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先生文集/卷十八
書知舊往復
[編輯]答金稚明時粲大學問目癸丑十二月
[編輯]序文分六節
序文分節。如來說推之固得之。然如此等一片文字。當首尾通看。以見其一篇大意之通貫。又逐段細看。以盡其曲折精微之所蘊。不必徒切切於節數之分排。硬定說殺。轉動不得。上無以擧其大。下無以盡其細也。如此序。通看則大意不出大學之道興廢晦明而已。細看則第二節內蓋自一段言性善。然其一段言氣質。一有一段言設敎。一節之中。又有幾節之可分。以此推之。餘可見矣。
補其闕略
采輯放失與補其闕略。各爲一事。采輯放失。指整錯簡補亡章而言。補其闕略。指誠意正心章下註及正心章註敬字之類而言也。經文言欲誠意先致知。欲正心先誠意。而傳文此二章。不言誠意之在致知。正心之在誠意。與他章義例不同。此不免爲闕略。故章下特言其相須之意以補之。正心章。只言心不在之病。而不言其存心之藥方。故章句特言敬字以補之。此皆朱先生之己意。而非有前言之沿襲者。卽所謂竊附己意。補其闕略者也。放失闕略。相對爲說。則所謂放失者。本有此而中經放失之雲也。所謂闕略者。本無此而未免闕略之雲也。本有此而中經放失。故采其舊而復輯之。本無此而未免闕略。故附己意而新補之。語意極分明。從來讀者。只爲闕略下小註所誤。皆未免錯看。尤菴先生說。今未詳記。而似亦以補闕爲補亡章矣。
明德
明德者。主言心而包性情在其中。蓋心統性情之名也。章句明德之釋。所得乎天四字。是說明德之所本。〈天字是明德本原。得字是德之張本。〉虛靈不昧以下。方說明德之在人者。而虛靈不昧是心。具衆理是性。應萬事是情。是合心性情而爲明德之訓也。然具衆理應萬事。其具之應之者。皆是虛靈不昧者之所爲。則此乃心之主性情也。愚故曰明德者。心統性情之名也。單言虛靈不昧。則可以包得其具衆理應萬事之義。先生所謂只虛靈不昧四字。說明德意已足者。蓋以此也。今以虛靈不昧與具衆理應萬事對說。則一是言心。一是言性。一是言情。不可以相包。而虛靈不昧。只是說心之氣而已。若於此三言中。專以虛靈不昧四字訓明德。而具衆理應萬事。爲虛靈之註腳。則是專以氣字當得明德。而以具衆理應萬事。爲氣中之所包也。明德果專屬氣一邊物事耶。章句明德者者字與下者也者字。一呼一應。相爲終始以成文者也。明德之釋。若止於虛靈不昧。而不止於應萬事。則上下二者字。不相呼應。不相終始。不成文字。而不復爲訓詁之體矣。以虛靈不昧四字。劃作明德之訓。而以具衆理應萬事。爲申言虛靈之所包者。宛轉說來。語若無病。而意實有偏。此蓋於靈覺上。見得徧重。必欲以靈覺當明德。而又恐靈覺之不能專當明德。則又必以具衆理應萬事。退作虛靈之註腳。而不得進爲明德之訓。寧以爲明德之所包。而不肯以爲明德之實體。其論明德。專主於心而不主於性善。專屬於氣而不屬於理。其流之弊。將不免與釋氏本心之學同歸矣。釋氏靈覺之心。亦何嘗不包衆理。惟其所見。只在於靈覺。而不在於衆理。故不免爲異端矣。儒釋之分。只在於心性之辨。可不謹哉。高論大槩得之。更以此意推之。則當益見其分曉矣。道心二字。恐亦下得不審。道心專言用而明德兼體用。故不可合論矣。種子二字。亦改作張本等字好矣。心與明德。雖非二物。心有時對性情而言。而明德不可對性情而言。故謂以心包性情則可。而謂以明德包性情則不可矣。
虛靈字欠了明字之意。故加不昧二字。以足其意。來說亦已得之。
因其所發而遂明之
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一句。實包動靜工夫。動時固無可論。至於靜時。亦必因明德之發見而下得工夫。須先知靜時之當存養。而又欲其存養。然後方可下得存養之功。其知而欲之者。卽所謂明德之發見也。因其知而欲之之心。下得存養之功者。卽所謂因其發而明之者也。此其因所發一句。所以包得動靜工夫也。讀者不察此意。遂以爲大學一書無靜時工夫。則其害於理大矣。不是文義間小失也。大學一書。規模極大。節目詳備。豈反遺此涵養一節本領工夫耶。若果無涵養一節。則所謂明明德。只明得一半而不能明其全體。其所未明之一半。又是本原之所在。則若是而可謂明德之止於至善乎。若謂涵養之功。已具於小學之敎。大學之敎。雖無此一節。亦不爲欠闕雲爾。則依靠前日之敎。欠闕目下之功者。決非聖人設敎之意。且若然爾。則大學之所已言。中庸將不可言。孔子之所已言。孟子將不得言也。先生所謂涵養德性。已在小學。故大學工夫。只自格致說起者。此亦大綱說爲學次第耳。豈謂自鄕人以至於聖人。自修身以至於平天下。其本領工夫。全靠十五歲以前事。而十五歲以後。不復作此工夫耶。篇內正心一章。正是說靜時工夫。而亦包在此因所發之中矣。高見已知其明德工夫之該動靜。則亦易見得到此。幸更以此意推詳之如何。
定靜安慮
知止能得。爲知行大分。而定靜安慮。只是中間脈絡之相因者也。不必深看而切切分配於知行也。然就其中細分之。則自知至安。是事未來前事。而知止爲知。定靜安似有行底意思。自慮至得。是事已來後事。而慮復爲知。得爲行。然定靜安。皆因知止。而然定是知之定。靜安又是知之靜安。則三字皆屬知一邊。乃爲可耳。定靜安慮。皆當屬心。此則來說是矣。
致知
致知之知。所知之知。只是一知也。但致知之知。擧全體而言。所知之知。逐事而言。有大小偏全之不同耳。推極之極。以用力言。極處之極。以地頭言。兩極字不同。以極處解推極。小註果誤。來諭非之是矣。
止至善
明其德而至於德之大。新其民而至於命之新。此方爲止至善。不然則不得爲止至善矣。下文明德之止至善。以民不能忘言之。新民之止至善。以沒世不忘言之。必極其效而言之。然後方見其爲止至善。傳者之意。槩皆如是矣。
