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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川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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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川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劍川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劍川縣自然資源局、劍川縣統計局
2022年6月22日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2018年9月劍川縣開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的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歷時2年多,上百名調查人員先後參與,匯集了60578個調查圖斑,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和資源家底。

根據有關要求,現將經大理州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後的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24518.61公頃(36.78萬畝)。其中,水田9733.94公頃(14.60萬畝),占39.70%;水澆地744.62公頃(1.12萬畝),占3.04%;旱地14040.05公頃(21.06萬畝),占57.26%。

(二)園地1910.41公頃(2.87萬畝)。其中,果園1790.26公頃(2.69萬畝),占93.71%;茶園42.64公頃(0.06萬畝),占2.23%;其他園地77.51公頃(0.12萬畝),占4.06%。

(三)林地172573.24公頃(258.86萬畝)。其中,喬木林地161532.94公頃(242.30萬畝),占93.60%;灌木林地10652.62公頃(15.98萬畝),占6.17%;其他林地386.49公頃(0.58萬畝),占0.23%。

(四)草地11737.46公頃(17.61萬畝)。其中,天然牧草地66.17公頃(0.10萬畝),占0.56%;其他草地11671.29公頃(17.51萬畝),占99.44%。

(五)濕地433.21公頃(0.65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地類,我縣涉及4個二級地類。其中,森林沼澤51.91公頃(0.08萬畝),占11.98%;沼澤草地22.78公頃(0.03萬畝),占5.26%;內陸灘涂206.78公頃(0.31萬畝),占47.73%;沼澤地151.74公頃(0.23萬畝),占35.03%。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4558.85公頃(6.84萬畝)。其中,建制鎮用地635.68公頃(0.95萬畝),占13.94%;村莊用地3389.43公頃(5.09萬畝),占74.35%;採礦用地481.95公頃(0.72萬畝),占10.57%;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51.79公頃(0.08萬畝),占1.14%。

(七)交通運輸用地1919.60公頃(2.88萬畝)。其中,公路用地954.82公頃(1.43萬畝),占49.74%;農村道路964.78公頃(1.45萬畝),占50.26%。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878.94公頃(2.82萬畝)。其中,河流水面715.52公頃(1.07萬畝),占38.08%;湖泊水面521.34公頃(0.78萬畝),占27.75%;水庫水面262.38公頃(0.40萬畝),占13.96%;坑塘水面235.96公頃(0.35萬畝),占12.56%;溝渠104.05公頃(0.16萬畝),占5.54%;水工建築用地39.69公頃(0.06萬畝),占2.11%。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針對數據成果反映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

(一)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確保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總量不再減少。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

(二)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生態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推進縣域土地綜合整治,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三)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推進空間善治和結構優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管控制度,對所有國土空間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推進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全覆蓋。

(四)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和底圖,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支撐,推進縣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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