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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燼紀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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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燼紀聞錄
作者:辛棄疾 
本作品收錄於《學海類編

  靖康元年正月初六日,京師立春節。先是,太史局造土牛,陳於迎春殿。至是,太常寺備樂迎而鞭碎之,此常儀也。是月初五日夜,守殿人聞殿中哭聲甚哀,且聞擊撲之聲,移更乃止。洎明觀之,勾芒神面有淚痕,識者知其非吉兆也。

  初九日,邊報金兵留屯河朔,猶豫兩持,似欲復犯京師者。太上皇遂出南薰門,往南京。

  十九日,報金國大兵已分布河上,敗何淮兵,梁師成棄城而走,兵已渡河。

  廿九日,兵至毛桃崗駐軍,作大寨,居民奔入城內,老幼死者蹂躪於道。間有強壯掠劫外城,大火焚燒二十餘家。

  二月二日,金人圍住京城,攻諸門甚急。

  十一日,以聶昌為都太守提舉。虜遣夥入城請和,乞以黃河為界。

  二十一日,京師戒嚴,金人兵退封丘寺,需索金銀牛酒犒師,依契丹倍增歲幣,朝廷許之。

  三月,金人退兵北,至穰州。國相有文字至軍前,乃粘罕之文也。其略曰:「南北求和,許增歲幣,仍有割地之請,未有定議。今大兵已駐河北諸郡,以定可否,彼若不從,則吾持其物而求其道。此計之上上也。」於是金兵明言北,其實只在河南,未嘗解也。

  初九日,金國粘罕加封征討大元帥,仍令從便宜行事。且降書曰:「今南伐之兵,已逾河濟洛,直抵汴京,雖湯武之威,不復有過。甘詞誘和,以俘其主,吾之願也。昔楚,子國也,尚能具滅陳蔡,我師威行電掃,如摧朽掠腐,乘勢不取,必貽後悔。俟其復京,並力圖之,此萬世一時也。若以河為界,實所未聞。天輔九年[1]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元帥府施行。」

  十五日,粘罕遣人入城上書,請歲幣金繒及車輅鹵簿儀式,及請移文河北諸郡即日罷兵。

  二十二日,金人攻河南北岸兵馬北去。五月,少帝上書,請上皇歸京。八月,粘罕兵屯駐薊郡,且遣使賀上皇歸京,其實探伺也。

  九月十一日,粘罕又使人入京求和,仍索金繒以緩我師,朝廷大臣皆無智謀,專事姑息,於是上下苟安,不復有邊虞之患矣。

  十一月十七日,河北報:金人粘罕下令大兵南行,已及河界。

  十九日,復圍京師。二十五日,京城陷,金人入城。

  二十六日,粘罕遣使入城,求兩宮幸虜營,面議和及割地事。

  十二月五日,遣兵入城,搬運書籍、並國子三省六部官制天下戶口圖及宗正譜牒。

  初九日,又遣人搬運法物車輅鹵簿太常樂器,一應朝廷儀制,取之靡有孑遺。

  十九日,京師雪深數尺,斗米千錢,貧民饑餓死者盈路。金人又縱兵剽掠,有一將在天津橋上紥甲士千有餘人,民莫敢過。時有柔福帝姬侍從三十餘人將欲入內,賊叱止之,呼令出轎。帝姬泣曰:「吾貴家子,天子為吾兄,安可出見金兵?」金兵使人曳出之,使前徒行,笑曰:「美婦人也。」問曰:「汝有夫乎?」帝姬曰:「今兩國已和,汝等安得無禮?」其人曰:「吾兄為北國大臣,富貴無比,若能為之妻,不異汝南朝富貴也。吾有香纓一枚,可以代兄為聘物。」遂取懷中真珠香囊,手持以獻。帝姬不肯受,金人執帝姬手令受之,金人乃笑而退。其後竟為金將兄所得,蓋粘罕之次弟也。粘罕兄弟三人:長粘罕,為金國元帥;次澤利,為金國北部大酋長;次野利昔,滅契丹首擒天祚者即其人也。

  二十一日,金人遣使入城,言國主有令,於京師選擇女子十八以下出城,父母號呼聲動天地。

  靖康二年正月一日,金人入城,朝賀不行禮。

  初九日,北國主下令粘罕曰:「比聞已破汴邑,所獻物色不堪,可速擇異姓立為主,以慰民望。況吾素居北國,南地非我所便,南宋二主,可令來朝,事貴速行。」

  十一日,粘罕遣人請車駕軍前議事。

  十三日,金人軍前降指揮言北國主有旨,令契丹海濱侯耶律延禧及西夏侯李智先、南宋皇帝並大元帥及皇弟吳乞買同上大金皇帝徽號,請皇帝詣營署名進奏。

  十四日,再遣人請車駕來日詣軍前進奏表。

  十五日,車駕不肯出,金人遣人持出之。上金尊號表云「臣侄南宋皇帝」。又於下請署御名,書云「輔美濟運應道法古至德皇帝」之文,乃去。

  十七日,金人遣使入城,稱北國主有令,宣示南朝太上皇。上皇令左右接書,使者云:「北國一敕,令皇帝自受。」上皇吁噓,不得已而接之。書曰:「北國金皇帝書付南朝弟宋皇帝,近者北遼無道,殺伐無藝,朕既殲滅,以寧人民,以開皇圖,大有華夏。比緣奸臣童貫、蔡京詿誤,以致禍亂,勞吾師徒遠至汴邑。今已救時吊伐,以遂和好,叔侄是敘,進幣是行。汝可應令保育天和,以撫萬民。以河為盟,萬載一決,我無偽言,汝其知之。」其詞泛濫,皆甘詞誘和之意,不復備錄。其使仍口傳北國主意,曰:「皇帝起居南朝皇帝,今已結為兄弟,不許一切生疑,仍可罷兵。並將到真珠袍一領,是皇帝朝服,今獻上皇帝,請收領。」良久,請皇帝進上表,太上曰:「今兩國通和,可稱書不可稱表。」使者復言曰:「北國皇帝本意廢趙氏立異姓,如天皇故事。吾元帥諸貴人勸免,其事且止,陛下尚不從順,大兵不可已也。若大兵再至汴邑,不比去年,幸陛下照察,不可以小屈而亂大謀。」帝歎息,從其請。

  二十一日,金人遣使入城,出榜通衢曰:「元帥奉北國皇帝聖旨,今者遠來,所謀事理,業已兩國通和,要得金一百二十萬萬兩,銀一百五十萬萬兩。」於是金人執開封府尹何㮚,分廂拘括民戶金銀釵釧鈈鈿等,星珠無遺,如有藏匿,不齎出者,動輒殺戮。

  二十三日,金人遣使入城,持北國書曰:「今兩國通和,所有合理事件,仰元帥府請南朝皇帝至軍前面議申奏。」

  二十九日,金人遣使請車駕出城,且齎到北國書曰:「今已破汴邑,二主不可復君,宜族中別立一人,以為宋國主,仍去皇帝號,但稱宋主。封太上為天水郡公,少帝為天水郡侯,於東宮外築室居止。文字到日,仰元帥請宋主到軍前面議申奏。」使者曰:「相國元帥數數請陛下出城,同共議事,陛下不肯出,今發北國詔旨,陛下之意何如?」少帝曰:「卿且退,容某商議。」使者曰:「事急矣,從則福,逆則禍,陛下為臣下所誤,今何復取臣下之言,恐禍在不測。」使者辭色俱厲,不進而退。

  二月二日,粘罕遣佐統軍郎遊利將甲兵騎七百餘至內,稱有兩國利害,要見國主。左右入奏,少帝登門,郎遊利厲聲曰:「元帥遣我上聞國主,昔日差人將到北國皇帝聖旨,所議事理如何?更無一言回報,使元帥無可申奏。今特令我來見國主,其事若何?兩日不見來意,禍且不測矣。」又曰:「吾眾人馬七百餘人,每人要得金一兩,望下給之。」時左藏金帛已竭,乃於宮中需索,得金釵鈿等八百餘兩,與之,其人不謝而去。