淇澳烈文兩節。各自包三綱之意。
第三章文王詩以上。以知止言。淇澳詩以下。以能得言。而淇澳烈文。又自分爲明德新民之止至善矣。細考章句可見。所謂止至善。只是明新之止於至善。非在明新外爲別頭項工夫也。故言至善則自以明新言之。非有意以此包彼而言也。來諭包三綱單釋包括等說。似皆未究上所云云之意。
淇澳詩章句
學下着者字。文字不穩。且近於爲學之人。故變爲謂字。未必有深意也。來說之意。約略近之。然此等無緊要處。不必強求其意。以費精神日力也。
心不在焉
心不在焉四字。含得要人操存之意。誠如來諭。然不言敬。則又無以知其操存之術矣。此傳文之有闕。而先生之所以必補之也。敬以直內。正是正心之工。靜時之事。而又必先察而後敬。則察者卽是明德之發也。因察而敬。卽是因所發而明之也。於此又見因所發一句。包得動靜工夫也。
自欺是念頭始起處
自欺與自慊相反。才有一毫不慊。便是自欺。此處工夫極細。不可麤說。至於小人之爲不善。無所不至。乃是大段無狀底。不可以此爲自欺。故先生以爲第二件罪惡。非謂就一惡事中。分其念與事。以其發念爲自欺。以其做事爲第二件罪也。來諭恐失之。
知爲善去惡。半知之效。不用其力。半不知之由。
半知半不知。來說亦是。
爲善以去惡。語勢若爲善。以之去惡者然。
爲善去惡。各指其事而言。以字不必泥看。
章句先言善。傳文先言惡。
人之自修。本主於爲善。故章句先言爲善。至其用功。則莫急於去惡。故傳文先言惡惡。意各有在也。
己所獨知之地地字。較處字又分曉。
地字處字。俱不害就心上說。但地字較實較安貼。
不謹乎此
不謹乎此之此字。只指誠意工夫而言而已。明應上心體之明云云。不謹乎此。應上則其所發云云。何謂無來歷耶。
有所之有。非留滯之病。一有之有。非存字之義。
四有所。正是前事已過。後事未來之時。留滯期待之病也。當此事物未接之時。去其留滯期待之病。則此心復其本體之虛明。而爲未發之時矣。其主敬存心。去此有所之病。又是靜時工夫也。有所之病。皆因前事之應。而又爲後事不正之根本。自前事而言則謂之留滯。自後事而言則謂之期待。只是一病也。章句所謂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或問所謂應之不能無失。不能不與俱往。卽指前事之應。而是說有所之源。章句所謂欲動情勝。其用不能不失其正。或問所謂此心之用。始有不得其正者。卽指後事之應。而是說有所之害。章句所謂一有之三字。或問所謂喜怒憂懼有動於中者。卽指前事已過後事未來之時。而正說有所之病。如是推得。可見留滯之爲有所有字之爲存留之意也。有字若不作存留之意。則何以見其爲病。有所不爲病。則何以爲不得其正之本乎。章句一有有字。與上句無字對言。故尤見其爲存留之意。若如來說而曰是情人所不能無者。而一有是情。則便能做病雲者。是果成說乎。章句之意。蓋曰雖是所不能無者。然一或存留之則爲病雲也。如是方成文字義理矣。中間下一然字。以反上文之意。則可見有之之有。非復前者不能無之有矣。又不曰有此而曰有之。下一之字。其爲存留之意益明矣。若此有字果是前者不能無之有。則何以下一然字。以反其意。又何以不曰有此而曰有之耶。章句或問之意。本自分明。每患讀者不審。幸更詳之。章句或問之說旣正。則其他諸說之合不合者。皆當就正於此矣。不可復有所疑貳也。
有所不在兩節。略有動靜之分。
有所只是浮念之妄動也。浮念動則本體亡。浮念息則本體存。只是一事也。傳文心不在。卽有所之致。而章句察其不存而敬以直之。正亦所以察其有所而去其有所也。上下二節。未見其有動靜之分矣。章句前節下察字。後節下察字。則又未甞以動靜分言也。大抵正心。只是息浮念而存本體。去妄動而反至靜者也。與中庸之致中。濂溪之主靜。同其爲立大本之事。始雖加察。終於靜存。不可以始有察之之事。便謂正心爲兼動靜之目矣。章下註曰。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則又無以直內而修身。直內字。正是正心字之替換者也。替換直內字。蓋慮正心字之有爭端。直內字。雖承察字而言。亦可謂兼動靜之目乎。
正修兩節工夫。非有顯然等級。
正心一章。卽致中之事也。前章言誠意之事。後章言約情之事。其言致和之事亦備矣。由誠意而正心。是由用而反之體也。由正心而約情。是由體而達之用也。用有萬變。故言誠意言約情。不一而足。體本於一。故但言正心而已。此其三章之指。部伍段落。歷落分明。不可混看。而前後相承之意。又未甞不具於其中矣。且人意未誠之前。不能無私意惡念之發。誠其意則一於善而無惡矣。意旣誠則惡念雖絶。而猶不能無浮念之亂中而本體亡焉。正其心則浮念息而本體存矣。心旣正則本體雖存。而情之所發。猶不能無偏矣。約其情則發皆中節。而無少差謬矣。正心則極其中而大本立。修身則極其和而達道行。此明明德之止於至善而無以復加者也。此又三章工夫。有淺深始終之別。而皆當各致其事。不可以此包彼。恃一而廢二也。從來讀者。不察此意。故其爲說。若非支離破碎。則必是鶻突儱侗。來說亦近於信同疑異。喜合惡離。更宜詳之。
九章十章興字。一釋一不釋。
前章興字。是帶說過。故章句不釋。此章興字。是絜矩之所本。爲一章指義之端。故章句於此。始釋其意。
忠信之釋。必取明道之言者。循物無違。於絜矩意襯切。
忠信二字之訓。章句取捨。來說亦是。
三言得失。得衆失衆。以見諸事者言。善與不善。以有諸己者言。忠信驕泰。以存諸心者言。始言事。次言身。次言心。一節密一節。
章句三言得失。來說推得極分明。
絜矩章。朱子分八節。
