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7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17 頁相關法條:國籍法施行條例 第 1 條 ( 18.02.05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未成立以前,經我國中央政府所核發之許可歸化證書,及所核定之有關國藉變更等事項,應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