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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繹史/勘本/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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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略二

  福王

  右南都紀略第二。

  ◎是年十月朔,我朝定鼎更始;明年,南京潰,大兵進守皇城:原本皆略。今憑正史勘補。其三月內審問偽太子、故妃兩案,語多未備;今核入。凡紀中所不盡者,均於「書後」詳之。如揚州從難鄉官張伯鯨、撫臣衛胤文者,皆闕書;案胤文雖有妄劾史督輔事為清論所棄,然其死難則不可泯也。予諸「勘本」、「書後」之作,匪敢哆張議論也;蓋紀傳中所不足而疑似者,於此可以補證發明之耳。

紀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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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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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乙卯朔,大清定鼎燕京。我世祖章皇帝即皇帝位,建元順治;頒詔天下,普與臣民更始。是日,福王以鄭芝龍為總兵官,鎮守福建;羅聯芳守貴州。命鑄「弘光通寶」錢。

  丁巳,錢謙益疏薦蔡弈琛、頌馬士英功兼雪「逆案」阮大鋮、楊維垣、賈繼春、吳孔嘉、房壯麗、呂純如等。以李沾為左都御史。

  己未,張縉彥戴罪總督北直、山西、兩河軍務,便宜行事。

  庚申,大學士高弘圖罷。

  甲子,鳳陽地震。

  丙寅,再震。遣司禮監太監孫元德督催直隸、浙江、福建歲收、緞價、內庫一應錢糧;仍督兩江漕糧、鹽課、洋稅並一切修練、儲備事宜。加湖廣巡撫何騰蛟兵部右侍郎,巡撫全省。賜北京死節太監王承恩等九人贈謚、祭葬,予蔭有差。命於杭州選淑女。

  壬申,中旨以張捷為吏部尚書。

  癸酉,丁魁楚以原官總督兩廣軍務。追復代宗生母賢妃吳氏為皇太后,謚曰孝翼溫惠、淑慎慈仁,匡天錫聖皇太后。復建文弟允熥為吳王,謚「悼」;允熞為衡王,謚「愍」;允熙為徐王,謚「哀」;長子文奎曰恭愍皇太子;少子文圭為原王,謚「懷」;並附祀孝康陵。復江都、宜都、南平等四郡主為公主,耿睿、於禮為駙馬都尉。

  甲戌,以右春坊衛胤文兼兵科給事中,監高傑軍。以張捷為吏部尚書。

  乙亥,張秉貞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

  丙子,命以來年正月上辛,仍遵洪武制,合祀天地於南郊。士英請令戶部給直省印單,凡贖鍰自杖以上俱注單內,解部充餉;其不入單內以贓論。從之。

  丁丑,命王永吉暫駐河上,料理戰守。北使回。以兵部左侍郎解學龍為刑部尚書。阮大鋮糾雷鋮祚,命嚴訊。

  戊寅,加左良玉太子太傅。

  壬午,命停今年決囚。予秦、楚殉難諸臣祭葬有差。定江北督撫四鎮額兵三萬、楚撫額兵一萬、京營額兵一萬五千。

  癸未,以劉若金為僉都御史,提督閩、廣沿海諸稅兼理海防軍務;劉安行為僉都御史,提督南直、浙江沿海諸稅兼理海防軍務。

  是月,漳州賊破雲霄,據於城;官兵討之,賊走大浦。

  十一月戊子,西宮成,錫名「慈禧殿」。續封鄧文堯為定遠侯。桂王薨。

  已丑,鳳陽皇陵災,松柏皆燼。

  庚寅,命開屯海中玉環等山。命唐庶人聿鍵居廣西平樂。

  辛卯,令生員納銀充貢。總兵官邱磊有罪,下獄死。

  癸巳,左良玉奏華容、石首戰捷。命遼王駐台州。

  乙未夜,端門外火。時大清兵破海州,入宿遷;山東及豐、沛盡降。

  丁酉,蘇松巡撫祁彪佳罷。

  庚子,以李永茂為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潮等處。

  丁未,張鳳翔為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巡撫蘇松。盧若騰為僉都御史,督理江北屯田,巡撫廬、鳳。高起潛提督江北兵馬糧餉。淮安地震。