此章大旨総論推說亦好。然與章句之旨微不同。但可備一說。不可將作正意壓過了章句之說也。頃歲遇一少論稱有經學之功者。其論正如此。擧而問於愚曰。朱子此章之說。未見其必然。故如此解之云云。愚答曰。愚亦甞推得如此。至於成說。然細思之。終不如章句之說分明與傳文合者。此或可備一說。而不可以此易章句之說。彼意殊不以爲然。彼一邊氣習。槩如是。殊可痛矣。愚之對彼。不諱鄙見。有若與彼爭高者。蓋彼得此一說。便自以爲高妙獨得之見。而謂可以突過朱子之上頭。故言其他人之見。亦已及此。不足爲高妙獨得之見。以折其自大之心傲慢之氣耳。後來其人極狼狽。甚恨當時猶不能痛斥之也。
答金稚明戊午正月
[編輯]投示明史。一閱奉完。觀其編緝無法。予奪不公。來諭所謂無足深玩者誠得之。然其爲世道之害。則不但止於無可玩而已。其大者。以永樂靖難之擧爲不非。而專罪齊黃。至以隱太子巢刺王。爲不得不除。以李賢,張居正之起復爲不非。而以章綸,吳中行持正之論爲不是。是皆於君臣父子之道。有所不明。而論道學。則盛推陽明以爲理學。文章光焰萬丈。大者如此。餘可知矣。至於弘光以後。黜其帝號。以虜淸直接崇禎後正統。此是晉史自帝魏。固無足責。而但惜其史之出於朱姓之人。獨其論萬曆以後。言路勢成。專以攻宰相訐邊臣爲務。終至於誤國者。此最得之。足爲後來之戒。而其實任用失宜。聽納不明之致。則亦不得爲探本之論矣。大抵二百七十餘年間。直是胡亂做去。無一事可以扶植世道。固結人心者。而上專以誅殺爲事。下專以貪黷成風。終至於一夫倡亂。四海土崩。其失蓋專在於開刱之初。王禕之言。不見用也。而史氏之論。不及於此。亦見其知識之昧昧。洪武人物。王禕最賢。可作宰相。而擯棄不用。一人之用舍。而治亂之源繫焉。則可不愼歟。以其時之近也。故可作鑑戒於今日者甚多。有他日勸講之責者。恐不可不反覆之也。因筆漫及。不能盡。
與韓審理使翼謩○乙丑三月
[編輯]戰船營造給費事。前已奉聞之矣。所可證者。劉晏說也。行中想未有書冊可考。故劉說錄呈。劉晏置塲造船艘。給千緡。或言用不及半。請損之。晏曰不然。論大計者。不可惜小費。凡事必爲永久之慮。今始置船塲。執事者多。當先使之私用無窘。則官物堅完矣。若遽與之屑屑較計。安能久行乎。異日必有減之者。減半以下猶可也。過此以下。不能運矣。後五十年。有司果減其半。及咸通中。有司計費而給之。無復羨餘。船益脆薄。漕軍遂廢。
戰船給費。始頗優厚。屢度裁減。今則其數至少。殆不足以爲計費之給。船工不堪飢困。乞食於村間。此則所甞目見者也。役於官事而乞食村間。事體固爲寒心。而船之脆薄。因可推知也。國家備邊之具踈虞如此。豈非大可憂者哉。此事不可不變通。縱不能盡復其初。退依劉晏減半猶可之說。其亦可乎。初頭優厚。中間裁減。今日所給之數。行關問之則可知矣。
答申明允暻○丁卯正月
[編輯]先師年譜中未瑩二字。論辨之際。意見不合則謂之未瑩。自是例語。亦是稱停之語也。自古用之。誠不知其爲病也。如彼二字。乃是楚山語錄中尤翁之說。先師之所記也。後人安敢改動。二者俱不得奉承盛敎。悚仄悚仄。
答李伯相命奭○癸亥九月
[編輯]改葬成服。在家者破墓時成服。追到者出柩時成服。似宜。
緦服雖用練布。絞帶不練。正服旣用練。則其他衣帶固無不練之義。而從俗用生布。亦何妨。
婦人應服三年者服緦。亦當受正服。不可只受布帶。燕居衣服。恐亦不可但去華盛耳。
祠堂告由。只告當位。則酒果之設。亦獨行。
先山若在同局相見之地。則當行告由。
虞祭當在平土後。雖未及成墳。亦無不可。
食素居處受吊。當如喪中。
婚禮。一家無故人代行主禮。來示得之矣。
答李伯相乙丑
[編輯]祖喪中父死。適孫當代服。而父死在練後逼再朞。則適孫亦當受衰。而祖之祥日。則以父亡未葬而廢祭。諸叔父不得脫服耶。抑設位哭除之而復吉。則當在何時耶。適孫若代服。則當先服祖而後服父耶。旣代服則周而除耶。抑通服三年耶。代服祥禫。當以幾何爲限耶。書疏自稱。當以哀孫耶。
祖喪中父死。適孫代服者。雖在練後。父喪成服後。卽爲祖喪成服。服其餘日。通服三年而除之。與諸父同。祖喪若在父喪未葬之前。則當退行於葬後。而諸父亦不敢先除。有故退行。與聞喪先後不同也。禫則期不過則祭之。過則不祭。此亦諸父同之。書疏當稱哀孫。
有爲人後者。始於初朞受練衰。擬欲再朞除之。後聞其非。且祥期已迫。故來問其脫服與加服當否。此誠難處矣。禫以過時不行。則復吉在何時耶。
爲人後者受服事。當初大段失禮。今難爲說矣。大抵禮曹公文到日。卽當發喪成服。今於初朞始受服。而再朞除之。則是不服三年也。服之練與不練。又不暇論也。如欲追補。自初朞始受服日。爲服喪之始。計滿二十七月而除之。再朞前雖有數日。更製麻衰而服之。再朞日變除受練服。三朞日受禫服。庶或近之。然此出於臆見。何敢敎人行之耶。
庶孽之有嫡母者。遭其母喪。當降服耶。抑伸服耶。儀禮則雖雲當降。而家禮則不言其降。陶丈則當伸服雲。此果爲不易之論耶。
庶子有嫡母遭母喪。陶菴說可疑。家禮不言降。父在不降母。旣從時王之制。故嫡母在。亦不言降其母耶。今當以儀禮爲正。
婦女遭重製者。世俗多不製服。只以布帶成服。此似苟艱矣。若製服則雖朞大功。亦當以大袖長裙爲制耶。抑有他制之合禮者耶。
婦人服制。來說甚是。若不用大袖長裙。則當用上衰下裳之制矣。
答李伯相丙寅三月
[編輯]婦先見祖舅姑禮無其文。不可義起。旣見舅姑。舅姑以其婦見於祖舅姑之室。以見舅姑之禮而有贄可也。
祖禰共廟。如何只見禰而不見祖。朱子之說如此矣。古禮用堇。而今不知爲何物。則棗脩代之可矣。
答李伯相丙寅四月
