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農辦種〔2021〕4號 2021年7月2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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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農辦種〔2021〕4號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嚴厲打擊種業套牌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農業農村部決定在全面推進種業監管執法年的基礎上,從今年7月份開始,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黨中央關於打好種業翻身仗部署要求,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為重點,以集中整治為抓手,堅持部級統籌、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從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技術標準入手,加快推進法規修訂、標準制定、品種清理和案件查處等關鍵舉措落實落地,既立足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又力求破解阻礙打基礎利長遠的體制機制障礙,為激勵原始創新、淨化種業市場、促進種業振興營造良好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修訂《種子法》及有關配套法規。積極配合有關方面修訂《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台關於審理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研究修訂植物新品種覆審規定等有關規章,加快完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農業農村部種業司、法規司,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
(二)提高品種審定標準。修訂現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提高DNA指紋差異位點數、產量指標和抗病性指標。嚴格聯合體和綠色通道試驗監管,建立健全品種試驗主體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規範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啟動撤銷品種審定,大幅減少同質化品種。(農業農村部種業司、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啟動登記品種清理。以向日葵為突破口,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清理。以保護取得植物新品種權品種為重點,充分利用分子技術手段,依法嚴格處理違法違規登記行為,公告撤銷一批違規品種。(農業農村部種業司、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加強種子基地、企業和市場檢查。以制種企業生產備案、委託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檢查,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等侵權行為。組織開展明察暗訪,重點檢查種子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等。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投訴舉報較多或有重大種子案件的企業,加大檢查抽查頻次。(農業農村部種業司、科教司,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五)加大重點案件查處力度。以品種權侵權、製售假劣、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於跨區域、重大複雜案件由省級查辦或組織查處、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及時公開。農業農村部適時通報專項行動中的各地種業案件查處情況,遴選發布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典型案例。(農業農村部法規司、種業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六)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和農業農村部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備忘錄相關事項,加強業務交流、人才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線索通報、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加強種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農業農村部法規司、種業司、監管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七)強化企業自律和信用建設。充分發揮各級種子行業協會的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規範企業行為。中國種子協會組織開展種子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發布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倡議書,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團作用,為企業提供有力法律服務。(中國種子協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主體責任,抓好組織落實,推動構建法制完善、監管有力、行業自律的現代種業治理體系。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任務要求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年底
前報送整治行動工作總結。我部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有關單位專項整治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核查。
(二)壓實屬地責任。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導檢查作用,按照專項行動任務要求,抓好工作任務的安排部署。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細落小,抓好具體實施。
(三)暢通舉報渠道。我部將在設立受理社會舉報電話(010-59192079)基礎上,完善種業案件投訴舉報平台,構建電話、信件、電子郵件等掌上、網上多元化舉報通道。省、市、縣三級農業農村部門也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其他受理形式,接受舉報,做好核查反饋。
(四)加強宣傳總結。要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經驗做法、典型案件等的宣傳,回應社會關切案件,震懾違法行為。
聯繫人: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市場監管處 宋偉
電 話:010-59193209
郵 箱:zysscc@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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