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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實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便攜式移動出證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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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實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便攜式移動出證工作的函
農辦醫函〔2018〕28號
2018年9月1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實施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便攜式移動出證工作的函

農辦醫函〔2018〕28號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你委《關於我省動物檢疫實施便攜式移動出證工作的請示》(蘇農牧〔2018〕30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全省推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電腦端出證與移動出證雙軌制,並使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檢疫專用章及官方獸醫簽名的電子簽章。便攜式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的內容及填寫應符合《農業部關於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樣式及填寫應用規範的通知》(農醫發〔2010〕44號)規定,並應留存紙質存根,不得以電子文檔代替紙質文檔存檔。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9月10 日

附件:農辦醫函〔2018〕2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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