[編輯]墓祀。以墓村不安廢祭。似未安。聞前輩亦皆行之雲矣。傍位同在一山者。惟在本位子孫所處。不必以此爲拘也。若在祖先位。則宗孫不能行祭。代備行之可也。祖位不祭。而獨祭下位。非所可論也。
答李伯相庚午四月
[編輯]示疑禮。此雖與新宮火有異。火及墳墓。則似不可晏然行盛禮。退行三日後爲宜。然災有大小。火及墓庭而不及墳上。則依禮行之似可矣。事有難便者。只執贄見舅姑。不設盃酌。亦不爲無妨耶。
答金稚恭肅行○丙辰九月
[編輯]禫非仲月。則踰月而行吉祭。禮旣有據。世亦通行。且喪畢吉祭。與四時常祭。其義自別。雖行於孟月。豈有僭分之嫌。非仲月而禫吉同月。實有急吉之嫌。或者之說。未見其必可行也。
答金子靜亮行○壬戌七月
[編輯]危微二字。若是帶病說者。則凡人二心危微。而聖人二心不危微否。或謂聖人二心雖安著。而其情狀猶自危微。此說如何。
中庸序。旣以安著二字。對下危微二字。則聖人心上。恐不可復言危微也。
一則守其本心之正者。是謂專守其道心之正耶。抑謂於人道二者。皆守其本心之正耶。
本心之正。並包人道二者而言。
常使道心爲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者。是卽精一之義耶。抑是精一以後事否。
道心爲主。人心聽命。卽是精一以後事。
二心宜不容一時並發。而今謂道心爲主。人心聽命。似有二心並發之嫌。未知如何。或有始終先後之可言者耶。
人心聽命於道心。則人心之發。卽道心之所行也。朱子所謂鄕黨所記。皆是人心之發。而渾是道心。栗翁所謂聖人人心卽道心。皆謂此也。豈有二心相對並發之理耶。
聖人人心不待道心節制而自得其正。則何以見其聽命道心之意耶。
節制以工夫而言。聽命以成德而言。聖人人心渾是道心處。卽見其人心之聽命於道心矣。道心天理之發也。道心爲主於一身。則一身上所發。無非天理也。人心聽命於道心者。卽是食色之心。循乎天理也。自其爲食色之心而言。則謂之人心。自其循天理而言。則謂之聽命於道心也。非有二心以此聽彼也。
答金子靜壬戌十一月
[編輯]未發說。前書蒙諭。復欲此之爲說。厭其支離。欲遂置之。旣而思之。有不可不復者。玆復更申前諭。仰備擇蕘。眼鏡未照之前。光明之體皆同。雖離婁之明。無以辨其異同矣。此猶心之未發。虛明之體皆同。雖鬼神莫能窺其際也。眼鏡旣照。有遠視不能遠視之不同。此由於琉璃之品不同也。然琉璃之品不同。本自具於未照之前。而不能遠視者。比之能遠視者。不得不謂之昏也。此猶心之旣發。有善惡之不同。而善惡之不同。由於氣稟之不同。然氣稟之不同。本自具於未發之前。而發而爲不善者。比之發而爲善者。不得不謂之濁也。〈鏡之未照。已有不能遠視者之昏。心之未發。已有不能發爲善者之濁。此豈非虛明皆同之中。又有昏明不齊者耶。〉氣稟之不齊。不外乎淸濁粹駁四字。而未發之時。氣之偏全強弱。未甞不自在。但不用事耳。此卽所謂粹駁之不齊也。粹駁之不齊旣如此。則昏明淸濁之不齊。亦可反隅而知之矣。蓋湛然虛明。未發氣像也。淸濁粹駁。氣稟本色也。未發氣像雖同。氣稟本色自異。聽者不察於此。每以湛然虛明中。有氣稟昏明之不齊者爲疑。雖以賢者之相信。猶不能無聽瑩者。則理之難明。果若是耶。大抵未發時大本一說也。湛然虛明一說也。氣稟不齊一說也。大本專以理言。但於虛明時其體可見。故必於未發而言之也。湛然虛明。氣稟不齊。皆以氣言。而湛然虛明。是言未發氣像。朱子所謂心之本體。〈朱子曰。虛靈只是心之本體。見語類。〉指此而言也。氣稟不齊。是言氣稟本色。朱子所謂心有善惡。〈朱子曰。性無不善。心有善惡。若言氣質之性則亦有不善。見語類。〉亦以此而言也。於此三說者。見得條理分明而不相妨害。則可無疑於紛紛之說矣。
又據程子釋生之謂性。朱子釋程子說。〈程子說見近思錄。朱子說見答嚴時亨書。〉則人生而靜。未發時。不可謂無氣質之性矣。旣謂有氣質之性。則不可謂無不齊矣。旣謂有不齊。則又不可謂有粹駁之不齊。而無淸濁之不齊也。此理昭然。如指諸掌。不知疑者疑在甚處。謂未發無氣質之性者。是以本然氣質判爲二性。而二性則二本也。謂心之氣質純善者。是旣有性善。又有心善而善有二本矣。況人心有覺。道體無爲。則心善之爲本。又有大於性善矣。二本固誤。而心之爲大本尤誤。故愚甞深辨之。今於高明半齊半不齊之說。又出此辨。辨亦支離矣。然孟子好辯。韓子好勝。皆非得已也。愚雖無孟,韓之道。其志則固自孟,韓門庭中來矣。聽者果能恕之否乎。
愚於未發之說。辨之屢矣。言者自覺支離。聽者宜以爲好辯不已也。然其與巍巖辨。初辨其未發無氣質之性。再辨其心之氣質純善。三辨其心與氣質有辨。與玉溪辨。辨其未發時氣質之性純善。今爲高明言之。則辨其未發氣質有粹駁之不齊而無淸濁之不齊也。人之言各異。故此之辨亦異。非直一說而屢辨也。
危微之說。頃對弘甫。其意有未釋然者。弘甫之意。蓋以爲人心之本色危也。道心之本色微也。在聖人。雖安雖著。其本色之危微則與衆人同也。此其思之深而察之密。未可以口舌取服也。然此有一說可破其疑。本色卽本初之謂也。本初之聖凡皆同者。皆以善言。而聖人全其本初。君子復其本初也。危微果是聖凡皆同之本初。則學者當只復其本初之危微。而聖人之不危不微者。乃失其本初也耶。若曰人心道心之發皆氣也。故自其本初。已有危動微昧者。則危動微昧。乃是不好底。聖人何以有此不好底本初耶。旣是氣發。則氣必不齊。又安有聖凡皆同之理也。弘甫相見。更以此問之也。弘甫此說。極有意思。極有精彩。有可以感動得人者。而其弊將至於任人心之自危。安道心之日微。以爲當然矣。故復言之。
與金子靜癸亥正月
