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77號解釋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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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67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6年5月1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30 頁 | |
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3 條 ( 26.01.08 ) |
不服直屬各省政府主管廳之官署 (例如稅務局之於財政廳,省會工務處之於建設廳) 處分,應依訴願法第三條,比照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以省政府為訴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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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6年5月1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30 頁 | |
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3 條 ( 26.01.08 ) |
不服直屬各省政府主管廳之官署 (例如稅務局之於財政廳,省會工務處之於建設廳) 處分,應依訴願法第三條,比照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以省政府為訴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