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4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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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0年3月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42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
國民兵團自衛隊,係以已受國民兵教育者志願所組織,該隊士兵私逃,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意圖避免兵役於徵集後入營前逃亡者不同,自不成立該條款之罪,其他法令對於此項行為,亦尚無論罪明文,應不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