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食安辦關於暫停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通知
外觀
區食安辦關於暫停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通知 高食安辦 [2020] 2號 2020年1月26日 發布機關:南京市高淳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
公告原文 |
各街(鎮):
為全力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疫情期間我區農村集體聚餐活動作以下通知:
一、疫情期間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暫停在村(社區)固定場所開展結婚、慶生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
二、各街(鎮)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責任,要加強宣傳引導,教育廣大群眾重視疫情,做好自我保護,主動自覺不舉辦集體聚餐活動;各社區(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要積極做好集體聚餐活動的勸阻和解釋工作;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廚師的教育,勸導各類廚師在疫情防控期間拒絕承接或承辦各類集體聚餐。
四、各街(鎮)要組織工作人員加強巡查督查,確保各村(社區)不發生農村集體聚餐活動。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月26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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