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關於印發《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關於印發《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的通知 農農發〔2020〕2號 2020年3月6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 林草局 |
農業農村部網站 |
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關於印發《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林業和草原局:
今年1月,沙漠蝗在肯尼亞、索馬里等東非國家和印度、巴基斯坦等西南亞國家罕見暴發,對當地糧食及農業生產造成嚴重危害,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專家分析認為,雖然沙漠蝗遷飛入侵我國的幾率很小,也應加強防範。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意識,按照「御蝗於境外、備戰於境內」的策略,堅持「兩手抓」,既嚴防境外沙漠蝗入侵,又繼續做好國內蝗蟲防治,努力奪取小康之年糧食和農業豐收,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制定了《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農業農村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
2020年3月6日
今年以來,沙漠蝗在東非、西南亞罕見暴發,對當地糧食和農業生產構成嚴重威脅,聯合國糧農組織發出蝗災預警。雖然專家分析認為,沙漠蝗遷飛入侵我國的幾率很小,但仍須從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出發,統籌做好境內外蝗蟲防治工作。為此,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防控目標
按照主動預防、內外結合、分類施策、有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堅持「兩手抓」,既嚴防境外沙漠蝗入侵,又繼續做好國內蝗蟲防治,加強監測預警,全面排查蝗災隱患,突出區域治理和科學防控,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防治。
總體目標是「兩個努力確保」,努力確保境外沙漠蝗不遷入造成危害,努力確保國內蝗蟲不暴發成災,全力奪取小康之年糧食豐收,有效保障生態安全。具體目標是邊境地區沙漠蝗遷入風險點監測覆蓋率和應急防治處置率達到100%;國內飛蝗防治處置率達到90%,農牧區土蝗防治處置率達到80%,總體危害損失率控制在5%以內。
二、監測防控措施
(一)關於國外沙漠蝗監測防控。按照「御蝗於境外、備戰於境內」的防範策略,加強雲南、西藏、新疆等可能遷入區蟲情監測、及時預警,按照遷入風險,設定50萬畝應急防治任務。配套組建專業防治隊伍,儲備應急防控物資,一旦遷飛入境,立即啟動應急防治。農業農村、海關和林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範圍分別做好農區、森林草原和口岸監測工作以及入境檢疫。
1.加密布設邊境地區監測站點。農區沿中印、中巴、中緬邊境線,以交通沿線及海拔較低的山口和河谷等風險地帶為重點,在200公里範圍內,以縣為單位布設一批監測點,第一時間掌控沙漠蝗遷入動態。雲南重點在怒江、德宏、臨滄、西雙版納、保山等中緬、中老邊境地帶布設至少15個監測點;西藏重點在林芝、山南、日喀則等中印、中尼邊境地帶布設至少9個監測點;新疆重點在喀什、和田等中巴邊境地帶布設至少5個監測點。每個站點安排專人觀測遷入情況,同時發動群眾做好監測,一旦發現蝗情,第一時間報告。3月底完成布點,4—8月根據沙漠蝗發生季節開展觀測。林區和牧區在沙漠蝗可能遷飛路徑酌情布點監測。
2.組建應急防治專業隊伍。農業農村部門3月底前,在雲南、西藏、新疆等沙漠蝗可能遷飛入境的邊疆地區,依託社會化服務組織,組建50支應急防治專業隊伍(雲南30支、西藏和新疆各10支),每支隊伍按照日作業能力不低於2000畝標準,因地制宜配備高效施藥機械。組織防控技術培訓,開展應急防治演練,形成快速反應能力,發現遷入沙漠蝗,立即組織撲殺。林草部門在重點區域組建防治隊伍,做好必要防治準備。
3.提前儲備應急防治物資。按照實施應急防治50萬畝計劃(雲南30萬畝、西藏和新疆各10萬畝),提前儲備50—60噸馬拉硫磷、高效氯氰菊酯等對路防治藥劑,雲南3月底前逐步到位,西藏、新疆4月底前運送到縣。同時,指導農藥生產企業適時生產,一旦沙漠蝗大量遷入,加快生產供應。適宜飛機作業區域,提前聯繫相關企業做好航空作業報備,應對沙漠蝗大規模遷飛入境等突發情況。
4.加強沙漠蝗防治國際合作。密切關注、及時掌握境外沙漠蝗發生發展動態,加強與聯合國糧農組織、巴基斯坦和緬甸等溝通,建立信息交換機制,提前預判遷入我國的可能。與「一帶一路」國家分享我國蝗災治理經驗,回應巴基斯坦等國蝗災治理援助請求,積極給予防控技術和必要的防控物資支持,降低沙漠蝗遷飛入侵風險,增強我國國際影響力。
5.加強口岸監測及入境檢疫。強化入境口岸疫情監測,加強對非洲和印巴地區進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植物檢疫,嚴防沙漠蝗蟲卵、幼蟲及成蟲從口岸進入我國,一旦發現,立即作除害處理。