  十一日,車駕出城幸金兵營,百姓數萬阻阨車駕,號泣不與行,帝亦泣下。范瓊按劍怒曰:「皇帝本為兩國生靈,屈已求和,今幸虜營,旦去暮回,即返矣。」百姓大怒,爭投瓦礫以擊之,瓊乃手殺數人,車駕遂出城。至軍門,見元帥,粘罕下階,執帝手曰:「臣遠國酋長,不識中國禮儀。」乃揖帝升階,左右坐,帝西向,粘罕東向,移時不語。左右各執利刃大刀,所侍唯應王福、周可成二人而已。粘罕使左右以所降北國詔旨別立賢君者示帝,帝曰:「敢不從命,苟利生靈,以息兵革,何事不可?」粘罕復使左右白帝曰:「既如此,請國主朝暮候北國皇帝詔旨。」乃令介入引帝歸幕。俄,有人進酒食,帝不復舉。移時,少帝語左右曰:「可白元帥,令我歸宮矣。所議事理既從,他無餘榮。」左右白帝曰:「元帥造表請國王同發,來日早行未晚。」帝默然。左右又進飲食,伶人作樂,帝籲噓不能食。時夜更闌,寒甚,帷幕風急,不能安,倚案憑坐。俄五更,有人至帝前曰:「請國王同元帥發表。」介人引至帳下,旋次升階,唯有一案設香燭,粘罕使左右以表示帝,其詞曰:「臣侄南宋國王趙某,今蒙叔北國皇帝聖旨,令某同父退避大位,選別宗中賢君,敢不遵從?今同元帥申發前去。其次居止及別擇賢族,未敢造次,先此奏聞,候允日,別具申請。」書後如前署帝御名。封緘畢,帳下馳一騎,黃旗素馬前去訖,方命左右設椅。粘罕南向,帝東向。少頃,有一紫衣人自外至,粘罕與帝並興身,紫衣人望帳下馬,升階西向相揖,各就坐。粘罕使人白帝曰:「此北國皇帝后弟也,傳宣至此,催促陛下議論事。」帝唯唯。復令進酒,時天氣寒甚,帝速飲二杯,紫衣人曰:「陛下且宜止此,晚刻面奏北國皇帝,指麾事與陛下言之。」揖退,令左右歸引帝歸幕。天尚未明,少憩幾上,寒不成寐。左右有綠衣者語帝曰:「臣河北人也,為大兵所虜,本是陛下赤子。令臣監視陛下,陛下若能屈節於紫衣之人,庶幾有少更改。」語訖,回顧而去。良久再來,手持羊肉一塊,進曰:「陛下可少啖此,以禦寒。」帝問綠衣者曰:「汝何姓名?今為金國何官?」答曰:「臣姓趙,名保安,今為國相親吏。蓋臣有二妹,皆有姿色,為粘罕寵嬖,故命為親從,以察伺陛下行止。」帝又問曰:「早來紫衣何名?」答曰:「姓野耶葛,名波。」「何官?」曰:「今為十七軍都統,位粘罕之上。今暫來此,要往宋京選女子一千餘人,三兩日北去也。」少頃,天明,有褐衣從者十餘人,列侍帝之左右,言語不可別。俄頃報曰:「統軍來相見。」帝迎之,乃早上紫衣人也。帝與之接坐,言不可曉,帝惟加禮,告以周旋。略不回顏色。命左右指瓶中物,左右因以酒進。紫衣人舉大杯連飲四五盞,帝亦舉一二杯。酒退,顧左右謂帝曰:「兀移太多。」左右解之曰:「兀移太多,安心也。」蓋兀移者,安也;太多者,心也。揖而退去。

  是月十三、十四、十五,上在幕中,粘罕使人守禦,且稱侯北國皇帝回命到日可回。

  十六日,粘罕使人召帝至帳下,升階東坐。俄有吏持文書案牘示粘罕曰:「有文字在此。」粘罕階下刀斧手簇擁一紫衣貴人,帝視之,乃宗正士祝也。粘罕使人謂曰:「今命汝入城,說與南朝宰相,於見今族中選擇一人有才望者,同你及合朝大臣保明申奏,以準備金國皇帝有旨到來,別立賢君。」言訖,揮使退去。又擁一皂衣吏至階下,粘罕使人謂曰:「汝於東京城內擇一寬廣寺院,可作宮室者,欲於中作二王宮,速置辦。」言訖,揮使退去。帝起,白粘罕曰:「所指揮事一一從命,容某入城,視太上安否,以盡子道。」粘罕首肯從,左右進酒帳下,有伶人作樂,唱言奉粘罕為伊尹、太公,粘罕不喜曰:「太公伊尹,古聖人也,安可冀其萬一?」因語帝曰:「這幾個樂人,是大宋人,今日照好公事。」笑而止,令左右送帝歸幕次。坐久,有人傳元帥令曰:「來日一面歸京,不必再來帳下也。」

  十七日早,有綠衣者來,謂曰:「元帥有命,令陛下還宮。」良久,進食,有數人引帝出幕,至軍前,遙見禁衛列於外,車駕遂入城。

  十八至廿一日,天雨雹,城中掠劫尤甚,小民號泣,夜以繼日,金人焚燒載樓門。

  二十二日,粘罕遣人入城內白帝曰:「前日所議擇賢擇地二事,可速計置。」帝唯唯,曰:「一面議論。」時眾皆推康王,及欲將南安寺為宮,以白粘罕。

  二十六日,金人復命曰:「來日文字到軍前,請國王見元帥。」

  二十七日,帝往擷芳園見太上太后,奏曰:「臣不孝不道,上貽君父之憂,下罹百姓之毒,殺身不足以塞責,今北兵見迫,欲另擇賢以為君,若以弟康王為主,不失宗廟社稷,幸之大也。」時常妃在側,即康王之母也,言曰:「二帝許以康王繼位,則中興可俟。然外鎮須假主盟,陛下可作詔書,召四方兵赴京師,金人狡計最多,必不止於擇賢,禍有不可勝言者。二帝必不肯容於京師,唯陛下計之。」

  二十八日,帝與太上同早膳,粘罕遣人饋太上酒十瓶,言北國皇帝所賜者。

  三月二日,粘罕遣人持書,一詣太上,一詣帝前,曰:「今日北國皇帝所有施行事件,請車駕詣軍前聽候指揮。」至日中,又遣使促二帝出城。至晚,又遣人不絕。又云:「若太上不出城,可先遣皇帝至軍前。」

  初三日,車駕幸虜營,至帳下,粘罕坐而言曰:「北國皇帝不從汝請,別立異姓為王。」使人持詔書,帝遙遠不能辨。使人擁帝降自北道,入小門,至一室,籬落露缺。守以兵刃,自辰至申不得食,帝涕泣而已。先是,帝將出幸也,書「便可即真來救父母」押九字於衣領,付宰相何㮚,以召康王,以圖恢復。且在路中傳旨付開封府曰:「趙氏孟子,可為檢討。」其意指延壽宮孟太后也。是日,帝在室中,至暮,有一番奴持食一盤,酒一瓶,於帝前曰:「食之。」帝泣而言曰:「父母不復顧矣。」番奴曰:「無憂父母,旦夕與汝相見矣。」其夜無床蓆可寢,但有木凳兩條而已,窗外數聞兵甲聲。時天氣向寒,帝達旦不寐。天明,有人呼帝出曰:「太上至矣。」帝視之,見戎衣者引太上從旁門小路而去,帝哭不勝。

  初四日至十五日間,皇族后妃諸王累累至軍中不止,太上與帝各居一室,后妃諸王皆不得相見,唯鄭后朱后相從。今更不紀諸王諸妃事,只述二官家行也。

  十六日,粘罕使人扶二帝至帳下,傳北國皇帝詔曰:「汝等父子不道,上負祖宗,下負民物,恣為奢侈,忌公徇私。以至結釁外國,天人俱棄,不可復君,宜擇異姓,以代宋後。令元帥責問開封府吏以下,保明策立。仍令趙某父子前來燕京,仰元帥府發遣。」帝與太上聞言,相對涕泣不能言。粘罕曰:「所擇康王,今在何處?」帝曰:「不知也。」粘罕謂左右曰:「急持書索康王。」少刻,帝與太上共居一室,侍衛人皆醜陋,而語不可辨別。帝與太上自此日唯一飲一食而已。夜宿竹簟之上,時天氣風寒,侍衛人取草茅及黍穰作焰火,與二帝同坐向火。至明日,粘罕命左右以青袍易二帝所服,以常人女衣易二后之服,侍衛番奴以南家子呼帝及太上,飲食與彼同。