  己酉,九江總兵黃斌卿偵知左良玉難制,請改駐皖池;從之。

  庚戌,命五軍都督府左都督許定國充總兵官掛鎮北將軍印,鎮守開封、河雒。椎酒稅。

  辛亥,監下江軍兵部職方司郎中楊文驄請於金山圌山築城;從之。高傑疏薦吳甡、鄭三俊、金光辰、姜垛、熊開元、金聲等;報聞。

  壬子,復逃官御史蘇京官,駐廟灣,聯絡海上。

  自五月不雨至於是月。

  十二月乙卯朔,命荊王駐九江府。

  丁巳,進劉澤清為東平侯。劉孔昭亦進侯爵;辭,許之。禁巡按御史不許訪拏。

  辛酉,命何騰蛟以原官總督州、廣、雲、貴等處軍務兼督糧餉,專理恢剿;召楊鶚回部。大清兵圍邳州,凡三日。

  甲子,命程世昌兼督上江糧務。

  丙寅,改上孝宗後張氏謚曰孝成靖肅、莊慈哲懿、扶天贊聖敬皇后。大閱京軍,命士英代。大清兵入河南府,總兵李際遇降。

  戊辰,以高斗樞為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己巳,陳洪範北使還;左懋第不屈被執,馬紹愉留,和議不成。行稅契法。通政司楊維垣請重刊「三朝要典」;命禮部訪求一部,宣付史館。又奏「逆案」多枉;命吏部察明,分別復職起用。有顛僧大悲至京,自稱齊王,又稱潞王;下鎮撫司鞫訊。

  壬申,禁各官薦舉。命王永吉專防江北、張縉彥專防河南。縉彥言定諸將各分汛地:王之綱自永城至寧陵、許定國自寧陵至蘭陽、劉洪起自祥符至泛水。

  癸酉,復逃官原任左春坊、左諭德韓四維官;工科給事中戴英劾之,命改別衙門用。

  甲戌,遣士英視牲。

  乙亥,復逃官兵科給事中時敏官。開屯海中大瞿等山。

  丁丑,諭吏部:自天啟以來諸臣有勞績者,察明贈官,不得與蔭。三法司奏解學龍等議從賊諸臣獄;王以諸臣擬罪太輕,命再議。開文武職官誥命事例。時大清兵自孟津渡河,李際遇既降,縉彥等並走沈邱;命高傑進屯歸德以備之。魏國公徐弘基卒。

  戊寅,以應天府府丞瞿式耜為僉都御史,巡撫廣西;馬體乾為僉都御史,巡撫四川。

  辛巳,罷南郊,改於明年冬至。

  癸未,左良玉奏復公安。馬士英請榷酤,從之。

  大清順治二年乙酉春正月乙酉朔,大雪。福王居南京,稱弘光元年;日有食之,免百官朝賀。

  庚寅,加史可法太師仍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士,馬士英少師兼太子太師、中極殿大學士,王鐸少保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予蔭。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可法辭太師,許之。

  壬辰,立春。流星入紫微垣。

  癸巳,命黃得功、劉良佐率師進屯潁、亳;皆受命不行。命河南巡撫越其傑、巡按凌駉防守歸、開。高傑提兵直抵關、雒,進據虎牢。

  乙未,許定國伏兵誘殺興平伯高傑於睢州。

  丙午,傑部將攻城;定國懼,奔考城叛降。

  戊戌,禁宗室入京朝見。

  壬寅,命在京諸臣自陳。

  癸卯,中旨以吏部左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命裁監紀及將作官。

  甲辰,命刪定「三朝要典」。朱國弼、張孫振劾解學龍。

  乙巳,奪學龍職。

  丙午,召左都御史唐世濟復官,命管右都御史事。

  辛亥,加兵科給事中前監高傑軍衛胤文為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標下鎮將兵馬兼理本鎮汛地,經略開、歸防剿軍務。張國維歸省。