(二)關於國內農區蝗蟲監測防控。全面排查國內蝗情隱患,按照中等偏重發生程度,提升防治準備級別,做好1000—1200萬畝防治準備,對高密度發生區實施化學應急防治,對中低密度發生區實施生物防治和生態控制,確保飛蝗不起飛成災、土蝗不擴散危害。
1.排查重點區域蝗蟲隱患。對2000萬畝飛蝗孳生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包括亞洲飛蝗發生區(新疆、黑龍江和吉林)、東亞飛蝗發生區(山東、河南、河北、天津、海南等10省)、西藏飛蝗發生區(西藏、四川和青海)、土蝗發生區(內蒙古、新疆和河北等)。
2.完善蝗蟲應急防治設施設備。維修河北黃驊、山東東營和新疆塔城3個治蝗專用機場,重點修繕機場跑道、藥械庫、專業航空噴霧設備、消防設備等,確保設備正常使用和應急作業能力。對重點地區的蝗蟲應急防治站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排查,查漏補缺,維修保養機械,保持正常的應急防治能力。
3.提升應急隊伍防控能力。在天津、河北、山東和新疆等重點蝗蟲發生區,加強應急防治隊伍建設。5月份以前,完成4—5支蝗蟲應急防治專業服務隊伍組建,配備相應的作業機械和防控用品,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形成「拉得出、用得上、防得住」的治蝗有生力量。大面積發生時,採取統防統治、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治相結合,全面控制危害。
4.組織調度儲備防控物資。按照計劃防治任務,提前準備800噸馬拉硫磷、高效氯氰菊酯、綠僵菌和微孢子蟲等高效對路藥劑,天津、河北、山東、河南、新疆、內蒙古、四川等16省(區、市)提早維修保養施藥機械,不足的地方及時增配補齊,確保蝗蟲防治需要。
(三)關於國內草原蝗蟲監測防控。按照應急防治核心區、持續防控擴散區、密切監控偶發區的總體思路,排查內蒙古、新疆、四川等國內主要草原的蝗災隱患,以亞洲小車蝗、西藏飛蝗、亞洲飛蝗、意大利蝗、西伯利亞蝗等遷飛性蝗蟲為重點,計劃防治草原蝗蟲4500萬畝。
1.加強監測預警。依託四級監測預警體系,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深入實地開展常規調查、路線調查和固定監測數據採集工作,充分發揮農牧民測報員「偵察兵」「前哨所」作用,開展關鍵時期、重點區域、重要蝗蟲的監測,及時掌握髮生發展動態。要持續關注災害常發區。在蝗蟲常年發生面積超過50萬畝的縣,做好春季蝗卵越冬基數調查和蝗蝻出土普查工作,摸清底數。實時掌握髮生情況,指導防治。
2.做好防治物資準備。在蝗蟲重點發生區,檢修或採購一批用於作業的設施設備,確保機場跑道、藥庫等完好。緊急組織採購和儲備一批綠僵菌、白僵菌、菊酯類等治蝗藥劑,因地制宜做好飛機和地面器械作業準備。
3.強化應急響應。細化防控方案,加強部門協調、區域協調和上下協調,積極推進統防統治、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加強草原蝗蟲專業化防治服務隊建設,加強技術集成與技能培訓,提升治蝗機械化、專業化、規範化水平。
4.強化中哈中蒙邊境蝗蟲監控。重點關注跨境遷飛蝗蟲種群動態,做好應對工作。6—8月份,重點關注亞洲小車蝗從蒙古國遷入我國內蒙古,亞洲飛蝗、意大利蝗從哈薩克斯坦遷入我國新疆態勢,密切關注低空氣流走向,在重點遷飛落點做好防治準備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農業農村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建立全國蝗災防治協調機制,按照部門指導、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要求,壓實防控責任,協同推進境內外蝗蟲防控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區蝗蟲監測和防治工作,林草部門負責森林和草原區域的蝗蟲監測和防控工作,海關負責口岸出入境的蝗蟲監測和檢疫工作。農牧交錯區等邊緣交叉地帶由農業農村部門和林草部門協調防治。
(二)強化資金保障。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依據各自預算渠道支持蝗蟲防治救災,適當安排資金組織開展沙漠蝗和國內蝗蟲監測、應急防控物資準備等。同時,各地也應加大各項防治資金投入,確保各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科技支撐。在農業農村部病蟲害防治專家組內增設沙漠蝗應對專家小組,充實專家數量。國家林草局組建草原蝗蟲防控專家指導組,指導各地做好草原地區蝗蟲防控工作。組織專家加強沙漠蝗發生規律跟蹤研究,同時針對國內蝗蟲防控的關鍵環節,繼續做好防治技術、新型藥劑和高效器械等方面的協同研究,補齊技術短板。關鍵時期組派專家組深入重點區域、防控一線,開展巡迴指導和技術培訓,提高技術到位率和防治水平。
(四)強化督導檢查。適時組織蝗蟲防治督導指導組,赴邊境地區和國內重點蝗蟲發生區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確保資金、人員和措施落實到位,指導各地適時開展防治。
(五)強化宣傳引導。組織專家接受媒體採訪、開展科普講座,科學解讀沙漠蝗傳入我國的風險,正面引導輿情,防止炒作誤導,避免公眾產生恐慌。及時宣傳國內蝗蟲防控工作進展和監測防控成效經驗,增強蝗災可防可控信心。
附件:農農發〔2020〕2號-關於印發《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的通知.doc
農農發〔2020〕2號-關於印發《沙漠蝗及國內蝗蟲監測防控預案》的通知.ofd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