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附件一 關稅承諾表/中國關稅承諾表/中國關稅承諾表說明
外觀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協定附件 附件一 關稅承諾表 中國關稅承諾表 中國關稅承諾表說明 2020年11月15日於河內 譯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中國對東盟成員國關稅承諾表 |
附件一
中國關稅承諾表說明
一、本減讓表由5個部分組成,分別對東盟成員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以及新西蘭適用。
二、本減讓表中的規定通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來表述,對本減讓表中的有關規定的解釋,包括本減讓表中稅則號列對應的貨品名稱和範圍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約束。如本減讓表中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相應的規定一致,則本減讓表中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相應規定具有相同含義。
三、對於本減讓表中每一削減階段以「U」表示的關稅條目,應免除任何削減或取消關稅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