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農計財發〔2021〕8號 2021年4月3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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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農計財發〔2021〕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農墾總局,農業農村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2021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支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指導各地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圍繞「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聚焦提高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緊緊抓住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促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紮實推進重大政策改革完善,統籌安排增量、優化盤活存量,做到政策總體保持穩定、重點任務保障充分、重大試點落實有效,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在政策安排中,突出三個導向:一是聚焦重點領域。着力支持提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強化現代農業基礎支撐、深入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推進鄉村產業融合發展,加快補齊農業發展短板弱項。二是強化統籌整合。進一步優化資金任務安排,集中力量辦大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形成政策合力、協同推進。三是創新投入方式。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強化以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為導向的項目和資金安排機制,促進強化投入力度、形成投入合力。
二、重點任務
(一)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重點支持脫貧地區發展壯大鄉村特色產業,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強化全產業鏈支持措施,提升完善產業發展支撐保障和設施條件,支持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促進產業內生可持續發展。相關資金項目繼續向脫貧縣傾斜。
(二)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加大糧食生產政策扶持力度,鞏固南方雙季稻面積,擴玉米、穩大豆,突出抓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控。緊緊抓住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強化種質資源保護利用,促進耕地地力保護與提升。保持生豬等畜禽生產平穩發展,強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發展優質飼草生產,加大牛羊生產支持力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
(三)加強農業現代化設施裝備建設。完善優化農機購置補貼,加大對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以及高端、複式、智能農機產品補貼力度。推廣應用北斗導航智能終端。加快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開展整縣推進試點,促進解決鮮活農產品流通出村進城「最先一公里」問題。
(四)大力推動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統籌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農業產業強鎮,加快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整體提升產業鏈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促進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培育高素質農民,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扶持帶動小農戶發展。
(五)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深化落實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切實保護耕地、草原和水生生物資源。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繼續實施耕地輪作休耕。擴大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開展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強化農業生態環境治理,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畜禽糞肥還田利用,發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
三、強化政策落實與監督考核
(一)推進統籌整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落實和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切實提升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約束性任務補助資金不得統籌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任務清單,在大專項內部因地制宜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補助資金。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涉農資金,要嚴格按照《關於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執行,並優先用於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鼓勵各地按規定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政策銜接配合,推動相關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統籌整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中央一號文件等有關要求,對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有關省份要按規定對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統籌予以支持。
(二)細化實施方案。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按要求抓緊組織編制省級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水平、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要因地制宜研究確定補助方式,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支持方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編制實施方案時,要加強與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溝通,於6月30日前正式印發並以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發文形式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將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安排情況(包括安排脫貧縣的項目和資金情況)按規定同步上傳農業農村部農業轉移支付項目管理系統。
(三)強化政策公開。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及時將中央財政支農政策和省級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並督促指導基層農業農村、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做好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幹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於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全過程管控。地方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報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2021年7月起每季度通過農業農村部農業轉移支付項目管理系統上報資金執行情況,2022年1月31日前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按要求報送有關基礎數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數據材料報送情況納入相關資金的績效評價範圍。
