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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1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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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1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619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62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6年10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104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7、237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重婚罪,縱令回國同居,依刑法第七條之規定不適用刑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