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安全隱患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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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北京城市安全隱患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8〕32號
2018年8月22日
發布機關: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政府網頁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城市安全隱患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3日


北京城市安全隱患治理三年行動方案
(2018年-2020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精神,鞏固深化本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專項行動成果,促進首都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結合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堅持把隱患當事故處理,着力構建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城市安全隱患治理三年行動,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隱患,取締一批非法場所,拆除一批違章建築,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到2020年,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基本建立,企業和單位主體責任、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有效落實,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狀況明顯改善,全市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安全發展水平明顯提升。

  三、治理內容和分工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範圍是北京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的企業和單位。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行業覆蓋、重點行業突破」的原則,依據職責,結合實際,明確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在全面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和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重點消防領域。

  1.城鄉結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鞏固深化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成果,圍繞城鄉結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治理「回頭看」和新一輪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治理「三合一」場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彩鋼板建築,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距離嚴重不足、消防器材設施缺失或無法正常使用、違規用火用電等安全隱患。到2020年,全市城鄉結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掛賬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老舊小區、核心區大屋脊筒子樓。圍繞老舊小區、核心區大屋脊筒子樓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高層建築,重點排查治理電氣線路、消防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行為。到2020年,全市老舊小區、核心區大屋脊筒子樓以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掛賬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規劃國土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交通領域。圍繞鐵路、軌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橋梁等,重點排查治理高速鐵路和幹線鐵路沿線人員密集區段,軌道交通設備設施、控制保護區,道路和交通設施、危舊橋梁等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範圍內的倉儲物流基地、集貿批發市場、棚戶區、危爆品場所及堆物堆料行為等衍生的安全隱患。到2020年,掛賬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鐵路和軌道交通保護區內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得到全面控制。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建設施工領域。圍繞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鐵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特別是城市副中心建設、新機場、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場館等重點工程,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邊坡、模板支撐體系、高大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有限空間作業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結合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重點排查治理無規劃許可違法建設行為衍生的安全隱患問題。到2020年,有效治理建設施工領域和違法建設掛賬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市南水北調辦、市重大項目辦、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質監局、市規劃國土委、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城市運行。圍繞燃氣、電力、熱力、供水、排水等城市運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排查治理30年以上老舊管線、斷頭雨水管線、燃氣設施設備和市政消火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掛賬安全隱患;摸清全市地下管線基本情況,完善地下管線保護機制,嚴防發生外力施工破壞管線事故,防止管線占壓隱患出現反彈。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危險化學品。認真落實《北京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京政辦發〔2017〕28號),圍繞燕山石化生產區域、大興安定精細化工基地、房山東流水化工園區等地區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以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重點使用單位和運輸單位,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隱患。到2020年,完成掛賬安全隱患治理,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重點行業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得到有效管控,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實驗室、醫療機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強化。

  責任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衛生計生委等,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工業企業。依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和《危險化學品倉庫建設及儲存安全規範》,重點排查治理涉爆粉塵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白酒製造、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掛賬重大安全隱患,工業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得到切實提升。

  責任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七)礦山。圍繞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排土場)等礦山企業,重點排查治理井下幫頂浮石、支護不牢固、違規動火作業和尾礦庫壩體不穩定等安全隱患。到2020年,關閉金屬非金屬礦山3座,實現6座尾礦庫、6座排土場銷庫。

  責任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北京煤監局、市規劃國土委,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昌平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政府。

  (八)重點人員密集場所。圍繞核心區遊客較多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學校、醫療機構、餐飲服務單位、賓館飯店、體育場館、商場超市、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旅遊景區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遊項目和大型遊樂設施,重點排查治理設備設施運行、大客流控制、燃氣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掛賬安全隱患,實現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護設施全面到位,高風險項目有效監管,旅遊景區大客流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因設施設備缺損導致的安全事故明顯下降。

  責任單位: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旅遊委、市質監局、市體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委、市文化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九)特種設備。圍繞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電梯、「三無」電梯(無物業管理、無維護保養、無維修資金)、使用15年及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等特種設備,進行排查建檔,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到2020年,完成建檔電梯整改,電梯運行安全可靠性顯著增強。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十)地下空間。圍繞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重點排查治理未經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規定備案或改變備案用途使用,擅自改變規劃用途或批准用途使用,擅自改變主體結構、平面布局或拆除設備設施等行為及由此造成的安全隱患。到2020年,有效治理掛賬安全隱患,杜絕違法違規使用地下空間行為,消除地下空間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市民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規劃國土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安委會統籌協調、屬地政府全面負責、行業部門分類推動、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的原則,採取「動態排查掛賬、全程監督治理、嚴格驗收銷賬」的模式,全面治理各類安全隱患。

  (一)前期準備。各市級行業部門根據本行動方案提出的任務和目標,結合職責分工制定本行業(領域)實施方案;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本行動方案並結合市級重點行業(領域)實施方案,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量化指標任務,並於2018年8月底前和2019年、2020年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制定和報備工作。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市統一安排,認真做好動員部署,確保城市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二)排查建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督促企業和單位開展安全隱患自查,並依法如實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按照實施方案和監督檢查計劃,依據職責分工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實時收集、動態更新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隱患信息。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建立和管理本地區安全隱患台賬,並將行業部門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經群眾舉報查實的安全隱患一併納入。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匯總各地區台賬,形成全市安全隱患總台賬。

  (三)銷賬核查。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治理過程的監督檢查,及時準確掌握隱患整改情況,綜合利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和單位及時整改隱患。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後,隱患整改責任主體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驗收,並留存驗收資料。鄉鎮(街道)要對掛賬安全隱患組織整改責任主體、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有關行業部門等單位進行複查,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對達到整改要求的掛賬隱患進行銷賬。各地區、各市級行業部門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銷賬隱患按一定比例進行核查;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落實情況、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抽查,確保隱患治理到位。

  (四)總結評估。每年12月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回頭看」檢查,對安全隱患治理效果進行再核查。要全面梳理總結安全隱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經驗和存在問題,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安委會負責統籌協調城市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好本地區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直接管,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和單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並加強與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督促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建立安全隱患台賬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隱患治理「一本賬」;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隱患治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高效、有序開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完善考核機制,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評價辦法,並將掛賬隱患治理情況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政府績效考核。

  (三)強化政策保障。市規劃國土委牽頭制定完善村民宅基地相關政策,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村民宅基地使用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民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要分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推動解決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涉及的城市運行保障從業人員居住、困難群眾幫扶、企業退出及有關人員就業等問題。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加大對掛賬隱患治理的資金保障力度。

  (四)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加強政策解讀,教育引導企業和單位增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宣傳隱患治理成效和先進典型,並對隱患問題累積、整改不力、出現反彈的責任主體以及嚴重違法行為予以曝光。要建立輿情動態評估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投訴舉報電話作用,鼓勵動員全社會參與城市安全隱患治理。

  (五)構建長效機制。研究建立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繪製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電子地圖,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開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做到舉一反三,防止同類事故發生。要創新工作方法,積極探索積分制等有效手段,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向縱深發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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