  十七日,粘罕又使騎吏持書示二帝曰:「元帥令汝趨燕京朝金主,已召康王至軍前同去,南京已立張邦昌為帝,國號大楚矣。」帝與太上並涕泣。時鄭后因喪亂,心腹疾作,疼不可忍,臥於木凳,幾絕,朱后為其撫摩,四人相對泣下。騎吏怒曰:「元帥令已下,來日發行,詐病何為者?」帝告曰:「母后心腹病甚,君豈不見其面色乎?安敢有詐,倘若見憐,以杯藥或沸湯見賜,他日厚報。」騎吏少和顏色,曰:「此間無藥物。」因叱左右以沸湯一杯進,后飲之,疼少止。因泣曰:「妾之不幸大矣,國破家亡,雖生何益?」是夕,宿於野寺中。

  十八日早,騎吏前曰:「可行矣。」牽馬四匹,令二帝二后乘之,二后素不能騎,騎吏遂掖而乘之。鄭后病未已,伏鞍而行。行十餘里,旁路數人見之,泣曰:「皇帝父子北去,吾百姓何日得見太平也?」因奉麥飯二小盂進四人分食,粗糲不堪食,帝曰:「吾母心腹疼痛,汝有湯藥否?」父老對曰:「無,止有少許鹽湯,可煎而飲之。」騎吏恐其滯住,促行。有一騎吏掌行者千戶,自言姓幽西,名骨碌都,常以言戲朱后,復恣無禮。當行路之次,朱后下畦間旋溺,骨碌都從之,且執后臂曰:「能從吾否?」朱后泣下,不能言,遂亦發疾,不能乘騎。骨碌都乃掖后同載馬上。至晚,約行三十里,宿一寺。是夜月初上,明照廊廡,骨碌都取茅火烹食,以啖二帝於室。二后病不能食,乃手煎羊乳以飼之,曰:「吾保護你四個到燕京。」是夕,鄭后寢,朱后驚悸不已,心腹作疼,骨碌都以手撫其腹曰:「病已,病已。」三祝之曰:「爾強強,爾強強。」其無禮若此。天明白於少帝曰:「為吾說與你妻,善事吾,吾即保汝為相報也。」

  十九日,至東明鎮,骨碌都早食與帝並食於村店。特鄉村荒殘,無復人煙,百里之內,唯有屋一二所。朱后疾愈甚,帝泣下不止。骨碌都怒曰:「汝在汴京三千餘口,其中女子美貌者甚多,並為人取去,何獨眷一朱后,不以結識諸曹,以作前程之託?吾素非胡人,亦以妹奉元帥,故身至大將,富貴無比。吾本河州人,常為官家運花石綱,役使天下人,苦虐不堪言,今至此,天報耳!尚何怨耶?」少帝於是不敢復言,但日籲噓而已。

  二十日,至封丘鎮,早食山坡之下,馬齧草相躡,而飲食生地下,無椅桌。時雨霽泥滑,路淖不可行,帝與太上及后皆在泥中伏蹲,飲食粗糲,形容黧黑,目睛並昏。旁有井水,太上誤墮其中,衣服沾濕,骨碌都拯而出之,馬驚失,傷鄭后之足。朱后手絞太上衣服,去其水,而上馬以行。是夜,宿於館驛中。

  二十一日,行次黃河岸,欲渡,渡船有自北來者,上立皂幟,中有紫衣人呼骨碌都曰:「北國皇帝約四月半至燕京,今已三月盡,可速行之。」語次,骨碌都數以目視朱后,且哂之,紫衣人知其情狀,拔刀執骨碌都曰:「汝本一冗賤,吾兄待汝至此,今安得與婦人私而稽緩其行程?」乃殺之,投屍於河。顧謂帝曰:「為吾說此婦人為何人也?」帝曰:「某妻朱氏,骨碌都數有無禮侵犯,苦無告處,今將軍殺之,足以雪吾之恥矣。」紫衣人曰:「汝識吾否?吾乃元帥弟澤利也。」帝拜謝,后亦拜之。至暮,乃抵北岸,及衛州垣邑縣之西安鎮駐軍宿。是時,澤利所領兵甲千餘人,並舊騎吏二千人紥寨。寒夜月明,澤利所帶婦女四人,遂令置酒,命二后同席共飲,二后聞之,不勝其辱,不能即席。澤利曰:「汝病不能飲,可持此二杯飲汝二王,其恩當候他日報。」乃遣二后入房,以飲二帝。

  二十二日,入衛州城。百姓皆以為金人,不知中有二帝二后。時有買賣者入館舍或寺中,金人皆易飲食。二帝為金人所閉,居一小室,侍以甲兵,甚嚴密。日中始得豆餅四枚,四人共食。時百姓或有知其事者,於窗隙中令人饋以飲食,間或又為守者所奪,時在彼中留半日。是夜,復出城外三十餘里,宿於安國之北明王寺。少帝以飲食不繼,漸生泄瀉之疾,日走數十次。又為監者所詬,惶懼不敢復言。

  二十三日,至懷州。入城,澤利往往於二后前恃酒無禮,或時窘罵二帝,城中有富家數十戶,澤利遣人摽掠酒食財帛子女以自娛,又常鞭打下人。是夕,帝渴甚,告監者使取水,偶澤利過前見之,遂手殺其人於帝前,帝大驚駭。又顧謂帝曰:「可安穩到京,莫得生事,若不是郎主要活底,你死不多時矣。」自是,帝見澤利必驚悸,移時而後定。

  二十四日,至安信縣。帝及太上二后未嘗滌面,至是見野水清澄,四人方掬水洗面灌滌,相視哽咽,不勝情。旁有人獻牛酒於澤利者,澤利拔劍切肉啖食,連飲五七盞,以其餘酒殘食餉帝曰:「食之,前途無有食也。」復視朱后笑曰:「這一塊最好,你自吃之。」方飲酒時,或有人言知縣來相見,乃見一金人衣褐淨綠袍,穿皂靴,裹小巾,執鞭揖澤利,澤利又分酒食羊肉,同坐共飲。移時,澤利乘醉命左右叫朱后出勸酒唱歌,朱后以不能對。澤利怒曰:「汝四人性命在我掌握中,安得如是不敬?」欲以所執之鞭擊之,朱后不得已,乃持杯作歌曰:「幼富貴兮厭綺羅裳,長入宮兮陪奉尊陽,今委頓兮流落異鄉,嗟造化兮速死為強。」歌畢,兩手持杯向澤利曰:「元帥上酒。」澤利笑曰:「歌中詞句最好,可更唱一歌,勸知縣酒。」后乃再歌曰:「昔居天上兮珠宮玉闕,今日草莽兮事胡可說,屈身辱誌兮恨何可雪,誓速歸泉下兮此愁可絕。」乃舉杯向知縣飲之。澤利起拽后衣曰:「坐此同飲。」后怒,欲手格之,因力不及,反為澤利所擊。知縣勸止之,曰:「可更唱一歌,勸將軍酒。」后曰:「女不能矣,願將軍殺吾,死且不恨。」回首欲投庭前井,左右救止之,曰:「不可如此迫他,北國皇帝要四人見朝,公事不小。」酒罷各散去。是日,四人無晚飯,澤利使人監視愈甚,以至執縛於柱,毀罵百端,唯待朱后稍緩,蓋澤利思私之也。

  二十六日,至徐村。自安信縣行至徐村二百餘里,並無人煙,澤利分兵一半先行,持文字報節先至真定,留一半護衛。是日申時,有北來兵馬三百餘人,首領見澤利,下馬作禮,言語不可辨,忽其一句可辨云:「已遣四太子下江南,到建康。」