[編輯]巍巖往復文字。久在幾下。今已盡閱而細商之否。前書有如在煙海之語。此固然矣。義理之辨。略則理不盡。詳則意反晦。此所以難於立說也。然略說以擧其大綱。詳說以盡其曲折。二者並觀。則理於是可明矣。前去文字已詳矣。且復略提其要而言之。今之爲人物性同之論者。其說不過兩端耳。一則以爲五常卽太極之理也。萬物皆具太極。則亦皆具五常也。殊不知太極超形氣而稱之。五常因氣質而名之。〈朱子曰。太極超然專說得理。見語類。又曰。凡言性者皆因氣質而言之。見答林德久書。〉超形氣而稱之。故萬物同具。因氣質而名之。故人物異稟。其名義亦各不同矣。然太極之理。因氣質而言則爲五常。五常之理。超形氣而言則爲太極。亦非有二理也。一則以爲萬物之生。皆具五行之氣。旣具五行之氣。則自具五行之理。而五理卽五常也。殊不知五常乃是五行秀氣之理而粹然至善者也。〈太極圖說曰。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其下方言五性。告子輯註曰。仁義禮智之粹然者。人與物異也。〉人得其秀。故其理爲五常之德。物不得其秀。則其理亦不得爲五常之德。虎狼惟於木之氣得其秀。故其理爲父子之仁。蜂蟻惟於金之氣得其秀。故其理爲君臣之義。而其他則不得其秀。故其理不得爲五常之德也。凡物有理者。皆可謂五常之德。則彼虎狼之搏噬。蜂蠆之毒螫。亦皆有其理矣。此亦可謂五常粹然之德乎。在搏噬者不過爲搏噬之理。在毒螫者不過爲毒螫之理耳。爲此說者。亦非不知其說之有窮也。惟知其有窮。故太極之說見窮。則又爲五氣之說。而不得於太極上究竟其說。五氣之說見窮。則還又爲太極之說。而不得於五氣上究竟其說。反覆枝拄。互相逃閃。一如小兒迷藏之戲。此所謂遁辭。知其所窮也。前日之辨雖多。其大要不過如此而已。更觀此紙而回敎之。
答金子靜癸亥三月
[編輯]危微之說。昨因來諭。更思之。鄙說果有未盡者。而弘甫所引朱子說。亦多失其本指。所以其說不明而使人難曉也。人心自是危殆不安底物事。道心自是精微難見底物事。此自是二心本來體段如是。而聖凡同然者也。在聖人則危者常安。微者常著。此則聖凡之所不同。而其安其著。亦只是這箇心安著。則其本來體段之危微者。固未甞不危微矣。蓋其易動而難安者人心也。而在聖人。雖無易動難安之患。其爲物之易動難安者。與衆人同矣。難明而易昧者道心也。而在聖人。雖無難明易昧之患。其爲物之難明易昧者。與衆人同矣。弘甫之意蓋如此。而說出有未明也。鄙說之謂聖人分上。不可復言危微者。只論其安著之當體。不原其危微之本形。此其說失之粗略而有所未盡也。然朱子所論人心危險欲墮者。人心之將流於惡者也。道心瞥見便失者。道心之旋已亡失者也。此皆推得危微之義。過其本分。在衆人則如此。而在聖人則不如此。故其下卽言聖人事以別之。此其意可知也。弘甫便引此。爲危微本同之證。此其說不明。而亦其見處之有未盡瑩也。大抵帝舜之意。無論聖凡。蓋謂人心本危。道心本微。故必須精之一之。然後中可執也雲爾。而聖人之生知。卽其精之者。安行。卽其一之者。聖人亦未甞無精一之事。但其精之一之者。有成德入德之不同耳。如是說得。庶幾無偏耶。賴諸賢講叩不置。得究其未究之論。誠幸誠幸。
語類論人心曰。危險危動。〈危下添一動字險字。則便已將流於惡也。濂溪所謂欲動情勝之動。朱子所謂世路無如人慾險之險是也。〉又曰。循人慾。自是危險。動不動。便是墮坑落塹。危孰甚焉。論道心曰。微昧微晦。又曰。惟微是瞥見些子。便失了底意思。此皆並其已流已昧者而言。則蓋皆是泛論衆人之心。非的論危微二字之義也。中庸序曰。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難見。大全尙書註曰。人心易動而難反。義理難明而易昧。未甞於道心直下晦昧字。人心兼下動險字。則其於危微之本體。未流而易流。未昧而易昧者。說得最爲端的矣。〈易動易昧。難明難反者。皆未然而將然之辭。非已然之辭也。〉語類說。卻不如此。而混同看過。不甚區別。所以前說之彼此皆有失也。今卻區別如此。庶幾知危微之本義。而亦知朱子之說各有所指也。
中庸序文論人心曰。危殆而不安。其下承之曰。雖上智不能無人心。序文論道心曰。微妙而難見。尙書註曰。持守於道心微妙之本。此可見聖人之二心。本皆危微。聖人分上。旣言危微。則危微之義。只可平平說過。纔帶着動險晦昧等字說來。則便非聖人之所同。而非危微之本義也。
答金弘甫毅行○丙寅四月
[編輯]示諭心說。爲說雖多端。要其宗旨所在。不過曰心純善也。人心至善。禪家之宗旨也。宗旨所在如此。則從此演出者。又可知也。況其命文立辭。支離暗雜。迂迴破碎。令人莫可尋見其意趣端緖。又安得爬櫛而論辨乎。其所解鄙說者。亦皆橫拗牽率。添枝接葉。全失其指。見在之人。猶且如此。況於已死之古人乎。竊觀盛意。自信甚篤。所守已固。卒難歸一。各尊所聞。斯亦可矣。第惟所望者。朱子全書及語類論釋氏處。類聚而合觀之。庶或有犂然契合者矣。來紙宋士能所見大旨。適與左右同。故欲一示之。姑此留置耳。
凡事皆有綱領大分。綱領正然後。條理可尋。大分明然後。細分可論也。以義理言之。則性理也。心氣也。理無不善。氣有不善。以學術言之。則吾儒主性。釋氏主心。道家主氣。此所謂綱領大分也。不識綱領大分。則條理細分。愈究而愈差矣。高明旣主心善。則綱領大分。與釋氏同矣。綱領大分。旣與之同。則條理細分。亦無一得脫於釋氏窠臼矣。此固理勢之自然也。今乃曰吾之心善。與釋氏心善不同。此果成說。而又是禪家呵佛罵祖之習也。自古爲禪學者。何甞不詆釋氏而自以爲不同耶。
答金弘甫丙寅四月
[編輯]承諭心說。釋氏之論心。亦有曰昏沉跳擧。妄心妄覺。何甞專以爲純善耶。只以靈覺爲至善。故謂之釋氏本心也。來說只以數十字了盡宗旨。而無一字不同釋氏。豈愚不解人言而然耶。姑置之。以竢他日更商如何。
