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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還處州刺史進助軍錢絹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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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還處州刺史進助軍錢絹等詔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0

天下成賦,固有常規,刺史進錢,實非舊典。恐為後例,弊及疲民,言念於茲,義在惻隱。共苗稷所進助軍錢絹,共二萬六千匹端,麻鞋一萬量,宜卻還本州。苗稷將代貧下戶差稅箭一萬隻,令付本道都團練使收管。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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