  二十七日,到白水鎮。朱后又欲投井,鄭后掖止之。澤利怒曰:「可縛之。」乃與鄭后連索臂腕,用馬夾於馬隊中引行。望見一堡極高,上有旌旗,書周鄭二字。良久,寨門開,有土豪兵甲約有五百餘人,皆長槍大棒,腰帶弓箭,往來衝擊,澤利與之合戰,流矢中太上旁一番人,太上甚懼。其來兵乃河北鄉民強壯,聚集保護鄉村者,自辰至申,鄉民為澤利打圍,稍稍敗去。駐軍於大林中,有執鄉民者,澤利呼前而語曰:「這四個是你大宋皇帝皇后,今放汝歸去,告報諸鄉,即日歸降。」遂令二帝及后四人言:吾是南朝官家,今往燕京朝大金皇帝。鄉民不覺淚下,謂帝曰:「吾這一鄉,周鄭所聚三千餘人,北連真定,南接懷衛,約有三千餘處,此是鄉民強壯者舉首南望,要見南宋官兵,今官家被其執縛,吾等鄉民不久自散也。又聞康王南京做官家,不知如何也。」澤利曰:「康王也被捉,後面便來。」遂將所執鄉民放去。是晚,帝及后皆宿於野中,上無遮覆。至半夜,有微雨雷自北起,衣服皆垢膩,為雨沾濕。至曉,雨大作,泥雨中行數里,方及一寺,駐軍於中,乃得少憩。移時雨止,水濕遍身。

  二十八二十九日,並在荒野中行,不知里數,其番騎皆於馬上吃乾糧肉,及有擄掠到隨行人取水煮食,帝后微得些食。

  二十九日晚,澤利解衣數件,泥汙皆遍,令朱后就野水洗濯,二帝、二后但痛哭流涕不止。日昃,猶催行。至晚,後騎報言,鄉兵散,數隊約千餘人在此寺中屯駐。澤利叱左右,可分兵一半,前往殺之。乃遣次將骨夜又將兵馬前去迎戰。至夜半,令人回報,殺得人兵四散,得糧而返。

  初三日,過一坡澤旁,其中殺倒死屍堆集,臭穢不可近。有狼二頭在其中噬嚼人肉,見人驚散,鳥鵲鳴噪,可驚可駭。是日,在坡野中,天氣漸熱,無水可飲,帝渴甚,而莫有敢供者。

  自三月半間,拘執甚急,雖便溺之往,必使人持刃隨從。初五日以後則不復記月日,盡行廣野大途,日以饑渴為念,不復記憶。但云或日,觀者自可見其次第也。

  或日,至一鄉村,數十家,見澤利至,俄有褐衣前揖澤利,奉上酒食,二帝及后亦有酒食,頗豐腆。

  或日,至一縣,不暇問名,亦有官出迎,如前備酒食,內有一知縣者,乃一番官,見澤利畢,次見帝后曰:「小番娶得肅王小女為妻,要見皇后。」乃引一女子前拜,已戎服,視太后等泣曰:「奴是肅王小女珍珍也。」呼太后為婆婆,朱后為姆姆,曰:「前日為馬軍擁道至此,其首領萬戶,不知姓名,與此知縣是弟兄,將奴嫁與他,今成親六日矣。前日在此縣中,諸皇孫兄一十七人,皆為諸人分去,或為妻者,或為妾者,東西南北不知去向矣。」拜說未畢,為知縣引回。是晚,宿一豪富家,主者接澤利甚有禮。中夜置酒,命妾數勸酒,兵士數輩執縛帝及后於庭中柱上,至以便溺澆之,不能反側。勸酒婦人皆美色豔服,良久酒罷,澤利與豪家趨別館。美妾籲噓相謂曰:「吾與汝皆太上皇女孫,今日伯伯做官家不好,不如吾公公做官家快活,今落在他家,何有出期?」再三流涕,為人所呼,入庭幃而去。

  或日,至一州,亦不記州名,人煙稍異於他州。澤利在驛中安泊,知縣與官員來相見者皆是番人,買賣者問知是二帝二后被執縛,往往亦有流涕者,或默然,或低聲語曰:「南京有官家張邦昌,係大金所立,才做官家,便叫康王即位。大金官家怒發,已差四太子領人馬去收復也。」時帝及太上於隔窗聞之,乃知康王不在番中,前日騎兵所言,蓋妄語也。是日,稍稍得食,但粗糲不堪耳。

  或日,到一縣,極荒殘,有屋七八間,城廊皆裂,有一女子年二十餘,路旁垂首曰:「吾乃南朝皇孫女,因病,為大軍棄到此,不能存活。」見太后過,乃拜曰:「帶取奴奴去。」后不敢留。左右或報澤利,澤利視之,微笑曰:「一塊去。」遂令左右扶上馬,乃行。是夕,宿於野寨中,澤利醉淫其女,醜惡之聲,二帝共聞,不敢開口。遇有餘食,皆與女子分食。謂朱后曰:「你不如他。」

  或日,行至一城,不知是州是縣,止有官兵二十餘人,並無百姓。見澤利再拜,懷中出文字示澤利,及呼左右去。帝后冠幘衣帶如囚狀,坐一小室。良久,有人持文書示帝曰:「可依此式作表,先達燕京。」其文引晉懷湣及孫皓、劉禪、石少主故事,及尊大金為湯武,北滅契丹而又南滅炎宋,功德巍峨,與夫請罪免死之意,持書者呼左右索紙筆與帝,曰:「速寫!速寫!」帝不得已,乃從之。書云:「亡國囚俘趙某,同男趙某及婦妾鄭氏、朱氏稽首再拜大金皇帝陛下,垂念某承祖宗基業,立民為國,不能上順天心,下撫萬民,聽讒臣之言,結釁外國;徇賊臣之求,積怨華夏。致上國興吊伐之師,下土作向明之行,今一家被虜,百口分飛,父子二妻,尚祈哀宥,伏唯陛下德過堯舜,威勝湯武,既已滅宋,當立異姓。而微賤之軀,聽命幾下,幸與赦文,苟延殘喘。」文成,多為刪吸偎慢,不欲與錄。其末句有云:「湣懷幽厲,未知今日之慚;文武成康,曷敵此時之舉。」是日作表,出行三十里,及深夜月明方止。

  或日,及一官府,皆新創造,牌曰收復新門,旁列兵刃三十餘,入甲士六七十人。傳呼曰:「趙某父子」,二帝為執而入其門,兩道皆栽榆樹,下立庭砌。須臾,見堂上金紫人衣朝服,侍衛甚眾,引帝北面再拜,有人傳謂曰:「將他二人去見海濱侯。」言訖,趨出大門,復入小室。至庭中,見一胡人胡服,無巾幘,立庭砌,若有所伺者。左右指謂曰:「契丹主耶律延禧也。與汝罪狀一,同在此公事未了。」言畢,復引帝坐一小室。須臾,延禧亦入,頭有巾幘,二帝曰:「吾大宋與契丹南北二百餘年,未嘗絕和好,一旦為奸臣所誤,俱至於此,為之奈何?」延禧曰:「公父子明後日北國皇帝須有赦罪之理,吾已在此三年,尚未了絕。」帝曰:「何事未了?」延禧曰:「吾祖真宗皇帝在日,有百穴珠一顆,大如雞卵,上有百穴,每穴中常有生珠一顆,月明之夕,以珠映之,其珠自落下,以絳紗承之,每日可得珠百顆。又有通香木一段,以沸湯沃之,取其汁洗衣服,及灑萬木花卉屋宇間,經年不散。人有奇疾,服之亦愈。燒之可降天神,香氣聞達百餘里。當時契丹為大金所滅,二物不知何在。今北國皇帝須要此物,緣此三年未得釋去。吾妻子族屬盡皆分散,作他家貴人,美貌者入富家,醜陋者入民庶家。」帝曰:「此為何處?」延禧曰:「此名平州,去燕京尚有七百里,勉之勉之。」良久,有人引延禧出。帝立廡下,及有甲士擁一番囚至,其人大罵,言語不辨,主者乃命以刀斷其舌,牽出斬之。其妻美貌,再拜請命,怒,亦斬之,小兒子四人並令敲殺。主者命引帝出,見二后尚立牆下,映日而哭,同行至通衢,斥令上馬而去。遂令出一城門,向北而行,道間花卉甚多。少頃,有二十人往來不止,曰:「郎主召見四太子於江南,今日便令車馬前去。」帝與太上立路旁,時有二人,皆南朝人,為兵卒者,不知其為帝也,乃相謂曰:「五月一日,康王南京即了位也。」餘語低不可辨。少刻,路間左右催行。至晚,行得百餘里。其時近暑,帝后衣服垢膩蟣虱,不可衣著,頭無巾幘,宛若囚徒。行三日,不見澤利之面,亦不知澤利在軍中與否。左右時時詬責,言語不甚能辨別。

