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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6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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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6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6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6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8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04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50、55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甲與有夫之婦乙相姦,嗣因戀姦起意將乙誘逃,應依相姦及意圖姦淫而和誘二罪併罰,若甲以姦淫目的誘乙出逃,行至中途始與姦淫,應就相姦及意圖姦淫而和誘二罪,從一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