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規範動物檢疫驗訖證章和相關標誌樣式等有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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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規範動物檢疫驗訖證章和相關標誌樣式等有關要求的通知
農辦牧〔2019〕28號
2019年3月2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規範動物檢疫驗訖證章和相關標誌樣式等有關要求的通知

農辦牧〔2019〕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加強動物檢疫證章標誌管理是規範動物檢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規範動物檢疫證章標誌使用和管理,強化檢疫監管行為,我部根據各地的意見建議,組織相關省份認真研究,設計了部分新的動物檢疫驗訖證章和相關標誌樣式,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生豬屠宰檢疫驗訖印章

為解決生豬胴體上檢疫驗訖印章規格大小、印油顏色不一致等問題,我部組織對各地目前使用的生豬屠宰檢疫驗訖印章進行了研究,在基本保持原有樣式基礎上,對尺寸等進行了統一規範,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樣式見附件1)。同時規定,對檢疫合格肉品加蓋的驗訖印章印油,顏色統一使用藍色;對檢疫不合格的肉品加蓋的「高溫」或「銷毀」章印油,顏色統一使用紅色。印油必須使用符合食品級標準的原料。已經得到批准使用針刺檢疫驗訖印章、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的,其印章印跡應與本通知規定的檢疫驗訖印章的尺寸、規格、內容一致,所用原材料材質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不能對生豬產品產生污染。

二、啟用牛羊肉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

為解決牛羊肉檢疫後不易加蓋檢疫驗訖印章問題,2016年以來,我部在部分地方開展了牛羊肉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使用試點工作,該驗訖標誌參照了國際標準,並設計了防偽識別碼,能有效防止偽造變造。目前該檢疫驗訖標誌已通過鑑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樣式見附件2)。

三、啟用新型動物產品檢疫粘貼標誌

為解決動物產品檢疫粘貼標誌遇水脫落等問題,我部指導部分省份開展相關研究並做了大量實踐,設計了新型標誌。新型標誌增加了防水珠光膜,具有經冷凍不易脫落、不褪色等優點。該新型動物產品檢疫粘貼標誌正面與原標誌相同,背面增加了圖案設計,提高了防偽水平。新型標誌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背面樣式見附件3),各省份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加施新型標誌或者繼續加施原標誌。

四、變更動物檢疫證明及標識監製章

由於農業農村部組建後不再保留農業部,動物檢疫證明及相關標識監製章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監製章」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監製章」,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啟用。請各省份到我部畜牧獸醫局領取監製章樣模。

五、工作要求

請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認真做好動物檢疫證章標誌規範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樣式組織生產和使用新的動物檢疫驗訖證章和相關標誌,原有的生豬檢疫驗訖印章、牛羊檢疫驗訖印章和加蓋原監製章的動物檢疫證明及相關標識可以使用至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生豬屠宰檢疫驗訖印章樣式

     2.牛羊肉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誌樣式

     3.新型動物產品檢疫粘貼標誌背面樣式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0日

附件:農辦牧2019 2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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