  行數日,有人呼帝出,謂曰:「四太子大王軍至,汝可出見之。」路旁有一寺,四太子坐胡床,引二帝二后拜於堂下,四太子且詬責曰:「汝父子無道,致有今日,若當時信吾國家言,誓尋海上之盟,共滅契丹,分其土地,南北為國,豈有今日?奈何不順天命,反與契丹連和,欲坐觀成敗,彼勝則從彼以攻吾,吾既勝矣,又不能從吾,汝之愚一也;吾兵已破汴邑,皇帝湣念生靈,與汝講和,以河為界,汝又不服,勞吾師徒遠征,汝之愚二也;且天子死,社稷亡,汝祖宗二百年,不能守成,內則奢侈,外則結怨,一旦滅絕,何面目見國人?尚忍死見吾,何慚如之?汝之愚三也。」帝為四太子所責,俯首流汗,不能言,但與太上太后再拜而已。續呼左右取筆硯,令少帝作書,召劉光世、韓世忠、劉錡等歸服,而曰:「今日夏至節,賜汝酒各一杯。」令左右於金瓶中斟四杯飲之。復謂帝曰:「北國皇帝無殺汝道理,不失為侯王。」言訖,上馬而去,鼙鼓鍾鉦聲動天地。時二后自出京以來,足跣不復能行,雖乘馬,足皆生瘡,肌肉瘦瘠。二帝亦枯槁不類人形,為左右監者詬責鞭樸,欲死無路。金人衣服共相結縛,夜臥不相舍,二帝及后與番奴連腕共手,合坐同食。似此行路五六日,始達燕京,蓋契丹舊都也。入門,小類東京,既至內門,適金主登殿,左右執帝及后膝跪於地,皆再拜訖。其門內列金紫貴人,或綠、或褐、或傘、或笠、或騎、或車,約有數百人,皆稱萬歲。良久,傳呼令左右賜巾幘,又有侍官二人自金門出,傳金國皇帝聖旨曰:「皇帝勞汝,賜衣服沐浴,來日入傳敕。」遂出赦書。引帝入都堂見宰相,至堂下,堂上坐一人,左右曰:「此銀朱孛董相公也。」亦再拜,孛董答拜,中侍立堂上宣敕,其文不復載,後復曰:「赦趙某父子之罪,免為庶人。」引帝及太上入朝,皆巾幘,皆袍,二后服如常,至殿下,北面再拜訖。其門下列金紫貴人如前,國主自殿上傳敕,封帝為天水君侯,太上為天水郡公,各於燕京賜宅居住。左右唱命,二帝及后再拜謝恩。左右引去,入一小室。良久,有二皂衣吏引帝及后入官府,門有牌,書燕京元帥甲第。至庭下,有一番人坐堂上,曰:「此元帥也。」帝亦再拜,皂衣吏呈文字於元帥,筆署其末,令引帝去。皂衣吏引帝后出門徒行,護衛二十餘人,經十餘街,始入元帥府。入門,轉左廊下小屋,呼帝與后坐,其中並無椅凳,唯磚石三四枚而已。時帝終日下拜,又飲食不進,驚惶不安,兩日之中,止飲食一次,后但哭泣而已。欲觸柱死,左右立止之。

  二十二日至三十日,並在室中鎖閉,日所有者粗飯四盂、米飯四盂而已,相顧不能食。朱后有疾,臥冷地上,連日呻吟,監者尚加詬責。少帝語左右:「汝等可憫念吾國破家亡,取湯水相救。」左右引去曰:「吾國禁衛,犯旨過於殺人,汝呼憫字,已該大罪,尚欲索湯水耶?」再懇之,不顧而去。

  六月一日早,又引帝及后至元帥府庭下,令帝再拜,良久乃退。時朱后病不能行,左右監人負之而趨,雙手持后足,無禮特甚。是日以後,朱后病癒篤,初二日午刻死,年二十六歲。帝大慟,告監者曰:「某妻已死,將如之何?」左右白於官,良久,有皂衣吏引數人扶后屍,用黍席韉卷之,共拽之而去。帝哭愈哀,不敢出聲,恐監者喝之也。

  初三日早,有中使坐元帥府,引帝后於前,傳敕曰:「天水郡父子可往安肅軍聽候指揮,來日便行,元帥府發遣。」

  初四日早,元帥府吏呼帝曰:「官家聖旨,令汝往安肅軍居往,今日便行。」帝曰:「吾母鄭后抱病未愈,略候晚行如何?」吏怒曰:「吾北朝不比你南朝,令在早行,你若守正,不至於此矣。到此尚不遵法。」吏叱帝,帝不敢對,乃徒步前行,護衛者二十餘人,自元帥府出行。至晚,始出燕京北門,宿捕司房。捕司如南朝尉司也。鄭太后不能行,帝與太上共扶或負肩之而進。是夜,雖宿捕司,無飲食。盛暑行沙磧中,每風起,塵埃如霧,面目皆滿,又乏水泉。監者二十餘人,為首者阿計替頗憐二帝,乃謂曰:「今天暑,稍稍食飽,恐生他疾,此間無藥。」遇有水處,必令左右供進,因此鄭后病漸愈。

  初五日行至十一日,所過村邑,飲食稍為阿計替勸免。又戒左右勿得叱喝,日中極熱時,亦得少息於木陰之下。帝時年二十九歲,太上年四十六歲,形容槁黑,不復有貴人形相。若此行無阿計替護衛,六月酷暑中,必死無疑也。

  十二日晚,至安肅軍城下,其城皆是土築,不甚高大。入其門,守衛者皆搜檢,以至鄭后臍腹間亦無不摸過,雖他人出入亦然,蓋入城內故事也。行經數街,始至官府。入門,引二帝及太后至庭下,左右喝名,令帝再拜訖,知軍者別呼綠衣者引帝三人出門,入一小室,令帝后坐其中,送粟米飯漿,令帝后飲啜。阿計替自外至,語帝后相慰安,遂引別去。自此封固室中如前。帝后自春及夏,跋涉道途,人行泥淖中,衣服垢膩,且生蟣虱,苦楚不可行,獨有阿計替者,自澤利命之監守,至今不離小室門,復時時為帝洗濯,但言不可辨,時至曉一二句。

  十四日,知軍使人呼帝至庭下,且傳北國皇帝聖旨曰:「天水郡公趙某父子並給賜夏衣一襲。」視之,乃紗帛二段,生絹一段,令帝謝恩拜受,使人持其物同歸。其物乃為監者取其半,復以舊沙褐衣並生絹付帝曰:「可衣此,庶免汝裁造也。」自此,日坐室中鎖閉,唯得粟米漿水各一盂而已,餘無有也。

  十七日晚,將近二更,外有喊聲,火光燭天,殺人,大亂。蓋安肅知軍人有二:一是契丹人,一是大金人。二人不和,其契丹人慾殺大金人,劫二帝南歸投西夏,結連易定一路。謀尚未發,偶以酒醉鞭撻一奴,奴往告大金知軍,遂舉兵圍契丹人,殺傷殆盡,至晚方定。其火連燒屋宇百餘間,殺死七百餘人,至燒二帝所居室二丈許乃止,不爾為火焚死矣,蓋拘執之故也。

