布。

新建造的遠洋漁船參數應符合我部發布的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要求,其中,更新建造的遠洋漁船原則上只允許在舊船基礎上上調一檔,上調超過一檔的,可將兩艘及以上遠洋漁船合併更新建造為一艘遠洋漁船,或報請我部組織專家統一研究論證後確定;未發布的船型、我國締結或加入的區域漁業組織或入漁國政府有明確規定的除外。新建造遠洋漁船的穩性、安全設備及防污染裝備的配置,應滿足相關規定及有關國際公約要求,確保其安全性、環保性;船機槳配合和艙容布置合理,總體布置、艙室及漁撈設備布局合理,具有良好的適漁性、適居性和高效運行性。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自通知生效之日起,我部受理的遠洋漁船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將嚴格按《參數系列表》的要求予以核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發布〈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18年版)〉的通知》(農辦漁〔2018〕69號)同時廢止。

附件:遠洋漁船標準化船型參數系列表(2021年版)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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