  是月,大清兵取西安,李自成走襄陽。

  二月甲寅朔,命於嘉興、紹興二府選淑女。

  丙辰,王驥為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己未,阮大鋮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協理部事,仍管巡閱江防事務。高倬為刑部尚書。人有上書言開化、德興、玉山之間有雲霧山為先朝封禁,開之可以助國;命太監李國輔往,會同撫按勘視。

  辛酉,命五府察明勛臣世系,方許保選;戚臣不許濫請世襲。

  癸亥,續封顧其謙為鎮遠侯。

  甲子,謚思宗皇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乙丑,遣黃道周祭告禹陵。史可法請用高傑部將李本深為提督,不許。黃得功引兵趨揚州。裁九江額餉六萬。張孫振奏劾禮部尚書顧錫疇。

  丙寅,命於蘇州織大婚冠服。

  丁卯,錫疇免。蔭方孝孺裔樹節為翰林院五經博士。

  癸酉,撤高傑部兵回,命劉良佐防歸德;遣太監高起潛安撫興平營將士駐揚州。

  甲戌,進蔡奕琛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乙亥,追封皇弟由矩為潁王,謚曰「沖」。禮部請朝日,命俟南郊禮成行之。

  丙子,更上先帝廟號曰毅宗趙之龍奏「思」非美謚。改封慈爚為崇王,命駐福州府。

  丁丑,止滇、黔援兵。袁弘勛疏攻袁繼咸;左良玉救之,並言「要典」宜焚。諭解之。

  戊寅,李自成走承天。

  已卯,命南京各衙門印盡去「南京」二字,改鑄另給。

  癸未,僧大悲伏誅。鴻臚寺少卿高夢箕密奏先帝皇太子自北來,遣內臣蹤跡之。

  「勘本」曰:顧宗伯錫疇之被劾也,因其論削溫體仁謚事耳;原闕。「佚史」僅於三月丁亥大書曰:『復故少師、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謚。』此蓋從張孫振之請也。案改鑄各衙門印文盡去「南京」二字,因禮部管紹寧印被竊,謀諸士英,故有斯命。

  三月甲申朔,內臣自杭州送北來太子至京,駐興善寺;遣太監李承芳、盧九德等審視還報。夜五鼓,移至錦衣衛都督同知馮可京邸舍。

  乙酉,御武英殿,命府部九卿科道及前東宮講官中允劉正宗、李景濂、少詹事方拱乾等審視太子真偽。問答有歧,大學士王鐸直叱為假。再命嚴究主使之人;久之,自供為王之明,故駙馬都尉王昺侄孫,曾侍衛東宮。家破南奔,高夢箕家丁穆虎教之詐稱太子。奏上。

  丙戌,下之明中城兵馬司獄。

  丁亥,復故少師、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謚。

  戊子,命太監喬上總理兩淮鹽課、嚴察兵馬糧餉。

  己丑,大清兵取郾城,又取西平。李自成逼承天,左良玉遣使告急;命督臣何騰蛟等御之。

  辛卯,大清兵取上蔡。耿廷籙為僉都御史,巡撫四川。

  壬辰,命百官會審王之明、高夢箕、穆虎於午門外。王藩邸元妃童氏在河南自陳,劉良佐信之,具儀從送入京;前巡按御史陳潛夫遇諸塗,謁之。既至,王怒,目為妖婦,下錦衣衛獄,並逮訊潛夫妄謁妖婦罪。黃得功出疏爭太子事。李自成兵寇潛江。

  癸巳,遙祭諸陵。

  戊戌,三法司以王之明獄上,再命嚴究往來蹤跡。先是,太子之至也,都人皆喜謂王未有子,且以為嗣;至是,人情洶懼,指馬士英、王鐸共謀戕害太子。得功再疏保留。乃命養之獄中,勿遂加刑。封鄭芝龍為南安伯。命黃斌卿以原官掛征蠻將軍印,鎮守廣西;方國安掛鎮南將軍印充總兵官,駐防池口。劉良佐上疏,並言太子、童妃二事,謂上直為群臣所欺;王命法司先將二案審明情節宣布中外,以釋群疑。然而流言日甚,稱士英等朋奸導王滅絕倫理。