  十八日早,知軍在庭上,引帝至庭下,且責曰:「你與契丹結連,殺我同歸西夏,吾昨夜已殺了,今奏大金皇帝,與你理會。」帝曰:「某在室中,防固甚密,何由與彼通情?」知軍怒曰:「現有首告人在,你不得胡說,煞好公事。」帝爭不已,知軍令左右以鞭擊之,帝口血出,齒碎,令人拽去,復入前室拘之,以繩縛帝,帝泣不能出聲。是日飲食不至,唯監人私以漿水並少許飲食餉帝,三人分食,至夜,囚係愈急。至六月二十日,並如前。

  二十三日,知軍坐廳上,命引帝至庭下,再拜聽詔,曰:「趙某父子既已免死,令居止安肅軍。乃結連同知李奉國,意欲反叛,本宜賜死,姑置勿究。更令往雲州聽候指揮,仰安肅軍發遣前去。」讀訖,引帝再拜謝恩,帝哽咽不能言,知軍怒曰:「汝尚敢如此,當初要殺吾,今日如何放得你過。」命左右拽帝,坐帝地上,以柳條鞭十五餘下,帝哭泣如雨,痛楚久之方蘇。戒左右曰:「即今便行。」至晚出城,宿野庭中。時甚暑,帝身有傷苦痛,坐庭中地上,不能起止。至深夜月明,始得少飲,三人分食。太上因暑熱成病,監人取青野草木板布於地上,令二帝臥其上,云不為地濕所侵,可以免疾矣。

  二十四日至三十日,在路遭大風雨,狼狽萬狀,如是數日,方達雲州。如前拜同知於庭下,命左右引帝入土園內,以兵守衛,雖衣帶皆為取去,蓋防自縊也。日唯一食。

  至八月十七日,有綠衣吏手持鑰匙開上門,呼二帝及后出,謂曰:「大金皇帝赦汝罪,叫汝再往燕京,可出謝恩。」時帝以稽首稱謝,蓋誠心也。其綠衣既引帝出土園,復引入一室,如前囚閉之日,問得飯一木器,漿水一木瓶。時天氣稍涼,二帝飲漿水疾作,待死而已。二帝受禍已及半年,置之無可奈何,不復愁苦,但衣袂經夏糜爛,寒不可敵,監者或遺以敝衣,稍代帝補益。

  十月或日,早五更,忽鼓聲四起,人兵奔亂殺戮,火光連天,蓋同知下有將補千戶者三人作亂,綠同知奪其妻,故舉兵殺同知家眷六十餘人,及市中百姓六七百家,日中方定。其千戶者三人皆下馬至帝前,攜衣數件,自隙中遺帝,曰:「與你,與你,吾曹三人今歸西夏矣。汝國中南京康王已官家半年了,勉之,必有歸去之期。監者二十餘人,吾皆殺之矣,吾不可以久留。」復贈帝乾糧數器,各上馬而去。是晚,城中大亂,有千戶執為亂者殺之,乃止。經兩三日,別軍始至,城中方定。先是,監者中有阿計替,相從帝已半年矣,稍得其侍衛之力,帝謂太上曰:「阿計替想為亂者所殺矣。雖城中大亂,吾父子不敢出此門,奈何?」言未已,阿計替自外至曰:「且喜無事。」帝問其不死之故,曰:「吾於死人堆中藏伏兩晝夜,方得脫。」由是阿計替再監視二帝,外來二十餘人,蓋同知官屬也。

  或日,阿計替引帝至庭下,有紫衣一番人坐堂上,呼曰:「識吾否?」曰:「不識也。」遂自言曰:「吾乃蓋天大王,係四太子之伯。」良久,屏後呼一人出,帝視之,乃韋妃也。太上俯首,韋妃亦俯首,不敢視。良久,蓋天大王命左右賜酒二帝及太后,曰:「吾看此個婦面。」蓋韋妃為彼妻也。酒罷,謂監人曰:「善護之。」阿計替引帝去,再入前室,然稍稍緩其監,飲食略備,以此經一冬,稍可禦寒。

  天輔十一年正月一日,大金例以是日疏放囚禁,雖死囚亦得少出,阿計替引帝出外縱步,但不出府庭門。帝視玩間,有一泥婢衣褐衣,口稱韋夫人所遣,手持一盒子,曰:「夫人叫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曰且耐心。」且密語曰:「聞九哥已即位,恐有歸期未晚也。」其人將盒子中物置太上衣中,奔走而去。帝視其物,皆棗麵所燒大餅也。阿計替乃佯言曰:「是何泥婢,送與他人,可速歸之。」乃引帝入室中,問曰:「適聞九哥是何人?」帝曰:「九哥乃康王,吾親弟也。今韋夫人,乃康王之母也,故來相報耳。」阿計替曰:「十一官人是誰?」帝曰:「十一官人吾父也,八官人即吾也。」遂持其物與阿計替並新到監者二十餘人分食之。至晚,更不復出。

  初三日,例是日為偷日,雖婦女什物金寶,宮中不禁也。他日則不然,必置於法也。是日,有黃衣者數人,各持飲食七八器,將五器與監者食之,三器使人齎至室中,謂帝曰:「食之。」視其物,皆肉縻,以肉與米合煮之者。帝與太上太后食未已,乃為監者持去。帝問阿計替曰:「此食何為者?」答曰:「此地風俗,樂善人家,唯作粥以食囚禁者,可與齋僧同功,故今日有人齎來此也。」帝又問曰:「此何人家也?」阿計替曰:「此亦韋夫人所遣也。」二帝與后因韋夫人在彼,稍稍獲安。

  十四日,彼處亦放燈,街市張燈,無鼓樂,但有金鼓喧天,至更後而已。胡婦胡女攜手於酒肆中,遇人即便暗合而歸,宮中父母皆所不禁。

  二十日,阿計替謂帝曰:「今月十九日,北國皇帝生日,作宴天下,此處同知宴罷,先赴燕京去也。」蓋北國法,先期十日賜宴,近郡即赴燕京上壽。是夜更闌,阿計替指引向來送餅食泥婢至帝前,曰:「夫人傳語十一官人、八官人,兩三日中,往燕京去也。復來與不復來,未可知,且保重將息。」言已急行,去甚速,其他監者已覺,爭問其實,阿計替曰:「汝不知同知有指揮事?」遂不復問。是夕,二帝及太后聞韋夫人去,甚不樂。

  二十三日,聞韋夫人同蓋天大王領馬騎前去,留下千戶五人,內一主者名啜雞凡,領人從二十餘人至帝前,曰:「蓋天大王、韋夫人與你父子三人煞有公事,似你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聞知蓋天大王不再來,共你吃這一場公事。」呼監者二十餘人戒曰:「防固不可少緩。」自此帝復與監人,拘執如前。阿計替亦不敢少有庇緩。

  二十八日,阿計替前白帝曰:「聞知四太子已上四川,及建康府,又為四太子探知,康王已南渡浙江,其勢恐不能久。」二帝聞之太息曰:「若九哥事不成,吾父子俱無望矣。」俄有持酒至曰:「金國皇帝生日,例賜酒肉。」帝就食之。

  二月一日,有探騎至官府中報主者啜雞凡曰:「北國皇帝已差四太子蓋天大王往關西,交點五路財客,別有文字,差兀西哺途來作此處同知也。」

  初二日,有皂衣吏持文字前來白帝曰:「新同知到來,要你文字,須便供寫。」帝曰:「所寫如何?」曰:「速寫!速寫!」詬詈言語不曉,帝不得已,乃書如今之案款狀曰:「近封天水郡趙某,同男趙某與妻鄭氏各年若干,謹狀。」番人執去。

  初十日,同知到雲州,引帝至庭下,訊問曰:「汝是趙某父子否?」曰:「然。」令左右引去之。少刻,阿計替白帝曰:「同知兀西哺途乃是途石之兒,其父因從四太子往江南,為劉三相公捉去,今來恨官家,將汝三人苦楚。」又移二帝入一小室,濕淖不可坐,帝泣相謂曰:「吾父子死於此矣。」阿計替曰:「兀西哺途差吾往燕京下文字,須一二十日可回,二官人且耐心,吾去燕京,一道與官家將問南京仔細來相報也。」十一日至三十日,並如前。

