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工作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工作的通知 農辦產〔2021〕8號 2021年7月28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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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工作的通知
農辦產〔2021〕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依託鄉村優勢資源,貫通產加銷、融合農文旅,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樹立農業全產業鏈標杆,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讓農民分享更多產業增值收益,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農產發〔2021〕2號)部署,我部決定開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領域
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需符合《全國鄉村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全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規劃綱要》等相關要求,圍繞重要農產品和優勢特色農產品打造重點鏈和典型縣。
(一)重要農產品。主要針對稻穀、小麥、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豬肉、牛羊肉、乳製品、天然橡膠等11種重要農產品。
(二)優勢特色農產品。主要針對縣域內占據主導地位、最具競爭力的優勢特色農產品(包括糧經作物、園藝產品、畜產品、水產品等)。
二、建設條件
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側重於省域範圍內重要農產品)和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側重於縣域範圍內優勢特色農產品),立足區域優勢,在產業規模、市場份額、參與主體、品牌傳播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礎,並從理念、技術、機制等多方面,引領和驅動本產業和本區域農業全產業鏈建設。
(一)共性條件
1.產業鏈條全。圍繞區域農業主導產業,構建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機制,將農業研發、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品牌、體驗、消費、服務、金融等各個環節和主體鏈接成緊密關聯、有效銜接、耦合配套、協同發展的有機整體。
2.創新能力強。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配置資金鍊、資源鏈,引進培育核心關鍵人才,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擁有授權專利或科研成果獎勵,促進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
3.綠色底色足。圍繞構建綠色生產體系,集成推廣適應性廣、實用性強的綠色技術模式,綠色田園(牧場、漁場)、綠色加工、綠色商貿齊備,實現全產業鏈綠色化發展。
4.聯合機制緊。由產業鏈上起主導作用的龍頭企業牽頭,組織產業鏈上各環節的各主體、特別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以集團軍的方式打造農業全產業鏈。完善利益聯結和分配機制,增加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增收渠道。
(二)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條件
1.建有農業全產業鏈「鏈長制」。按照「一個鏈條、一個鏈長、一套班子、一套政策、一個團隊」要求,由省級領導擔任「鏈長」,把培育發展農業全產業鏈作為重要任務,以省級政府或省級政府辦公廳文件出台了指導意見或發展規劃,並有配套支持政策。
2.建有農業全產業鏈「鏈主制」。繪製農業全產業鏈各個環節和主體在內的「圖譜」,選擇在農業全產業鏈建設中起主導作用的龍頭企業擔任「鏈主」,牽頭構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鏈主」企業原則上是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
3.形成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格局。產業基礎好,優勢特色鮮明,對全國產業發展有一定影響力,東、中、西部上一年度主導產業生產、加工、物流、營銷、服務等全產業鏈總產值分別達到100億元、80億元、60億元以上(西藏、新疆可放寬為30億元),主導產業加工業產值與一產產值比分別達到2.6︰1、2.4︰1、2.2︰1,並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已初步形成集中連片發展格局,有較強的科研支撐力量,有較好的品牌培育基礎;產業經營主體活躍,有多家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動和較多經營主體深度參與。
(三)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條件
1.主導產業地位突出。農業全產業鏈主導產業優勢明顯、特色鮮明,產業規模較大。主導產業在縣域「十四五」規劃中有明確要求,全產業鏈產值占縣域內農業總產值比例超過50%,已初步形成標準化原料基地、集約化加工鏈條、網絡化服務體系、品牌化營銷渠道於一體發展格局。
2.聯結機制健全。縣級黨委、政府積極主動謀劃農業全產業鏈建設,制定區域內農業全產業鏈建設相關規劃,且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措施可行、並配有相關扶持政策。配有全產業鏈「鏈長」,明確「鏈主」,構建了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3.融合層次較深。縣域內主導產業已初步形成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格局,主體多元、業態多樣、類型豐富、增收顯著。主導產業加工業產值與一產產值比高於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均水平。
4.基礎設施完善。主導產業發展與當地基礎設施、資源稟賦、生態環境、經濟區位等相匹配,發展功能定位準確,縣域公共基礎設施完備,服務設施配套,產業發展與鄉鎮村莊建設、生態宜居同步推進。
5.參與主體多元。推動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社會化服務組織、小農戶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業協會等多元主體積極參與全產業鏈建設,形成相互協同、共同發展的格局,通過產業鏈打造為農(牧)民增加更多就業機會,讓農(牧)民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原則上「鏈主」企業為1家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三、申報程序
各地申報採取自下而上、自願申報方式開展。
(一)省級推薦。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填寫《2021年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申報表》(附件1)。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填寫《2021年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申報表》(附件2),經縣級人民政府核准,逐級報送地市級、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和遴選,應嚴格按照申報名額分配表(附件3),將符合條件的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及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申報材料匯總並形成推薦函,以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文件報送農業農村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套。
(二)部級審核。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開展評價,審核申報材料,重點對建設條件、已開展工作、成效經驗、促進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等情況,作出綜合評價。根據專家評價意見擇優形成建設名單,並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發文公布。
(三)監測評估。對公布的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開展動態信息監測和評價,對工作組織有力、建設成效顯著的典型標杆開展宣傳推介。
四、有關要求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農業全產業鏈培育建設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快農業全產業鏈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農產發〔2021〕2號)和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建設現場推進會要求,結合「十四五」規劃鄉村產業發展布局,加強指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評估推薦工作。開展實地考察評審,遴選出科技驅動、基地推動、企業帶動、品牌拉動的全國農業全產業鏈標杆,確保推薦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二)組織梳理遴選。組織開展對本地主要農業全產業鏈現狀、相關產業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儘快形成能夠代表全國水平的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建設名單,並於2021年8月31日前報送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
(三)加大支持力度。農業農村部推動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建設與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工作、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等項目實施進行有效銜接。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用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四)形成全產業鏈梯隊建設。做好省級、市級、縣級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省級、市級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建設工作,構建全產業鏈梯隊發展格局。針對不同級別農業全產業鏈鏈條短板或產業缺口等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扶持或引進一批龍頭企業,分層次開展主導產業建鏈、加工流通延鏈、科技創新補鏈、園區集群壯鏈、融合發展優鏈工作。
(五)營造良好環境。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全媒體資源,加強宣傳推介,發揮示範帶動效果,為更多農業全產業鏈建設提供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鑑的經驗,提供相關圖譜信息和技術支撐,提供農業全產業鏈「人地錢物」要素直通車服務,營造主體參與、社會關注、媒體支持的良好氛圍。
聯繫方式:
農業農村部鄉村產業發展司
聯 系 人:劉清 沈泰
聯繫電話:010-59192762 59191849
電子郵箱:nyqcyl@163.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1.2021年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申報表
2.2021年全國農業全產業鏈典型縣申報表
3.2021年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和典型縣申報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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