(五)加強資金監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管理,及時向社會公開補貼政策清單,規範補貼資金代發金融機構管理,規範補貼資金發放流程,推動信息公開。省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全面排查在政策制定、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切實發揮好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好農民利益。
(六)深化績效管理。省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區域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嚴格獎懲措施,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將採取績效監控與抽查覆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資金安排規範性、資金執行、信息報送以及地方財政投入、社會資本投入等情況,並將組織對重點任務、重點地區進行績效考評。加強對地方財政投入情況考核,並與資金安排相掛鉤。
附件:
1.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2.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3.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項目實施方案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主要用於對農民直接補貼,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與技術服務、農業經營方式創新、農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
一、穩定實施直接補貼政策
(一)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按照「總體穩定、審慎探索、精準有效」的原則,認真執行《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規定。同時,按照《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要求,探索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地力保護行為相掛鉤的有效機制,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做到享受補貼農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實推動「藏糧於地」戰略部署,遏制耕地「非農化」。加快消化補貼結轉資金,以前年度結轉資金要與當年預算資金統籌使用。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推進農戶基礎身份信息、土地確權數據等信息共享,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提升補貼發放的規範性、精準性和時效性。切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嚴防「跑冒滴漏」,對騙取、貪污、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啟動實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的部署要求,創新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持續提升政策實施的精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一是突出穩產保供和自主創新。優先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系統中的推廣應用,將育秧、烘乾、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範圍。二是科學測算確定補貼額。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的機具以及高端、複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35%。降低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以及技術相對落後的補貼機具品目或檔次補貼額,確保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並將部分低價值機具退出補貼範圍。各地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外,統籌地方財政資金用於疊加補貼的,要科學測算補貼標準,防止補貼額過高引發過量購買,影響政策普惠公平。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財政資金用於農機購置累加補貼。三是着力提升服務效能。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全面推行限時辦理,將補貼申請受理與核驗、補貼資金兌付的工作時限分別壓縮至15個工作日以內。充分利用二維碼和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四是堅持從嚴管理。強化對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鑑定(檢測)機構監管。健全省際聯動處理和部門聯合處理機制,對騙套補貼資金的產銷企業實行罰款處理,有效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和補貼資金安全。
二、持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一)推進實施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以鞏固提升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為目標,聚焦穩口糧提品質、擴玉米穩大豆提單產、擴油料穩棉糖提產能以及推進「三品一標」增效益等重點任務,集成組裝推廣區域性、標準化高產高效技術模式。因地制宜推廣測墒節灌、水肥一體化、集雨補灌、蓄水保墒等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在更大規模、更高層次上提升優良食味稻米、優質專用小麥、高油高蛋白大豆、雙低雙高油菜等糧棉油糖果菜茶生產能力,促進穩產高產、提質增效,示範帶動大面積區域性均衡發展。支持山西實施有機旱作農業示範,繼續支持遼寧、福建等省份2020年啟動的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縣完成試點任務。
(二)實施農機深松整地。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為目標,支持適宜地區開展農機深松整地作業,促進耕地質量改善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深松整地作業一般要求達到25厘米以上。每畝作業補助原則上不超過30元,具體補助標準和作業周期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充分利用信息化監測手段保證深松作業質量,提高監管工作效率。
(三)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以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展示基地和區域示範基地等為平台,示範推廣重大引領性技術和農業主推技術。在山西、內蒙古等12個省份實施重大技術協同推廣任務,熟化一批先進技術,組建技術團隊開展試驗示範和觀摩活動,加快產學研推多方協作的技術集成創新推廣。繼續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從鄉土專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能手中招募特聘農技員。