  己亥,徙祟王居福州。上懿安皇后謚曰孝哀慈靖、恭惠溫貞、偕天協聖晢皇后,更上皇考謚曰孝皇帝。命黃得功移鎮廬州與劉良佐合力防禦。

  壬寅,思宗忌辰,王於宮中舉哀;百官於太平門外設壇遙祭,以東宮、二王祔祭。

  癸卯,高成自杭州解至夢箕子也,命三法司覆審王之明等。命毀黃得功疏,以絕奸謀。

  甲辰,封妃戚黃九鼎雒中伯。左良玉以李自成兵至潛江口,遣使告急。加朱大典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安徽等處。

  乙巳,大清兵從河南下,總兵王之綱走宿州。是日,取歸德府;巡按御史凌駉及其子潤生死之。

  丙午,罷安慶巡撫。

  丁未,許罪廢諸臣輸銀復官。

  戊申,左良玉舉兵,以奉太子密旨誅奸臣馬士英為名,黃澍主其謀;焚武昌東下。

  已酉,贈故興平伯高傑太子太保,蔭一子錦衣衛百戶。以錢繼登為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軍務。罷巡鹽御史。大清兵取潁州、太和。加李本深太子太保左都督,提督興平標下兵馬。

  夏四月癸丑朔,命史可法馳扼徐、泗。

  丙辰,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尋死,其子夢庚自稱留後。命阮大鋮、劉孔昭率師出御。

  丁巳,追恤三案諸臣劉廷元等二十人,並復原官,仍各蔭贈有差。左夢庚兵陷建德。戊午,陷彭澤。乙未,陷東流。京師戒嚴,以公侯分守長安等門及都城十三門。征靖南、廣昌、東平三鎮兵入衛,命可法至江北調度。命阮大鋮會同朱大典、黃得功堵剿。

  庚申,戮光時亨、周鐘、武愫於市,周鑣、雷演祚賜自盡;其餘從賊諸臣擬死罪者戍邊、流罪以下為民。

  辛酉,左兵前哨及採石,黃得功駐兵荻港扼之。大清兵自歸德分道一趨亳州、一趨碭山,徐州總兵李成棟奔揚州。

  壬戌,封常澄為襄王,命居汀州。是日,都督黃斌卿等與左兵戰於銅陵之灰河,敗之。明日復戰,沉其船三十艘。命勞諸將銀幣。

  乙丑,左夢庚陷安慶。大清兵取泗州;丙寅,渡淮。史可法退保揚州,劉良佐提兵入衛。

  丁卯,選淑女於元輝殿。潞王在杭州上書,請僻靜一郡;戊辰,命駐湖州,賜敕獎諭。且命移周、魯二王於江西、廣東。

  庚午,王永吉總督防河兼巡撫鳳、廬、淮三府,錢繼登兼撫揚州。左兵至池州。詔暴良玉罪狀。京口總兵鄭鴻逵破亂兵於江中;奏聞,命黃得功移家太平。

  辛未,大清兵圍揚州,七日城破;丁丑,督師太傅、兵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史可法死之。揚州知府任民育、江都知縣周志畏等不屈死,總兵官劉肇基等逆戰死,原任兵部侍郎張伯鯨、都督兵部右侍郎衛胤文、監紀主事何剛先後俱殉難。城遂屠。

  戊寅,追封于謙為臨安伯。

  五月壬午朔,進封黃得功為靖國公世襲,諸將各升蔭有差;遣司禮監太監王肇基齎銀幣往勞。以李彬為僉都御史,巡撫河南。

  癸未,移惠王於嘉興。得功擊左夢庚於阪子磯,敗之。

  丁亥,封鄭鴻逵靖鹵伯。分蘇松、常鎮為二巡撫。以楊文驄為僉都御史巡撫常鎮二府,兼轄揚州沿海等處軍務。

  己丑夜,大清兵乘霧自七里江渡。

  庚寅,援師悉潰;楊文驄走蘇州,鄭鴻逵以水師奔福建。

  辛卯,我兵入鎮江府;王出奔太平,劉孔昭斬關遁。

  壬辰,馬士英奉太后出奔,由廣德至杭州。京城潰,亂兵擁立王之明。是日薄暮,王至太平,居察院公署;如得功營,旋御舟如蕪湖。以揚州府同知李繼晟為僉都御史,巡撫安慶。命阮大鋮、朱大典兼東閣大學士督師。

