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南召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南召縣自然資源局、南召縣統計局 2022年3月7日 |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我縣自2018年4月開始,歷時3年完成了全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採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匯集了176052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全縣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27377.53公頃(410662.95畝)。其中,水田2647.23公頃(39708.45畝),占9.67%;水澆地2721.64公頃(40824.6畝),占9.94%;旱地22008.66公頃(330129.9畝),占80.39%。
二、園地
園地4500.06公頃(67500.9畝)。其中,果園2236.41公頃(33546.15畝),占49.7%;其他園地2263.65公頃(33954.75畝),占50.3%。
三、林地
林地219150.93公頃(3287263.95畝)。其中,喬木林地54068.34公頃(811025.1畝),占24.67%;竹林地68.99公頃(1034.85畝),占0.03%;灌木林地147074.28公頃(2206114.2畝),占67.11%;其他林地17939.32公頃(269089.8畝),占8.19%。
四、草地
草地4384.6公頃(65769畝),全部為其他草地,無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濕地
濕地1667.99公頃(25019.85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我縣濕地全部為內陸灘涂。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4998.18公頃(224972.7畝)。其中,無城市用地;建制鎮用地2604.83公頃(39072.45畝),占17.37%;村莊用地10393.92公頃(155908.8畝),占69.3%;採礦用地1693.95公頃(25409.25畝),占11.29%;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305.48公頃(4582.2畝),占2.04%。
七、交通運輸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3253.33公頃(48799.95畝)。其中,無軌道交通用地、機場用地、港口碼頭用地;鐵路用地114.66公頃(1719.9畝)占3.52%;管道運輸用地3.32公頃(49.8畝)占0.1%;公路用地947.93公頃(14218.95畝),占29.14%;農村道路2187.42公頃(32811.3畝),占67.24%。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4236.16公頃(213542.4畝)。其中,無湖泊水面;河流水面5358.89公頃(80383.35畝),占37.64%;水庫水面7068.54公頃(106028.1畝),占49.65%;坑塘水面906.09公頃(13591.35畝),占6.37%;溝渠735.4公頃(11031畝),占5.17%;水工建築用地167.24公頃(2508.6畝),占1.17%。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耕地保護責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高標準高質量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形成全域「一張底圖」和「一個平台」,實現城鄉國土規劃管理全域覆蓋、全要素管控、全過程監督。要統籌推進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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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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