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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8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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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8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98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99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4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702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54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甲用石擊斃踐食菜園之他人豬隻,如係出於故意,應成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損壞罪,但應注意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