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字第1083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108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8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8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6月2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936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1、6 條 ( 18.09.25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保衛團基幹隊之組織,如無法令可據,縱其編制及訓練與陸軍相同,仍不能與公安隊相比擬,不得視為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