附原書
[編輯]愚亦以爲人之心。有虛靈昏昧眞妄邪正。虛靈眞正。卽心之本體而善者也。昏昧邪妄。卽心有所拘蔽而惡者也。故但曰心之本體善雲爾。未甞直以心爲純善也。
答金弘甫丙寅六月
[編輯]心說屢蒙勤諭。不容不對。釋氏之宗旨曰人心至善。不用辛苦修行。其論心體。則曰昭昭靈靈。曰歷歷孤明。曰主人翁惺惺。此所謂至善者也。其論心之病。則曰昏沉跳擧。曰流注妄想。曰把持則雲橫谷口。放下也。月落寒潭。此於心之體段。何甞不知。只以靈明者爲至善。故爲異端耳。弘甫之論心。果有一毫差殊於此者乎。釋氏之論心。猶以一心言也。弘甫之論心。謂於此心之外。別有氣稟拘蔽此心。而謂亦在方寸之中則是亦心也。二心則二性矣。二心二性。釋氏之所不道也。〈栗谷人心道心圖說曰。方寸之中。初無二心。又曰。善者淸氣之發。惡者濁氣之發。農巖曰。濁氣之發。亦有善情。〉又聞弘甫以爲若得朱子說明證。豈不信服。其他則不能信服。此言尤可憂也。而多見其不知量也。栗谷之論心性。長書圖說。至爲明備。無可疑者。其言曰。吾幸生於朱子之後。學問庶幾不差。栗谷之篤信朱子如此。故沙溪,尤菴,遂菴,農巖諸先生。亦皆深信栗谷而傳守其說。不敢改易。今謂栗谷之說。亦不知朱子之意而不可信。則東方更無可信之人矣。豈亦釋氏天上天下惟我獨尊者耶。荀卿肆爲異論。而李斯出其門。此不可不戒也。〈異論。指性惡之論。性惡心善。正好作對。而心善之論。其害甚於性惡。所謂彌近理而大亂眞者。觀於陸氏,王氏則可見也。〉
莊子曰瞻彼闋者。虛室生白。吉祥止止。虛室生白。指心之虛明而言也。吉祥止止。謂虛明爲萬善之主也。其說心之病。則曰其熱焦火。其寒凝氷。升而天飛。降而淵淪。又曰。一日而再撫四海之外。異端之論心。蓋皆如此。此非不知心。而只爲不知性。故流而爲異學也。
弘甫之誤着。專在於心與氣稟之分爲二物。心與氣稟。旣分爲二。而氣稟又有善惡。則方寸之中。旣有性之善。又有心之善。氣稟之善惡。部伍重重。而善占三分。惡只占一分矣。然則天下之善人常少而惡人常多何也。氣稟之善者。爲情之善。惡者爲情之惡。而善惡之外無他物。則心之善。獨管何事耶。將謂心之善。拘於氣稟則爲惡。不拘於氣稟則爲善。則是又與性無別而有性無心可也。有心無性亦可也。自古異端之學。皆坐於心性之無別。不可不明辨也。〈釋氏,陸氏,王氏直以心爲善。告子生之謂性。胡氏性無善惡。雖以性言。亦只以精神知覺言之也。胡氏說。孟子或問詳論之矣。○古之聖賢。每以心性分合言之。未有以心與氣對言者。分而言之。則心者氣而已矣。所謂精神知覺是也。合而言之。則孟子所謂本心良心仁義之心仁人心是也。而皆主性善而言也。所謂聖人本天也。今以心與氣對言。而以心爲善。以氣爲有善惡。則此非釋氏本心之學而何哉。朱子言釋氏之徒。奮髯切齒談端緖。瞋目扼腕證本心。弘甫之說良心本心。政如此耳。古人或有以心與氣對言者。此氣則是血肉形質之氣。具於百體者也。〉方寸之中謂之心。心與氣稟有辨。而同在方寸之中。則方寸之中。亦有非心之物耶。氣之在方寸之中者。是爲一身之主。而本自無形質。故但謂之神明。神明之氣。又有靈而謂之心。則神明與靈。何以有別。雖有十離朱之明。恐不可以辨得。此是弘甫之宗旨。而直不成說話。直不成義理。
明德本合心性言之。而重在於性。觀於傳文顧諟明命之語及或問論明德處則可見也。今之論明德者。專以虛靈爲言。宜其說之流於釋氏也。虛靈只指此心靈明處而言。故人人皆同。然虛靈亦屬氣。氣便不齊。故一任其虛靈之所爲。則爲釋氏之猖狂妄行矣。栗谷曰。虛靈底亦有優劣。此亦以虛靈之氣稟而言也。
人得正通之氣以爲心。故其心與禽獸之心不同。正通之氣。又有淸濁粹駁之分。而聖人之心。得其淸粹者。衆人之心。得其濁駁者。故聖人衆人之心。又有不同也。故朱子曰。惟聖人之心。淸明純粹。又曰。生知之人。稟氣淸明。賦質純粹。此是灼然可信之言。灼然可信之理也。但其心之虛靈。聖凡皆同。故以此虛靈之心。具萬善之理。所以爲明德也。而纔到氣稟用事。便有失其明德之本體矣。虛靈如鏡之光明。氣稟如鏡鐵之精粗。同在一心。而虛靈氣稟所指不同。同在一鏡。而光明精粗所指不同。此最譬諭之切近者。譬諭之說。只看其大意。必欲其十分相似。則雖以孟子之長於譬諭者。亦無以開喙矣。〈偏正通塞。人物之大分也。淸濁粹駁。賢愚之細分也。正通是麁說底。淸濁粹駁是精說底。今反以麁說底爲心。精說底爲氣稟。而分作二氣。可謂文義之不通矣。正通之與淸濁粹駁。只是一氣。而謂有精麁說之不同者。正通之氣。桀跖亦稟。而淸粹之氣。非桀跖之所稟故也。〉
夜氣卽心之氣也。良心卽仁義之心也。孟子本以夜氣與仁義對說。謂心之夜氣淸明。則仁義之端發見雲也。此與求放心章註志氣淸明義理昭著者意同。此豈難曉者耶。弘甫專以靈覺之心爲良心。故不得不以夜氣別作一氣。而並着於方寸之中。以爲存此靈覺之地而謂之氣稟。眞栗谷所謂如此恠語。不曾見於經傳者也。〈孟子良知。本以仁義之知言之。陽明乃曰。良知者虛靈明覺。本然之體也。此所以爲異端也。〉
氣質有蔽之心。謂心自爲其氣質所蔽也。古人文字如此言者甚多。本非難解者。朱子栗谷之說。以心爲氣者。不勝其多。皆置而不論。獨於此約略可以東西看者。力主作一大案。而不知其本意之不如此。如此講論。恐終無益也。
合性與知覺一句。不言氣字省文也。非知覺之不可以氣言也。栗谷圖說曰。合性與氣而爲主宰於一身者謂之心。此已以氣字代知覺言矣。然弘甫本自不信栗谷。請且以朱子說言之。朱子答廖子晦書曰。所謂精神魂魄。有知有覺者。皆氣之所爲也。氣聚於此。則其理亦命乎此。此言何謂也。
