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魯迅《准風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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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記(魯迅《准風月談》)
作者:魯迅
1934年3月10日
夜頌
本作品收錄於《准風月談

  自從中華民國建國二十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自由談》的編者刊出了「籲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的啟事以來,很使老牌風月文豪搖頭晃腦的高興了一大陣,講冷話的也有,說俏皮話的也有,連只會做「文探」的叭兒們也翹起了它尊貴的尾巴。但有趣的是談風雲的人,風月也談得,談風月就談風月罷,雖然仍舊不能正如尊意。

  想從一個題目限制了作家,其實是不能夠的。假如出一個「學而時習之」的試題,叫遺少和車伕來做八股,那做法就決定不一樣。自然,車伕做的文章可以說是不通,是胡說,但這不通或胡說,就打破了遺少們的一統天下。古話裡也有過:柳下惠看見糖水,說「可以養老」,盜跖見了,卻道可以粘門閂。他們是弟兄,所見的又是同一的東西,想到的用法卻有這麼天差地遠。「月白風清,如此良夜何?」好的,風雅之至,舉手贊成。但同是涉及風月的「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呢,這不明明是一聯古詩麼?

  我的談風月也終於談出了亂子來,不過也並非為了主張「殺人放火」。其實,以為「多談風月」,就是「莫談國事」的意思,是誤解的。「漫談國事」倒並不要緊,只是要「漫」,發出去的箭石,不要正中了有些人物的鼻樑,因為這是他的武器,也是他的幌子。

  從六月起的投稿,我就用種種的筆名了,一面固然為了省事,一面也省得有人罵讀者們不管文字,只看作者的署名。

  然而這麼一來,卻又使一些看文字不用視覺,專靠嗅覺的「文學家」疑神疑鬼,而他們的嗅覺又沒有和全體一同進化,至於看見一個新的作家的名字,就疑心是我的化名,對我嗚嗚不已,有時簡直連讀者都被他們鬧得莫名其妙了。現在就將當時所用的筆名,仍舊留在每篇之下,算是負著應負的責任。

  還有一點和先前的編法不同的,是將刊登時被刪改的文字大概補上去了,而且旁加黑點,以清眉目。這刪改,是出於編輯或總編輯,還是出於官派的檢查員的呢,現在已經無從辨別,但推想起來,改點句子,去些諱忌,文章卻還能連接的處所,大約是出於編輯的,而胡亂刪削,不管文氣的接不接,語意的完不完的,便是欽定的文章。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刪之處,是留著空白,或加虛線,使讀者能夠知道的。中國的檢查官卻不許留空白,必須接起來,於是讀者就看不見檢查刪削的痕跡,一切含胡和恍忽之點,都歸在作者身上了。這一種辦法,是比日本大有進步的,我現在提出來,以存中國文網史上極有價值的故實。

  去年的整半年中,隨時寫一點,居然在不知不覺中又成一本了。當然,這不過是一些拉雜的文章,為「文學家」所不屑道。然而這樣的文字,現在卻也並不多,而且「拾荒」的人們,也還能從中檢出東西來,我因此相信這書的暫時的生存,並且作為集印的緣故。

  一九三四年三月十日,於上海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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