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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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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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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世間事情都盡分上,越中叫做說公事,吳中叫做講人情。那說分上的進了迎賓館,不論或府或縣,坐定就說起。若是那官肯聽便好,笑容也是有的,話頭也是多的。略有些不如意,一個看了上邊的屋聽著,一個看了上邊的屋說著,俗說叫做僵屍數椽子。譬如人死在牀上,有一時棺材備辦不及,將面孔向了屋上邊,今日等,明日等,直等到停當了棺木,方好盛殮,故叫屍數椽。那說分上的,聽分上的,各仰面向了上邊,恰便是僵屍數椽子的模樣。以此勸做官的,決不到沒棺材的地位,何苦去說分上,聽分上,先去操演那數椽子的功夫。

  話休煩絮,卻說東京有個知縣,姓任名事,凡事只聽分上,全不顧些天理。不說上司某爺書到,即說同年某爺帖來,作成鄉里說人情,不管百姓遭殃禍。那說人情的得了銀子,聽人情的做了麵皮,那沒人情的就真正該死!不知屈了多少事,枉多少人。忽一日聽了監司齊泰的書,入了一個死罪,舉家流離。那人姓巫名梅,可憐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竟屈死了。來到陰司,心上想道:關節不到,只有包老爺。他一生不聽私書,又且夜斷陰間,何不前往告個明白。是夜,正遇包公在赴陰牀斷事,遂告道:告為徇情枉殺事:生抱沉冤,死求申雪。身被贓官任事聽了齊泰分上,枉陷一身致死,累害合門遷徙。嚴刑酷罰,平地陡起冤地。挈老攜幼,良民變作流民。兒女悲啼,縱遇張遼聲不止。妻子離散,且教鄭俠畫難如。只憑一紙書,兩句話,猶如天降玉旨。哪管三番拷,四番審,視人命如草芥。有分上者,殺人可以求生;無人情者,被殺寧當就死?上告。

  包公看畢大怒道:「可恨可恨!我老包生平最怪的是分上一事。考童生的聽了人情,把真才都不取了;聽訟的聽了人情,把虛情都當實了。」叫鬼卒拘拿聽分上的任知縣來!不多時拿到階前跪下。包公道:「好個聽人情的知縣,不知屈殺了多少人!」任知縣道:「不干知縣之事。大人容稟,聽知縣訴來。」

  訴為兩難事:讀書出仕,既已獲宴鹿鳴之舉,居官赴任,誰不思勵羔羊之節。今身初登進士,才任知縣,位卑職小,俗薄民刁。就縉紳說來,不聽不是,聽還不是;據百姓怨去,不問不明,問亦不明。竊思徇情難為法,不徇難為宮,不聽在鄉宦,降調尚在日後;不聽在上司,罷革即在目前。知死後被告,悔當日為官。上訴。

  知縣將訴狀呈上道:「要聽了分上,怕屈了平民。若不聽他分上,又怕沒了自己前程。因說分上的是齊泰,乃本職親臨上司,不得不聽。」包公聽了,忙喚一卒再拘齊泰來。齊泰到時,包公道:「齊泰,你做臨司之官,如何倒與縣官討分上?」

  齊泰道:「俗語說得好,蒼蠅不入無縫的蛋,若是任知縣不肯聽分上,下官怎的敢去講分上?譬如老大人素嚴關防,誰敢以私書干謁?即天子有詔,亦當封還,何況監司乎!這屈死事情,知縣之罪,非下官之過也。再容下官訴來。」

  訴為惹禍嫁禍事:縣官最難做,宰治亦有法。賄絕苞苴,則門如市面心如水。政行蒲葦,始裡有吟而巷有謠。

  今任知縣為政多訛,枉死者何止一巫梅?調情太甚,聽信者豈獨一齊泰!說不說由泰,聽不聽由任。你若不開門路,誰敢私通關節?直待有人告發,方出牽連嫁害。冤有頭,債有主,不得移甲就乙。生受私,死受罪,難甘扳東扯西。上訴。

  包公聽了道:「齊泰,據你說來甚是有理。你說,知縣不肯聽分上你就不肯講分上了,這叫責人則明,恕己則昏了。你若不肯講分上,怎麼有人尋你說分上?」任知縣連叩頭道:「大人所言極是。」包公道:「聽分上的不是,講分上的也不是。聽分上的耳朵忒軟,罰你做個聾子。講分上的口齒忒會說,罰你做個啞子。」即判道:「審得任事做官未嘗不明,只為要聽分上便不公;齊泰當道未嘗不能,只為要說分上便不廉。今說分上者罰為啞子,使之要說說不出。聽分上的罰為聾子,使之要聽聽不得。所以處二人之既死者可也。如現在未死之官,不以口說分上而用書啟,不以耳聽分上而看書啟,又將如何?我自有處。說分上者罰之以中風之痼疾,兩手俱痿而寫不動,必慾念與人寫,而口啞如故,卻又念不出矣;聽分上者罰之以頭風之重症,兩眼俱瞎而看不見,必欲使人代誦,而耳聾如故,卻又聽不著矣。如此加譴,似無剩法。庶幾天理昭彰,可使人心痛快。」

  掀完道:「巫梅,你今生為上官聽了分上枉死了你,來生也賞你一官半職。」俱各去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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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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