三、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一)加快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新創建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農業產業強鎮。立足優勢和資源稟賦,瞄準農業全產業鏈開發,明確發展主導產業和優先順序,構建以產業強鎮為基礎、產業園為引擎、產業集群為骨幹,省縣鄉梯次布局、點線面協同推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加快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整體提升產業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二)實施奶業振興行動和畜禽健康養殖。一是實施奶業振興行動。建設高產優質苜蓿示範基地,降低奶牛飼養成本,提高生鮮乳質量安全水平。二是實施糧改飼。以北方農牧交錯帶為重點,支持牛羊養殖場(戶)和飼草專業化服務組織,收儲青貯玉米、苜蓿、燕麥草等優質飼草。三是開展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性能測定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開展畜禽遺傳資源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畜禽核心育種場、種公畜站、奶牛生產性能測定中心開展種畜禽和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工作。四是實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質行動。在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和寧夏15省(自治區),選擇產業基礎相對較好的牛(羊)養殖大縣,支持開展基礎母牛擴群提質和種草養牛養羊全產業鏈發展。五是實施良種補貼。在主要草原牧區省份對項目區內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肉牛養殖場(小區、戶),以及存欄能繁母羊30隻以上、氂牛能繁母牛25頭以上的養殖戶進行適當補助,支持牧區畜牧良種推廣。在生豬大縣對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生豬養殖場(戶)進行適當補助,加快生豬品種改良。六是實施蜂業質量提升行動。開展蜜蜂遺傳資源保護利用、良種繁育推廣、現代化養殖加工技術及設施設備推廣應用、蜂產品質量管控體系建設,推動蜂業全產業鏈質量提升。
(三)推進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和發展。圍繞產品特色化、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字化,加強地理標誌農產品特色種質保存和特色品質保持,推動全產業鏈標準化全程質量控制,提升核心保護區生產及加工儲運能力。挖掘農耕文化,推動綠色有機認證,加強宣傳推介,培育區域特色品牌。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標誌管理和產品追溯。
四、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一)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快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聚焦鮮活農產品產地「最先一公里」,重點圍繞蔬菜、水果,兼顧地方優勢特色品種,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在實施區域上,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廣東省農墾總局、北大荒農墾集團、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實施,可適當向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832個脫貧縣傾斜。同時,擇優支持100個蔬菜、水果等產業重點縣開展產地冷藏保鮮整縣推進試點,支持廣東省農墾總局、北大荒農墾集團、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推進試點。在建設內容上,重點支持建設通風貯藏庫、機械冷庫、氣調貯藏庫,以及預冷設施和配套設施設備,具體由主體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類型和建設規模。在實施主體上,依託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示範社(832個脫貧縣可不受示範等級限制),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農場、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實施。試點縣可因地制宜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以及可有效實現聯農帶農、「農超對接」的相關市場主體,積極參與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在補助標準上,按照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進行補貼,832個脫貧縣放寬至40%,單個主體(不含農墾農場、中國融通農業發展集團)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具體補貼標準由地方制定;對每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整縣推進試點縣給予重點補獎。在操作方式上,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各地利用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和農業農村部重點農產品信息平台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實行建設申請、審核、公示到補助發放全過程線上管理。
二是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技術應用和生產經營能力。支持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聯合社)和示範家庭農場(脫貧地區適當放寬條件)改善生產條件,應用先進技術,建設清選包裝、烘乾等產地初加工設施,提升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信息化生產能力。加大對種糧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行業協會或聯盟、專業機構、專業人才為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提供生產技術、產業發展、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服務。各地要充分發揮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作用,對納入名錄系統的優先予以支持。鼓勵各地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社企對接,增強市場營銷和品牌培育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依託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形成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二)加快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業服務專業戶和服務類企業面向小農戶開展社會化服務,重點解決小農戶在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中關鍵和薄弱環節的機械化、專業化服務需求。加大對南方早稻主產省、丘陵地區發展糧食生產等社會化服務支持力度。堅持市場化手段,通過以獎代補、作業補貼等多種方式,支持各類服務主體集中連片開展統防統治、代耕代種代收等機械化、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支持安裝使用機械作業監測傳感器和北斗導航終端的服務主體,集中連片開展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各地要根據當地小農戶和農業生產需求,因地制宜發展多種服務模式,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水平,推動服務型規模經營,加快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和經營方式,引領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
(三)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重點面向從事適度規模經營的農民,實施新型農業經營服務主體能力提升、種養加能手技能、返鄉下鄉者創業、鄉村治理及社會事業發展帶頭人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等培訓,加快培養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鼓勵有經驗、有條件的農業企業、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參與實習實訓等培訓工作。
(四)穩步擴大農業信貸擔保規模。強化中央財政補獎政策性導向,提高中央財政補獎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向市縣延伸,逐步實現重點縣網點和業務全覆蓋。持續擴大在保貸款餘額和在保項目數量,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加強農業信貸擔保「雙控」業務考核,完善省級農擔公司「雙控」業務具體範圍,建立健全「雙控」和政策性任務確認機制。保持對脫貧地區農業產業發展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優惠擔保費率。督促指導省級農擔公司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提高風險識別與監控能力,完善多渠道分險機制,不斷創新風險化解手段,切實守住風險底線。
附件2
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耕地質量提升、漁業資源保護、草原保護利用補助獎勵、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一、支持耕地質量提升