  三月初九日,忽褐衣一番人到囚所,持文字曰:「皇帝聖旨,又叫你三人往西汙州聽指揮。」蓋緣同知奏乞也。二帝泣曰:「又復何地去?」俄有人引帝手,被執縛驅行,至晚出雲州,北行二十里方止。自此以後,則日月不復記憶,蓋緣阿計替不在帝之左右也。

  或日,其所行地,皆坑窟,不平,有一監者言語稍順於帝,謂曰:「此長城塞也。」

  或日,行五七十里,或八九十里,辛苦萬狀,二帝及后足痛不能行,時有負而行者。漸入沙漠之地,風霜高下,冷氣逼人,常如深冬。二帝衣服單薄,又為時疫所梗,不能行走,困臥古屋中七八日,方得少愈,又為監者催行。帝起骨立,不能飲食,有如鬼狀。途中監者作木格,附以茅草,肩輿而行,皆垂死而復生。再行三四日,自北有騎兵約三四千人,首領衣紫袍,訊問左右,皆不曉。帝臥草輿中,微開目視之,左隊中有綠衣吏,若漢臣者,乃下馬駐軍,呼左右取水吃乾糧,次於皮篋中取出牛幹肉數枚贈帝,帝得此食之,肢體少蘇。綠衣語曰:「吾漢臣也,昔事陛下,為延安鈐轄周忠是也。元苻中,因與西夏將交戰,為西夏所獲,降之,父子由是皆在西夏,臣亦作西夏部中首領。宣和中,西夏遣臣將兵助契丹,為大金執縛,降之,今為雲州總管,郎主命臣受奚國節度,發兵往陝西破曲將軍,今所領兵是也。因言陛下勿憂,且契丹大遼王曾與大金連戰,尚且不死,今現在昌合州收管。陛下不曾與大金苦戰,只是四太子下江南稍稍失利,金國中盛稱張浚、劉錡、韓世忠、劉光世數人皆名將,皆可中興。臣本宋人,不忍陛下如此,故以少肉為獻。」言訖別去。經行已久,是日宿於林下。時月微明,有番酋吹笛,其聲嗚咽特甚。太上口占一詞曰:「玉京曾憶昔繁華,萬里帝王家。瓊樓玉殿,朝喧弦管,暮列笙琶。花城人去今蕭索,春夢繞胡沙。家山何處,忍聽羌笛,吹徹梅花。」謂少帝曰:「能賡乎?」少帝乃繼韻曰:「宸傳二百舊京華,仁孝自名家。一旦奸邪,傾天折地,忍聽琵琶。如今在外多蕭索,迤邐遠胡沙。家邦萬里,伶仃父子,向曉霜花。」歌成,三人相對大哭。

  或日,所行之路,皆草木蕭索,頓起悲風,黃沙白霧,日出煙靄。動經六七十里,絕無人煙,但見牧羊兒往來,蓋非正路。時見城邑,雖在路之西東,而不復入也。時方近夏,岸柳夾道,澤中有小萍,褐色,不甚青翠。又如此行十餘里,方至一小城,云是西汙州。護人引帝入城,其地無復人煙,監者云是昔日契丹道宗囚高麗二王之所。其中方廣不甚大,有屋數十椽,皆頹敝,廊廡欲傾,籬落疏虞,不類人居。經兩三日,乃遣兵騎回歸,止留護衛者六七十人在彼。帝與太上及后止在中間一室,不敢出入,飲食日止一次,皆是粗糲。或時有小羊肉。

  或日,二帝相謂曰:「吾父子在雲州日,深得阿計替保護,微得知南地消息,如今相距已經兩三月,不知其人還雲州否?還時亦不知再來此否?」言畢,有白帝曰:「阿計替是吾阿哥,吾名查二理,當時北國皇帝專使吾二人監守你父子三人,如今阿哥被雲州總管差往燕京下文字,不久亦須來此。緣阿哥能寫文字,虜主時時要申發文字,故必須來此。阿哥去日,亦曾說與我,叫我保護你三人,你三人且放心。」

  或日,阿計替到舍中,揖二帝曰:「且喜安樂,吾自雲州往燕京,又自燕京還雲州,又自雲州到此,往復一千餘里,不勝艱辛。」於懷中取出文字,令二帝看視,其上書云:「今年南事未定,苗傅、劉正彥廢子官家,立明霞愛太子。」又云:「已得建康府,車駕入海矣。二太子已得四川,四太子已至兩浙。」帝視畢,嗚咽曰:「我國祚可知矣。」又云:「苗傅、劉正彥敢如是,吾兒子方即位四五年,做得甚事?」良久,阿計替收文字入懷。

  或日,阿計替謂二帝曰:「今日七月初五,後日七夕,你二官家在京,煞時快活。」二帝嗟歎曰:「到此寧可復言此耶?」言訖,有甲士五十人喊聲喧呼,曰:「在此。」二帝驚懼,不覺仆地,且曰:「吾命在今日矣。」阿計替出,首力白其事。帝自窗隙中望之,兩手足俱戰掉。少頃,阿計替持刀入帝所,帝驚,以手掩目,太上太后亦然。阿計替乃高聲曰:「不干你三人事。」遂於帝所右壁後執一小奴而去,付首力者殺之,攜其首而去。近三時許,帝后心神始定,尚未能言。阿計替入謂曰:「先來驚否?」帝曰:「何事?」答曰:「此七月七日祭神也。吾金國禮,於今日先伏藏一人於暗處,然後大領兵馬,佯為捉獲,斬首祭神,以首為上祀,身為次祀,羊為下祀,祀畢,人羊俱煮熟啖之,謂之祈福。」帝曰:「若非汝唱言『不干你三人事』,吾已驚悸矣。」太后因驚得病,九日方甦。

  或日,首力持人頭者以肉一臠詣帝前曰:「祈福肉,可食之。」帝聞其氣,臭穢不可近,欲辭之,阿計替在旁曰:「受之,可有福,不可不受。」乃受之。首力舞蹈而去。

  或日,秋風大起,冷氣襲人,阿計替曰:「秋令至矣。」俄聞空中雁聲嘹嚦,自北而南,時監者皆為阿計替揮去,壁間適有弓一張,阿計替曰:「官人能弓矢乎?射雁以卜,此番胡事也。」手持弓曰:「吾代官人卜之可乎?」帝曰:「善。」乃執箭仰天祝曰:「臣不幸,上辱祖宗,下禍萬民,若國祚復興,當使一箭中雁。」遂付阿計替射之,一箭中雁,宛轉而下。二帝拱手稽顙曰:「誠如此卜,死且無憾。」阿計替亦微笑,取茅草熱火,炙雁而分食之。

  或日,阿計替又密入室,語帝曰:「南朝聞說四太子盡得江南,迤邐至洞庭湖。」又云:「金國官家使人往北國,起人馬前向江南廝殺。」時天氣漸寒,帝后衣服皆腐爛垢膩,時時得阿計替集番婆胡婦洗濯。

  或日,大雪數尺,室中極冷,不可出。帝后顙膝相拄,聲顫不能言。阿計替持一氈投蓋三人之首,稍獲安暖。太上自雲州一病之後,髮退不復更生,如僧尼狀,與番奴剃頭相似。是日極冷,又乏飲食,止得雁一隻,於火上燒熟共食之。

  或日,阿計替謂二帝曰:「今朝已十月初一日也。」帝曰:「十月天寧節,今日與向日不同。」並泣下。阿計替曰:「天寧節何節也?」帝曰:「生辰節也,吾生於此日,未知死於何日?求生不得,求死不得,自古帝王之辱,唯晉懷湣、石少主與吾父子耳。」

  或日,天氣稍和,日色晴麗,阿計替曰:「今引鞭春。便有多少和氣。」遂將羊乳杯許飲帝,曰:「以此代酒。」其乳腥穢,勉強飲之。

  或日,雪霽天晴,阿計替曰:「今日可出去矣。」帝后皆以極冷為對,阿計替曰:「春回雁歸矣。」空引雁聲自南而北,千萬成群而去。先是,北地苦寒,必掘地作穴,以居數月。帝室中亦作穴,深五七尺,帝后晝夜伏其中,其餘護衛人亦如是。是日,始出坑,不復入矣。時天輔十二年[2],乃大宋建炎四年庚戌歲也。

