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祠行
外觀
叢祠行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
朝發板橋院,南指駒城縣。
道傍古叢祠,林木何蔥蒨。
自古相傳叢有神,無限路中求福人。
爭持紙錢掛枝去,回向叢中共神語。
前途百事和且吉,馬背不瘡蹄不脫。
手致金帛堆成山,到處酒食開容顏。
我聽其言潛歎息,此豈有靈能禍福。
偶然得名眞自誣,怪事秪足欺昏愚。
不如翦伐充柴薪,免使篝火鳴妖狐。
仍栽嘉樹高十尋,六月颯颯生寒陰。
縱令不合明堂用,猶慰炎程暍死心。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的條款釋出。
-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