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字第2163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216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6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6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3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85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0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明知為他人不動產私擅出賣,如有實行交付或登記及其他將該不動產移置於第三人實力支配下之行為,即應成立刑法上之竊佔不動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