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通知
外觀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通知
衛發明電〔2009〕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由我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牵头,并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我国甲型H1N1流感实际诊疗经验,借鉴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甲型H1N1流感相关资料,对《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疗工作中使用。
2009年7月10日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二版)》(卫发明电〔2009〕123号)同时废止。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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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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