  甲午,總督京營忻城伯趙之龍、魏國公徐用爵、內閣大學士王鐸、禮部尚書錢謙益具表迎降。

  乙未,大清兵自丹陽趨句容;夜,前隊至郊壇門。丙申,營於城北;之龍、謙益等盡率諸勛戚文武出降。刑部尚書高倬、禮部主事黃端伯、戶部郎中劉成治、主事吳佳胤、中書舍人龔廷祥、欽天監博士陳於階皆死之。吏部尚書張捷、右副都御史楊維垣走之不脫,亦就死。監生吳可箕、武舉黃金璽、布衣陳士達俱殉之。

  丁酉,劉良佐以所部至上新河降。

  戊戌,大清兵奉豫親王進守皇城。

  癸卯,劉良佐引兵追王,左柱國太師靖國公黃得功死之。丙午,其將田雄、張傑等執王至南京。

  秋九月甲寅,王北去。閩中唐王立,遙上尊號曰聖安皇帝。

  明年五月,王殂,潞王等亦見殺。粵中永明王立,上謚曰安宗簡皇帝。

  「佚史」曰:按李清《南渡錄》云:『上燕居深宮,徘徊詫嘆,每謂諸臣「無肯為我用」。素少讀書,章奏未能親裁;故內閹、外臣相倚為奸,卒歸過於上。如端門捕蝦蟆,此宮人舊例;而加以穢言,且謂孌童季女死者接踵,以致內外騰謗。及國亡,宮人逸出,始得其真也。惟一為士英所挾,太阿旁落,亂政亟行,以淪胥於亡。蓋仁厚有餘,剛明不足。論者謂士英聽大鋮奸謀,欲以「三朝要典」大興黨人之獄,累請不允;亦可想見其為人矣。』

  「勘本」曰:李暎碧之言,亦為其臣者衛其君耳。嗚呼!王之考福恭王之死也,闖賊瀝其血入酒雜鹿肉咽之,名曰「福祿酒」;較獻賊借襄王頭為尤慘矣。奈何南都立國,聲色是耽,不共之讎置諸弗議?以北來太子為假,以故妃童氏為妖,疑案重重,五倫俱絕;忠言格格,一事無成。亦無惑乎後之人以赧王為偽也。

  大兵南下,警報沓聞。王於除夕憮然不怡,亟傳部院諸臣進見。眾謂兵敗地蹙上煩聖慮,各各頓首謝罪。王良久不答。既而曰:『籲!此非朕所及也。今之所急在後宮寥落,欲廣選良家女充掖庭,且新春南部無新聲耳。卿等盍早計諸!』或對曰:『臣等以陛下憂兵警、念先帝,故不俟駕而來,乃作此等想邪!』群起拂袖出。興寧宮告成,命翰林官擬上楹帖俱不稱旨,已聞王鐸一聯大獲獎賞。或進內殿觀之云:『萬事不如杯在手,一年幾見月當頭』;旁註『東閣大學士臣王鐸奉敕書。』錢東澗詩:『一年天子小朝廷』,其兆已見於斯;而赧王中心之藏亦可概矣。「金陵剩事」言:是秋有內豎奉旨採合媚藥,需雀腦蟾酥;市中一夕踴貴,甚至乞兒手捉一蟲一介亦貼黃書「上用」,而人不可犯。噫!如此作為,讀史督輔三疏則不勝抱玉投珠之泣已。隱哉!

