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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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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
2020年1月23日於南京市
發布機關: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官方原文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維護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後,去過或途經武漢的所有在寧人員應當主動到當地社區(村)登記,接受體溫檢測;未出現發熱病症的,應按要求進行不少於14天的醫學觀察(居家自我觀察,每天早晚各測量1次體溫,做好記錄)。所有在寧人員如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在公共場合應佩戴口罩,及時就近至開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二、武漢來寧人員和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加強個人防護,主動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隔離觀察和排查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廣大市民應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三、各零售藥店、個體診所等對前來購買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人員,要力勸患者及時就近至開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南京各旅行社和酒店對武漢旅客取消行程、退訂酒店的,要全額做好退款服務。不再接待武漢赴南京旅遊團隊和散客。各旅行社和酒店發現已經入住或近期曾入住的武漢旅客,應及時向屬地街道(鎮)報告。

五、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儘可能減少或取消大型公眾集聚性活動。廣大市民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不必要的赴武漢探訪、旅行、商務活動等。

六、農(集)貿市場和各類經營場所要加強病媒生物防制、通風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嚴禁活禽銷售,嚴禁非法養殖、加工、經營各類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轉運販賣野生動物。對公交、地鐵、出租車、飛機、輪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實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對來寧車輛實施檢疫、消毒。各類商業、文化娛樂等公共場所保持良好的通風換氣。建築工地要實行規範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條件,取消大通鋪。

七、倡導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整治環境衛生,清除衛生死角,防止疫情發生、擴散、蔓延,保障群眾健康和社會大局穩定。

八、對本通告有關內容如有疑問或需諮詢,請撥打電話12320或68787761。

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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