(一)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一是開展化肥減量增效示範。在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縣協同開展化肥減量增效示範,引導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科學施肥技術服務,支持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用化肥減量增效新技術新產品,着力解決化肥使用過量、利用率不高的突出問題。繼續做好取土化驗、田間試驗、配方制定發布、測土配方施肥數據成果開發應用等測土配方施肥基礎性工作。二是開展退化耕地治理。在耕地酸化、鹽鹼化較嚴重區域,集成推廣施用土壤調理劑、綠肥還田、耕作壓鹽、增施有機肥等治理措施。繼續做好耕地質量等級年度變更評價與補充耕地質量評定試點工作。三是加強生產障礙耕地治理。在西南、華南等地區,針對不同耕地生產障礙程度,結合作物品種、耕作習慣等,因地制宜採取品種替代、水肥調控、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等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技術,克服農產品產地環境障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統籌推進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和保護性耕作。貫徹落實《東北黑土地保護規劃綱要(2017—2030年)》,聚焦83個黑土地保護重點縣,集中連片開展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重點推廣秸稈還田與「深翻+有機肥還田」等綜合技術模式,推進黑土地核心區提質培肥集中連片示範。繼續穩步實施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支持在適宜區域推廣應用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等關鍵技術,鼓勵整鄉整村整建制推進,使保護性耕作成為東北適宜區域主流耕作技術。
(三)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制度。立足資源稟賦、突出生態保護、實行綜合治理,進一步探索科學有效輪作模式,重點在在東北地區推行大豆薯類—玉米、雜糧雜豆春小麥—玉米等輪作,在黃淮海地區推行玉米—大豆或花生—玉米等輪作,在長江流域推行稻油、稻稻油等輪作,既通過豆科作物輪作倒茬,發揮固氮作用,提升耕地質量,減少化肥使用量,又通過不同作物間輪作,降低病蟲害發生,減少農藥使用量,加快構建綠色種植制度,促進農業資源永續利用。同時,繼續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區、黑龍江三江平原井灌稻地下水超採區、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採區實施休耕試點,休耕期間配套採取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污染修復等措施,促進耕地質量提升。
二、加強漁業資源養護
(一)開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各有關省份要統籌用好過渡期補助資金,紮實做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在各有關省份自查基礎上,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開展長江禁捕退捕財政補助資金監督檢查,推動資金落實到位,安全規範有效使用。強化長江禁捕退捕資金落實情況定期調度,督促指導地方切實做好資金保障等相關工作,鞏固長江禁捕退捕成果,確保「十年禁漁」有效實施。
(二)實施重點水域漁業增殖放流。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資源衰退嚴重海域等重點水域開展漁業增殖放流,適當增加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生物放流數量。保障放流苗種質量安全,推進增殖放流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三、啟動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啟動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擴大政策實施範圍,將已明確承包權但未納入第二輪補獎範圍的草原面積納入此輪補獎範圍。各有關省份負責補獎政策的具體組織實施,要因地制宜細化方案,結合實際科學確定具體補獎標準和發放方式。實施「一攬子」政策的半農半牧區省份可支持推動生產轉型,提高草原畜牧業現代化水平。
四、強化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一)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聚焦畜牧大省、糧食和蔬菜主產區、生態保護重點區域,優先在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黃河流域、東北黑土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地區等,選擇基礎條件好、地方政府積極性高的縣(市、區),整縣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以縣為單位構建糞肥還田組織運行模式,對提供糞污收集處理服務的企業(不包括養殖企業)、合作社等主體和提供糞肥還田服務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給予獎補支持,帶動縣域內糞污基本還田,推動化肥減量化,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全面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行動,實行整縣集中推進。各地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地區,堅持農用優先、多元利用的原則,培育壯大一批秸稈綜合利用市場主體,激發秸稈還田、離田、加工利用等各環節市場主體活力,探索可推廣、可持續的產業模式和秸稈綜合利用穩定運行機制,打造一批產業化利用典型樣板,積極推進全量利用縣建設,穩步提高省域內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加強秸稈資源台賬建設,完善監測評價體系。在東北地區重點聚焦耕地質量提升,促進秸稈還田增碳固碳。
(三)推廣地膜回收利用。加快建立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機制,繼續在內蒙古、甘肅和新疆支持整縣推進廢舊地膜回收利用,鼓勵其他地區自主開展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廢舊地膜回收加工體系,推動建立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加工企業回收、以舊換新等多種方式的回收利用機制,並探索「誰生產、誰回收」的地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嚴格市場准入,禁止生產使用不達標地膜。支持有條件地區集中開展適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區機械化回收農膜。
附件3
中央財政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等三方面支出。具體實施要求繼續按照《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非洲豬瘟防控財政補助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執行。
一、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於開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包蟲病等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和購買動物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大力推進強制免疫「先打後補」,2022年底前實現所有規模養殖場「先打後補」。各地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免疫質量和政策成效。
二、強制撲殺補助。主要用於國家在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過程中,對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給予補助。納入強制撲殺中央財政補助範圍的疫病種類包括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結核病、包蟲病、馬鼻疽和馬傳貧等。
三、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主要用於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號)要求,制定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並於2021年6月底前報送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要統籌省市縣資金安排,足額安排資金,加強監管,以適宜區域範圍內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為重點,推動建立集中處理為主,自行分散處理為補充的處理體系,逐步提高專業無害化處理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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