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39號解釋
外觀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
回贖典物之法定期間,在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公布前或出征抗敵軍人應徵召前已屆滿者,無從適用同條項之規定展期回贖。
←司法院院解字第303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39號解釋》 |
司法院院解字第304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20日 |
回贖典物之法定期間,在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公布前或出征抗敵軍人應徵召前已屆滿者,無從適用同條項之規定展期回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