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9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9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因意圖漁利包攬他人訴訟處罰有案,尚難認為考試法第八條第三款所謂曾因贓私處罰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