子思曰。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未發若有昏昧之時。則中亦有昏昧之時耶。朱子答林擇之書曰。人固有無所喜怒哀樂之時。然謂之未發。則不可言無主也。大全中言未發。皆此意也。此是未發定論也。語類云云。偶有此一說。而此只以思慮未發者。對思慮已發者而言。別是一義。非子思之本旨極其未發界至十分盡頭處而言者也。栗谷之論未發。其說甚詳。而專以擇之書爲主。其後諸賢之說。又皆以栗谷說爲主。此是大本所在。不可有異同。於此而有異同。則是不識大本也。
未發爲性。已發爲情。此特以性情界分而言也。其實天命之性。無時不流行。非拘於一時限於一處者也。故惡人之心無未發者。謂之中體不立則可也。謂之無性則不可也。此何至積思而不得乎。
栗谷先生曰。明德之體。卽至善之體而未發之中也。明德之用。卽至善之用而已發之中也。明明德者。卽立大本而行達道者也。如此看破。豈不分曉云云。愚於栗谷先生。平生尊信。無異七十子之服孔子。況此明德大論。如是分曉者。敢有所背馳乎。曾爲一學者。論虛靈氣稟所指不同之說。而應萬事引喩。偶未審諦。聽者不察其本意。而傳說益訛。此實理有未明。命辭不能無差之致。出言知戒。深荷盛賜。
疑目諸段。俱已有辨。又捴而論之。心之虛靈皆同。而心之氣稟不同。以皆同之虛靈。包此性而言之。則謂之明德。而明德純善。以不同之氣稟。兼此性而言之。則謂之氣質之性。而氣質之性有善惡。二者皆自未發時說來。故明德有體用。氣質之性亦有體用。而心無二心。性無二性矣。今之爲心善之論者。惟恐其氣稟之有害於心善。遂分心與氣稟爲二。或以爲氣稟在方寸之外百體之中。或以爲氣稟同在方寸之中而與心自別。二說境界。雖有遠近內外之不同。其以心與氣爲二則一也。心具本然之性。氣具氣稟之性。是則性有二體也。性之所在謂之心。則心亦有二體矣。二心二性。果有是理哉。爲此無理不成說之說。而枉費思索。枉費辭說。不過成就釋氏之心善一句矣。豈非惑也。釋氏只言心善。猶是一本。今日之論。旣曰性善。又曰心善則是二本也。豈不反爲釋氏之所笑乎。
答金弘甫丙寅十一月
[編輯]來諭心說。辭不別白。指不分明。老昏無以解見。姑擧其大要。更請一言之敎。心之與氣稟。是一物耶。二物耶。氣稟之在方寸之中者。可名爲心耶。不可名爲心耶。心之爲物。是純善者耶。不純善者耶。於此明白指諭。使知盛意所在。則亦當獻愚矣。來諭又盛推栗谷以爲我東之聖人。只此一言。庶有相合之望。幸甚幸甚。然僕之前言。亦非誣也。栗谷心性情圖。人心道心圖。皆以氣質字。着在心圈之中。則是以心與氣稟爲一也。其說曰。氣質則淸濁粹駁。有萬不同。又曰。善者淸氣之發。惡者濁氣之發。是又以心之氣爲有淸濁也。〈心發氣發爲一發。又見第五長書。〉高明前書。以心與氣稟爲二。而又以心爲純善。栗谷以未發爲中。而高明以未發爲有不中。此於栗谷之說心性大論。一切不合。故愚以爲不信栗谷。不信其言而信其人者。寧有是耶。今日之見。未知如何。而合則謂合。不合則謂不合。不可依違兩間。䌤縫說合。使人心憫也。
人物之性。來說得之。然謂有件數之皆全者亦誤。朱子每隻言牛之順馬之健虎狼之仁蜂蟻之義。何甞言五數之皆備耶。氣相近處。指其理相近者。則亦有五常之彷彿可言者。此乃知覺運動氣之相近者。朱子不以此爲性矣。
心性之說。只有一言可判者。孔子曰。太極生兩儀。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太極者一本也。陰陽者分殊也。心與性。卽陰陽太極之謂也。陰陽亦可謂純善乎。若是純善。則又一大本也。孟子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夷子二本故也。不識二本之誤。則他不足論也。
心性以理氣之分言之。則性理也。心氣也。理無不善。而氣有不善。以未發已發之分言之。則未發之時。氣未用事。故有善無惡。已發之時。氣已用事。故有善有惡。雖然。當其未發也。氣之淸濁粹駁。雖不用事。其氣則固自在也。故兼此氣而言之。則謂之氣質之性而有萬不齊。程子所謂纔說性時。便不是性是也。朱子,栗谷論未發。皆言未發之時氣不用事。不曰未發之時氣亦純善。則其意可見也。
今之論人物不同之性者。皆以爲氣質善惡之性。今考朱子定論。以人物不同之性爲性善得三條。錄在下方。
孟子道性善章。或問曰。董子所謂明於天性。知自貴於物然後知仁義。知仁義然後重禮節。重禮節然後安處善。安處善然後樂循理。程子所謂知性善。以忠信爲本。此先立其大者。皆謂此也。
犬牛人性章。或問曰。予甞以此章之旨。問於李先生。先生曰。孟子之意。只恐其昧於人性之善耳。
性無善無不善章。語類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民之秉彛。這便是異處。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須是存得這異處。方能自別於禽獸。不可道蠢動含靈皆有佛性。與自家都一般。
與金弘甫丁卯九月
[編輯]心說往復。自高明發之。鄙意則初不欲也。然旣已發端。則當畢其說。自往最後書。更未有答。不知何意也。高明所蔽。只在於明德註虛靈二字。今且請以一言了之。虛靈不昧固心也。氣稟物慾亦心也。但謂之明德則只指虛靈一邊而言。謂之心則並指氣稟淸濁而言。故謂之心則不同。而謂之明德則皆同也。前日之說大意不出此。今復約而言之如此。回敎爲望。此是儒釋界分生死路頭。不可不究其說也。
禹出見罪人。泣曰堯舜之人。以堯舜之心爲心。寡人爲君。百姓各自以其心爲心。只此一言。可見人心之不同也。此在史略初卷。人孰不讀乎。
答李生喜慶○癸丑八月