  或日,午間傳聞,北國皇帝后上仙,阿計替等六十餘人,皆以白布纏頭作孝,鄭太后曰:「吾何日死也?」聞說金主自皇后上仙之後,喜怒不常,時帶刀劍,宮人有忤已者,必手殺之。阿計替曰:「你國中有肅王乎?」曰:「有。」「有女子乎?」曰:「有。」「近聞皇帝以肅王女為嬪御,寵冠後宮,由是皇后怒忿,自縊而死。金主知其實,乃手殺肅王女以復仇。」鄭后聞之,乃曰:「肅王女玉箱也,此女少多奇異,今以兵刃之間身死應之。常記肅王妃,陳執中女也,孕玉箱日,夜夢青衣童子自天而降,手執鐵盤,盤內有正印二組,曰:『天錫汝女為皇后妃。』驚寤思曰:『吾夫王也,吾妃也,豈得父母為王妃,而女復為后者?』閱數歲,戲於水次,得玉印一枚,文曰『金妃之印。』究其所自,於宮中池畔得之,亦嘗玩佩不去體。」金人入城,皇族皆為掠取,此女為完顏樹所虜,每日欲醉淫此女,中昏懣絕不前。乃以其女進於金主,金主幸之,生一男。後因后兄沮李孛進夏國李氏女以為妃,兩人爭寵,趙妃欲以陰計中金主,以雪國恥。偶皇后死,妃因侍側,多以私意教金主殺左右及李妃。又因暑月,嘗以雪水調腦脂以進,因此金主亦發疾。時天輔十四年六月。尋於十五年正月十一日宮中飲宴。是時,金主無皇后,止有趙妃當寵,其肅王亦因病而死。一日秋深侍坐,金主因向趙妃曰:「汝為南朝族屬,豈得如此富貴?候後服除,以汝為皇后。」一日,因左右奏:「趙某父子現在西汙州,近者四太子為韓世忠敗於金山,幾死舟中而回,是南朝之勢漸欲大,可將此三人更移入內地。」金主曰:「可移向五國城。」時妃在側,因奏曰:「陛下倘以妾之故,庇其祖父,使不致凍餒,亦妾之幸也。」金主曰:「外事汝何得預?」妃曰:「父母骨肉何可不預?陛下還有父母也無?」語甚厲,因此金主怒發,曰:「留汝在宮中,外有父兄之仇,內有妒忌之意,一旦禍起,吾悔何及?」妃曰:「汝本北方小胡奴,侵淩上國,南伐炎宋,北滅契丹,不行仁義,專務殺戮,使吾父兄孤苦,他日汝亦遭人如此夷滅也。」金主愈怒,手刃殺之。

  或日,阿計替持文字至帝前,白帝曰:「得旨文,移吾這幾個去五國城,來早便行。」次日,阿計替引帝徒行,護衛六十餘人,出西汙州。至晚,約行六七十里,帝后俱不能行,泣哀謂阿計替曰:「何不告金主?就此地便將吾敲殺,何故祇管叫我千里去也?」阿計替曰:「須是忍耐強行,勿思他事,但有吾在,大王且莫憂。」以此又徒行五七日,鄭太后因病不能行,少帝乃負之而進。是晚,鄭太后崩於林下,時年四十七歲。倉卒之際,於路旁用刀掘坑,以身上衣服裹而埋之。二帝皆哭之慟,護衛人亦有不忍者,亦有詬詈者,催促起行。又經兩三日,始達五國城,大約與西汙州相類。有云此處乃是契丹囚阻羌西部黑人吐番奚國酋長處。城中有民五七十家,皆荒殘不成倫理,入官府中,有大庭,無廊廡,皆倒損坍壞。護衛者引至庭下,庭上坐一紫衣番人,阿計替曰:「有文字在此。」出示之,老番唯唯,使人引帝入左廡下小扉,進一小室,惟有小臺,可坐二人而已。四壁皆土牆,庭前作木柵護衛之,緘封而去。日晏,得食一盂,二人分而食之。五國城中居七八月,大約一日一食,此一年中酒食一次。七月七日,祭神得酒食一次。阿計替與查二理共幸一婦,阿計替遂手殺其弟。至十月,天氣寒冷,乃掘坑以居。二帝因病疫不安,護衛者亦死半矣。

  天輔十六年正月元宵,此處亦有少燈,皆以磁碗貯羊脂,以草為炷而燒之。有僧五七人作佛事,皆胡僧也,讚祝官家福祿萬壽。帝問阿計替曰:「此間離京城幾千里?」曰:「三千八百餘里。此處西去黃龍府二千一百里,此城乃漢將李陵戰敗之地也。」日晚,老番以乳酪一甌使人持至。時苦雨,舍宇崩壞,牆壁圯裂,有蠍數十走出,螫太上之臂,病痛移時,其餘蠍少帝以土塊擊之。

  或日,庭中列香案,庭上紫衣褐衣三番人飲饌,云是日乃金國皇帝生日。飲五七盞,皆有食。次使人持餘食自隙中遺帝,曰:「帝賜酒食,吃之。」二帝食之,不復辨其名,食之皆嘔穢至盡,問於阿計替,乃蜜漬羊腸合馬腸共成之,非囚者所能食,亦此中珍味也。

  或日,上皇因哭鄭后,一目失明,不能睹物,終日合目坐室中呻吟,求死不得,時年五十一歲。因語帝曰:「我祖宗二百年基業,今一旦罹外國之腥膻,禍起奸臣之手,一家三千餘口,唯見汝一人在此,餘外骨肉流落,聞皆為人奴婢,雖韋妃為蓋天大王所得,雲州一別,不知今復何在。」上不時涕泣,太上亦哭之甚,月餘,一目枯矣。

  或日,中庭設祭儀,問之,云祭天王,蓋彼中所重者。是夜,列燈燭,至中夜而止。少帝於牖中望神祝曰:「願速死,南則中興,北則願還內地。」是夜,夢神自空降,揖帝於前庭,謂曰:「吾實北方神天王是也,上帝命吾統攝南北生靈,更十年,天下太平矣。南北中興,與昔相類。」言訖,升天而去。帝寤,白太上,太上曰:「吾之夢亦如是,何祥也?」

  或日,有中貴坐庭上,與老番對坐,引二帝至庭下,語曰:「北國官家欲立趙氏為后,稱為荊王女,吳王孫女。官家未知宗派,實遣吾來問汝,可具圖以上。」帝曰:「吾亦不知,族譜不存,難可考也。大金破京師日,宗正文字皆為北朝取去,想尚在,何不檢閱,兼問皇后細的合對,便見是何族屬。」泣下久之,中貴人曰:「臣亦陛下東京小中貴,來時係娘娘私遣,路逢蓋天大王韋夫人曰:『為吾起居二帝及太后。』餘無所語。」帝曰:「太后已死矣。」貴人曰:「今月十一日,想已冊立矣。嘗記皇后說,在京日呼太上為伯公,今上為伯兄。皇后有二子,長曰殊哥,小曰青哥,早晚必有太子也。」言訖,上馬而去。

  或日,有中貴坐庭中,使人引帝至庭下,言皇帝與皇后指揮,許令將鄭后朱后同葬於五國城,官給棺木。俄有擔荷二竹蓆囊二喪,骨殖零落,復令人取二棺木,亟殮之,並許令天水公[3]隨葬於淺小之下,仍有旨,進封二后為夫人。以皇后恩澤,時放二帝囚禁,令城中自便往來,但不許出城。自此二帝或時出外,坐於市中民家,且話南朝事。民不敢答,但供需少飲食而已。二帝以五國城去燕京三千八百餘里,燕京去京師三千九百里,相去絕不聞音耗。其地亦時有客旅往來,見二帝衣服破敝,亦有少遺贈者。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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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輔,金太祖的第二個年號,共七年。此言「天輔九年」,及後至「天輔十六年」,與史不合。
  2. 實為「天會八年」。
  3. 皇統元年 二月,金熙宗為改善與南宋的關係,將死去的徽宗追封為天水郡王,將欽宗封為天水郡公。天水公即宋欽宗,此時徽宗已死,而後面言「放二帝囚禁」,顯然矛盾。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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