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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關於繼續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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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繼續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辦發〔2015〕29號
2015年10月15日
發布機關: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府網頁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屬機構: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關於繼續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關於繼續開展地下空間

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鞏固本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成果,進一步規範地下空間使用管理,提升城市科學管理水平,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北京行政副中心創造安全穩定環境,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繼續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京政辦函〔2015〕68號)要求,區政府決定於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繼續集中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現制定以下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對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結合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圍繞安全有序、規範管理、公益便民的總體目標,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提高地下空間管理法治化、精細化水平,為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進一步降低通州區人口規模,加快推進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設創造有利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目標

集中治理存在散租住人等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的地下空間,杜絕新增違法違規使用,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嚴格依法管理地下空間,細化完善使用標準和管理規定,健全體制機制,實現長治久安。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消除違法違規使用

區民防局要嚴格履行人防工程使用審批手續,對存在散租住人等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的人防工程進行掛賬整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切實加強普通地下室備案管理,對存在散租住人等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普通地下室進行掛賬整治。

(二)堅持依法規範管理

嚴格落實《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規範》,以及國家和本市、區關於房屋租賃管理的相關規定。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民防局要按照《北京市地下空間管理使用標準》,推進地下空間規範化、標準化管理。

(三)完善管理體制機制

進一步完善區、街道(鄉鎮)、社區三級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將地下空間管理納入屬地管理和考核範圍,明確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部門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進一步夯實基層工作基礎,可通過屬地政府購買服務等辦法,增加一線管理力量,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快科技創安步伐

充分利用現有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和資源,對地下空間進行網格化管理,實現地上地下統一管理。制定地下空間科技創安規劃,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地下空間實現科技創安手段全覆蓋。推進地下空間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地下空間綜合數據庫,實現科學化、智能化和精細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五)堅持公益便民使用

充分利用地下空間為通州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和居民生活服務。根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規劃指導性意見》及《通州區人防工程使用規劃》,在保障戰備效能的前提下,優先將人防工程用於公益事業。可通過屬地政府購買服務或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促進地下空間公益便民利用。對用於公益事業的地下空間,區相關部門要給予政策支持,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相關經費按規定納入年度預算。

三、重點任務

按照分類治理與分級治理相結合、消除隱患與規範使用相結合、屬地治理與區域協調相結合的原則,按年度分解整治任務,分步驟組織實施。

(一)基礎工作

1.調查摸底,建立台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屬地地下空間集中進行全面調查,準確掌握數量、管理使用單位、目前用途、居住人員和違法違規使用情況等,報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要分3類建立台賬:一是截至2015年5月底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現有地下空間台賬;二是列入上一輪整治的地下空間台賬及完成情況;三是列入新一輪整治工作的地下空間台賬。

主責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

2.制定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整治專項工作方案,修訂《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聯合執法方案》。

主責單位: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協辦單位:區綜治辦、通州公安分局、市規劃委通州分局、區衛生計生委、通州工商分局、區安全監管局

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

3.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維穩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重點、步驟和要求,報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主責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

4.按照現行財政體製做好有關資金保障工作。

主責單位:區財政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每年12月底

5.做好信息報送。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時向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當月地下空間綜合治理進展情況和完成治理、備案的地下空間相關明細表。

主責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完成時限:每月25日前

(二)清理地下空間違法違規使用

6.打擊違法違規使用普通地下室行為,清退存在散租住人等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普通地下室。

(1)掛賬清理整治散租住人普通地下室20處,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從事商業、文化娛樂業、旅店業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作為居住場所的普通地下室督促備案達到100%,符合條件的全部備案。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主責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7.打擊違法違規使用人防工程行為。

(1)整治清退用於散租住人人防工程3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

(2)排查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人防工程。完成時限:發現立即督促整改。

(3)人防工程規範使用率達到100%。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

主責單位:區民防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其他成員單位

8.查處地下空間內違反消防、治安、人口和網絡安全規定等行為。

主責單位:通州公安分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安全監管局

完成時限:長期

9.監督檢查利用地下空間進行經營的單位持有《衛生許可證》情況以及環境衛生達標情況,並對不合格者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主責單位:區衛生計生委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州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

10.依法查處地下空間內無照、超範圍經營等問題。

主責單位:通州工商分局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州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

(三)完善地下空間使用管理長效機制

11.研究制定整治清退出的地下空間合理利用相關規定。

主責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委通州分局

協辦單位:通州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社會辦、通州工商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6年6月底

12.制定地下空間科技創安規劃,將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地下空間科技創安建設經費納入年度工作預算。

主責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協辦單位:區綜治辦、通州公安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

13.根據《北京市地下空間管理使用標準》研究制定《通州區地下空間管理使用標準實施細則》。

主責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民防局

協辦單位:區安全監管局、通州公安分局、市規劃委通州分局、區衛生計生委、通州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16年6月底

14.通過屬地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增加一線管理力量,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主責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協辦單位:區民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區綜治辦、通州公安分局、區社會辦、區安全監管局、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底

15.總結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經驗,固化整治工作成果。

主責單位: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協辦單位:區綜治辦、通州公安分局、市規劃委通州分局、區衛生計生委、通州工商分局、區安全監管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長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組建專門工作班子,充實人員力量,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具體階段任務,分步實施,穩妥推進。要建立責任考核機制,加強跟蹤監測、效果評估、責任追究和整改提升等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部門要按照組織架構、職責分工不變的原則,繼續執行區委辦、區政府辦印發的《關於開展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京通辦發〔2011〕26號)的有關規定。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及時協調解決地下空間綜合整治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

(三)加強聯合執法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使用地下空間行為的打擊力度。

(四)加強督查考核

區地下空間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會同區政府督察室建立專項督查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全程跟蹤進展,並定期予以通報。區綜治辦要將地下空間整治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

(五)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地下空間綜合整治的目的、意義,鼓勵群眾主動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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