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47號解釋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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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64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3年2月1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09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9 條 ( 24.01.01 ) |
非軍人於戰地或戒嚴區域以外之地區,明知其為盜賣之軍糧而買受者,應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故買贓物罪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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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3年2月16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09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9 條 ( 24.01.01 ) |
非軍人於戰地或戒嚴區域以外之地區,明知其為盜賣之軍糧而買受者,應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故買贓物罪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