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92號解釋
外觀
←司法院院字第2691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692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69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3年6月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47 頁 | |
合於懲治貪污條例規定之犯罪,如裁判時該條例已經到達,在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未施行以前,普通法院無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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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3年6月9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47 頁 | |
合於懲治貪污條例規定之犯罪,如裁判時該條例已經到達,在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未施行以前,普通法院無權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