[編輯]每得來書。以先生見謂。自稱以門人。心竊不安之甚。玆以情告。幸垂察焉。僕本無德。可堪爲人師。是以鄕秀後生。或以文字相從。斯名之稱。一切辭之。不敢當也。況敎之之謂師。學之之謂弟子。斯名之稱。豈可苟乎。僕未有敎之之事。左右未有學之之事。則斯名之稱。又奚自乎。僕與左右相見亦屢矣。實有故舊之誼。書疏往來。但當以故人見處。死生相問足矣。何可輒加以不着之稱。以自陷於不誠而取譏於人乎。此後有書。切宜刪去此名。以從實去僞。安此之心。至望至望。如其不然。必欲強加之以無實之名。則亦將並與來書而辭之。不復與之通問矣。事至於此。亦非所願也。僕之爲此言。非率然而發也。僕在前日。涉世未久。經事不多。人情世態。皆未能熟知。見人之以文字來問者。輒信其實心而期之以終始。雖加以不着之稱。亦不能避也。久而察之。其以實心至者尠矣。或數年挾冊而止。或數次請問而止。其後相見。只敘寒暄道俗事而止耳。不復以文字事見及之。雖或語及文字。退而省其私。未必皆實也。然而舊日之稱。猶存而不去。每聽之。未甞不面羞而心愧也。故於後至者。雖不敢逆拒之而不受。至於不着之稱。則一切禁絶之。前所往來者。亦皆遍諭之。使改其前日之稱謂。此實區區近日自處之實狀也。非獨於左右而然也。並冀諒察。
答朴生大陽○癸亥九月
[編輯]往歲過訪。荷意勤矣。今又辱書。益見眷予之深。自愧老醜何以得此於高明也。仍審秋涼。學履淸勝。仰慰。僕少不自力。老而無聞。去死不遠。將止於此。無足爲賢者道也。承有更枉之意。恐賢者未悉此間事也。僕本無學。可以語人者。近又老病。倦於接應。雖復遠來。寧有所益。虛名相從。自欺欺人。僕亦恥之。況賢者竗年求道。何以此虛事爲哉。學以聞道爲至。而道以朝聞夕死爲期。此豈可以虛名致之哉。惟願賢者杜門讀書。自力爲學。讀一書。必了一書之義。了一書。又了一書。有所得焉然後。就有道而正焉。此乃爲學之實事也。感賢者有求道之志。而誤聽於人。虛辱遠求。則又恐賢者之失計而重此欺人之過也。故以情仰告。庶幾諒之。
與或人
[編輯]陸象山行狀。其居官臨歿。多有靈異事。此其徒因其近似。傅會粧撰。未必皆實也。佛者之事。多有靈異。固是心靜極時致然。然其有不近理者。皆其徒撰出。要使人神奉之耳。陸門之事政如是。且自古聖人未有如此者。使聖人而不能。則聖人所不能。彼安獨能之。使聖人而不爲。則聖人之所不爲。又何貴也。
夫子曰。下學而上達工夫。只在下學處。下學人事。則自然上達天理。固無先上達而後下學之理。亦非旣下學後又須做上達工夫也。今人不務下學而遽求上達。豈有可得之理。所謂下學者。只是於日用事物之間。窮其理而力行之也。窮其理而力行之。則天理自明。是所謂上達也。
程子曰。理一而分殊。天下之理。本末巨細。只此一言而盡之矣。然其用力推究。卻只在分殊處。分殊處明得盡。則便就此溯而觀之。自見得其源之同而其理之一。若不知於分殊處推究。而徑欲造理一。則所謂理一者。卻只見得儱侗玄虛一物事耳。實不知其爲何㨾物事矣。譬於見車者。須先見得輪轅輗軌等物然後。方見得車之全體矣。若都不見輪轅輗軌等物。又何以見得車之全體乎。今人多於分殊處。全不知推究其名義實理。而到底便說一理。此其心則好高自大也。其言則傳聞口舌也。而其實則無所見於理一之體矣。
大抵窮理。只在名言上各究其義。言天則就究其天之所以爲天。言地則就究其地之所以爲地。言鬼神則必究其如何是鬼。如何是神。言仁義則亦究其名仁者是如何。名義者是如何。自天地萬事萬物。以至乎一字一句。無不因其名言而究其精蘊。各詣其極而無異吾之所體當者。亦可以各循其則而無所眩亂迷錯之患矣。此夫子正名之說。在學者尤爲要切。而不特爲政者之所先也。
答金始復癸亥九月
[編輯]始復祖母有二子。長子爲承重子。次子奉祖母祀。卽始復所生父。而始復又以獨身。出繼伯父之後。生父身後。兩代祭祀。生母主之矣。始復方有二子。長子鼎夏旣爲所後父之孫。次子觀夏當還繼所生父之後。而第生家無他兄弟。與受無處。繼序有缺。故不敢以繼後爲定。侍養奉祀。禮所不言。所生祖母神主。班附於宗家。有違於禮經。何以則得於意而合於情理耶。尤菴先生曰。爲人後者之子。爲其所生祖。爲從祖而服小功。依此敎。題以從祖。服以小功耶。或降父一等而爲大功耶。始復所生祖母於觀夏之子。爲高祖母。稱之以族高祖耶。服制之節。題主之稱。伏望詳細下敎。
立後班祔事。來說皆已得禮之正。更無可論。爲人後者之子。爲其所生祖。只從其所後家親屬近遠而服之。則出後於無服之親者。其將爲生祖無服耶。通典曰。出後者及子孫。還服本親。於所後者。有服與無服。皆同降一等。愚意是說之爲得也。從祖族祖。傍親之稱也。賢者所生祖母非傍親。則爲其子孫者。何可以族稱之耶。或問庶子爲其母題主。何稱。朱子曰。避嫡母。只稱亡母。而不稱妣以別之可也。今亦依此說。只稱亡祖母。易世之後。亦依此稱之。恐爲得之。鄙見如此。未知是否。更問於人而處之如何。
所生父母旣不得立後。則祔於宗家。而題主稱以伯叔父母。所生祖母祭之別室。而題主稱以亡祖母。此禮之正也。或使次子奉其祭祀。而自主其題主祝文。則於所生祖父母。稱以從祖從孫。於所生曾祖母。只稱曾祖母。不稱妣。似亦無害於大義耳。
答趙生儼○甲子十二月
[編輯]家禮曰。斷杖棄之屛處。只言杖。不言喪服。則喪服之不棄不焚可知也。杖則無用。喪服則猶有可用故也。喪服不棄不焚。亦非爲惡喪服之嫌也。若以此爲嫌。棄與焚埋一也。斷棄其杖。獨無此嫌耶。故愚意喪服不至甚弊。則散給貧者或守墓者可也。破裂無餘。則焚之埋之亦可也。絰帶方笠無用與杖同。或棄或焚與杖同。似亦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