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革命委員會重要通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北京市革命委員會重要通告
1967年5月14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北京市革命委員會
(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並經中共中央批准)

一、革命群眾都必須堅決執行毛主席,黨中央關於「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的指示,爭取革命和生產雙豐收。

二、堅決執行毛主席關於要文斗,不要武鬥的指示。嚴禁打,砸,搶,抄,抓。煽動武鬥的少數壞人和情節嚴重的打人兇手,應該受到無產階級國家法律的制裁。

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部隊和軍代表有權處理武鬥問題,有關方面必須聽從,不得拒絕執行。

三、不准破壞國家財產,不准動用交通工具參加武鬥,不准調動人員參加外單位的武鬥。

四、堅決執行毛主席關於「必須堅決克服許多地方存在着的某些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指示。不許破壞勞動紀律。不許無故曠工。堅決同一切擾亂革命和生產秩序的現象作鬥爭。

五、無產階級專政機構應該按照毛主席的教導,堅決支持無產階級革命派,擔負起維護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革命秩序,保衛國家財產,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神聖職責。

六、堅決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四月二十日關於停止外出串聯的通知。已經外出串聯的北京學生和群眾,除經中央特許的以外,應該立即全部返回北京,外地來北京串聯的學生和群眾,同樣也應立即全部返回本地。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並由革命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別採取具體措施。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