  偽太子之獄,士英欲並傾姜、黃,令嚴究主使附逆者。尋有內員上密疏,王手示之;士英翻覆指駁。御史陳以瑞奏愚民觀聽易惑,將謂諸臣有意傾先帝血胤,請勿加刑。時李沾以左都御史會審午門,喝令上桚;乃號呼皇天上帝,聲徹內廷。舊東宮伴讀邱致中趨至,抱持大慟。夜有題詩皇城者曰:『海上扶蘇原未死,獄中病已又奚猜!』一時中外沸騰。黃靖南具奏:『東宮之來,何人定為奸偽?先帝子即陛下子,豈有不明不白付之刑獄者!』左寧南疏:『吳三桂於東宮實有明驗,朝廷諸臣但知逢君,罔顧大體。前者逆賊尚錫王封,何至一家視同仇敵。明知窮究必無別情,必欲展轉誅求,使陛下忘屋烏之德、臣下絕委裘之義。親親而仁民,惟陛下省之!』湖督何騰蛟言:『馬士英何以獨知其偽?既雲王昺侄孫,何以無一人確認,而泛雲自供?高夢箕兩疏何以不抄發?事關天下萬世是非,可不慎邪!』江督袁繼咸言:『太子氣體非外間兒童所能假。王昺固系巨族,而高陽未聞屠害,豈無父兄群從,何至隻身流轉到南?望勿信及偏辭,使一人免向隅之泣,則宇宙享蕩平之福矣。』案北都之變,太監慄從周、王之俊以太子、二王獻於賊;賊系之軍中,嘗使侍宴,憤泣幾凌於死,賊復幽諸劉宗敏家。後乃遯而之南。吳三桂謂鑿鑿有據,今無可考矣。

  偽妃之獄,士英亦言『茍非至情所關,誰敢拚死與陛下為敵體?』劉良佐言:『南案未協輿論,懇求曲全兩朝彞倫,毋貽天下後世口實!』考童氏為赧王繼妃,生子已六歲矣。南渡後,王迎鄒太妃而不召妃,妃乃自陳於官。巡按陳潛夫以聞,王勿報。劉良佐會同撫臣越其傑假儀衛送至京;王不悅,訶之為妖婦,即命付錦衣衛監候。妃從獄中自書入宮年月及亂離情事甚晰,王又弗顧。已而命嚴刑拷訊,血肉狼籍,人不忍看。妃初則徒跣詛罵,既則直聲呼號,宛轉於地下者不三日而死。夫史職所以傳信也,不信不足以言史。兩案若太子之偽,證之獄詞、質之公論,雖百世亦未能創斷;若童妃之冤,則彰彰可信者也。後之人因妃之死而更議赧王為不道、為偽托矣。佚史氏頗信王之為偽。甬上全氏題「戾園疑跡」云:『見諸「所知錄」、「林太常蠒庵集」中證偽尤詳。』吳興楊氏跋語曰:『半壁荒朝,傳聞滋謬。又有率臆憑胸者以好惡為增損事跡,真贗相參,是非混淆莫辨。其偽之甚者,為先帝,為太子,為永王、定王、齊王、福王之父恭王,為太后,為故妃,為皇姑、潞王之弟郡公,而猶有異論謂福王亦偽。堂堂留都,以史大司馬之定策,且名賢林立其聞,而使卜者王郎輩踐天子位邪?』今案當時致偽之說,其故有二:蓋以馬、阮濟奸,將盡殺東林、復社諸君子。向後諸君子追憾其事,造詞洿蔑;並恨王之任奸不悟也,乃奮而斷之曰:『此馬瑤草詭謀迎立,本非明室宗支也。』其說一也。次則童氏為糟糠故配,亦曾患難相依,有何大過,而必欲置諸死地。且棄其母並棄其子,妃則榜掠宛轉以死;已而六歲孩提杳無下落,曾無一語及之焉。有自己骨血而忍殘至此?始於太妃之至,有括取金錢充賞之舉,極邀其驩。殆恐故妃入宮識破機關,因而必不與面,急滅其口也。其說二也。是皆甚疾之之詞。而偽益言偽、疑更傳疑,亦王之所以自致之爾。

  楊氏言:『士英挾奔之太后為偽,固也。然據浙中之迎請、後從潞藩北去而躍入水中者,豈又偽之所能為邪?』附此以俟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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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繹史/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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