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開展移動出具便攜式動物B證試點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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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開展移動出具便攜式動物B證試點工作的函 農辦醫函〔2018〕8號 2018年3月5日 發布機關:農業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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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同意江蘇省開展移動出具便攜式動物B證試點工作的函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你委《關於我省擬開展移動出具便攜式動物B證試點工作的請示》(蘇農牧〔2018〕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你省在蘇南、蘇中、蘇北各選擇一個縣開展動物B證移動出證試點工作和你省設計的便攜式動物檢疫B證樣式。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內容及填寫需符合《農業部關於印發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樣式及填寫應用規範的通知》(農醫發〔2010〕44號)規定;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必須留存紙質存根,不得以電子文檔代替紙質文檔存檔。請及時總結試點情況並報我部。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3月5日
附件:農辦醫函〔2018〕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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