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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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趙子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趙子名德。公為潮州刺史時,攝海陽尉,督州學生徒者。東坡所謂「潮人初未知學,公命趙德為之師」,即其人也。公自潮移袁,詩以別之。德,潮人,公欲與俱而不可耳。

我遷於揭陽,[1]君先揭陽居。揭陽去京華,其裏萬有餘。[2]不謂小郭中,有子可與娛。[3]心平而行高,[4]兩通《詩》與《書》。婆娑海水南,[5]簸弄明月珠。及我遷宜春,[6]意欲攜以俱。擺頭笑且言:[7]我豈不足歟?又奚為於北,往來以紛如。[8]海中諸山中,幽子頗不無。相期風濤觀,已久不可渝。又嘗疑龍蝦,果誰雄牙須。蚌蠃魚鱉蟲,[9]瞿瞿以狙狙。[10]識一已忘十,[11]大同細自殊。欲一窮究之,時歲屢謝除。今子南且北,豈非亦有圖。人心未嘗同,[12]不可一理區。[13]宜各從所務,未用相賢愚。[14]

註釋[編輯]

  1. 揭陽,漢縣,屬南海郡,至唐為潮州治。《廣州記》云:「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為五嶺。」韋昭音曰:揭,其逝切。師古曰,揭音竭。
  2. 萬有餘,《莊子》語。
  3. 《詩·鄭風》:「聊可與娛。」
  4. 《漢·宣元六王傳》:「韋元成經明行高。」
  5. 晉陶侃為荊州刺史,將歸,顧謂王衍曰:「老子婆娑,正坐諸君輩。」
  6. 元和十四年七月己丑,憲宗上尊號,大赦天下。十二月二十四日,公自潮州量移袁州郡,即宜春郡也。
  7. 一作不可。
  8. 北或作此,非是。以或作各。
  9. 蚌,音棒。蠃,盧戈切,與螺同。
  10. 《詩》:「狂夫瞿瞿。」註:無守貌。瞿音衢,又音屢。
  11. 已一作以。山谷、謝本以皆作已,今從黃、謝。
  12. 《左傳》:「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13. 或作驅。
  14. 務或作好,或作勝。相一作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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