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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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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辦發〔2020〕27號
2020年10月22日
發布機關: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在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加快開拓國內市場,着力幫扶外貿企業渡過難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轉內銷市場准入

  在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相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因疫情影響轉內銷的,允許企業作出相關書面承諾,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進行銷售,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出口企業生產的一般消費品、工業品等符合內銷標準的非強制性認證產品,在疫情防控期間可在其出口包裝上臨時加貼中文標識在國內市場銷售。(省市場監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對需要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產品,督促和指導CCC指定認證機構為生產CCC認證目錄內產品的外貿內銷企業主動提供相關培訓,開通快捷認證通道,簡化產品認證程序,並對已經取得國際或國外認證的產品,在符合CCC認證要求的前提下,積極採信已有檢測認證結果,避免重複評價,縮短辦理時間。(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二、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

  深入實施消費供給專項攻堅,開通國內生產銷售審批快速通道,指導農產品、汽車及零部件、化工產品、紡織品、醫藥產品、軌道客車、木製品、冶金產品等出口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標準,促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長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行業組織管理和服務作用,做好標準制訂、信息服務、宣傳推廣、行業自律等工作,建立「三同」公共服務平台。(省委宣傳部、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

  對符合國內專利申請條件的外貿企業,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推薦優先審查,優化商事登記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降低市場准入門檻。依法查處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惡意搶註和商業標識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案件查處力度。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在線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省委宣傳部、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出口品牌建設

  加強品牌培育和運營,支持外貿企業創建自有品牌,鼓勵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等出口產業集聚地打造區域性公共品牌。統籌政府、行業協會、企業、媒體及其他社會資源,加大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區域性品牌和外貿企業自有品牌宣傳力度,加強優質出口品牌推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搭建出口轉內銷服務平台

  舉辦出口產品線上直播帶貨、電商直播進外貿企業等活動。在阿里巴巴等知名電商平台設立吉林出口產品展示銷售專區,鼓勵電商平台從佣金、入駐審批、流量扶持和保證金等方面給予優惠措施,引導外貿企業利用「新媒體」「新零售」平台,拓展網上營銷渠道。(省商務廳、各市縣級政府負責)

  六、拓寬企業內銷渠道

  支持外貿企業參加國內大型專業展會,積極拓展北京、上海、廣州等國內重點消費市場。組織國內採購商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採購我省外貿產品。鼓勵大型零售企業設立「吉林出口商品」專銷區,集中銷售外貿出口產品。支持有自主品牌、內銷意願強的外貿企業,與大型連鎖商超建立長期直采供貨關係。鼓勵外貿企業積極參加全省有關消費促進活動。強化產貿合作,組織外貿企業與國內大型連鎖商超、零售批發商、優質品牌商對接洽談,拉近出口商品與消費者的距離。(省商務廳、各市縣級政府負責)

  七、推動企業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

  引導外貿企業積極補鏈固鏈強鏈,加大技術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力度。支持企業研發適銷對路的內銷產品,引導企業將技改資金投向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領域。結合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和重大工程建設需要,積極對接投資項目,幫助外貿企業融入投資項目產業鏈供應鏈,促進轉內銷產品銷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

  自2020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以企業內銷申報時間為準),對企業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暫免徵收內銷緩稅利息。對符合條件按月辦理內銷申報納稅手續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冊有效期或賬冊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遲可在當季度結束後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加工貿易企業,採用「分送集報」方式辦理出區進入我國關境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手續的,在不超過賬冊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最遲可在當季度結束後15天內完成申報納稅手續,或按照現行規定進行申報納稅。(長春海關負責)

  九、做好融資服務和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產品創新應用,結合實際開展內銷保險項下的保單融資業務。圍繞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的需求和特點,推動外貿主體逐步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面向外貿企業的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倉單、訂單等抵質押融資業務。引導供應鏈外貿企業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上傳應收賬款信息和提出融資需求,引導供應鏈核心企業在平台確認應收賬款真實性,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以接口形式與平台進行系統對接,助力外貿企業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支持外貿企業運用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外貿企業,根據企業申請,銀行可實行延期還本付息。(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保險保障服務

  支持保險公司根據出口轉內銷企業的經營需求,積極提供產品質量保險、責任保險、知識產權保險、貿易信用保險等多元化的保險保障服務。(吉林銀保監局負責)

  十一、加強財稅支持

  鼓勵各地政府結合實際,安排資金組織開展「出口產品轉內銷」線下展銷、對接電商平台出口轉內銷及電商直播帶貨等專項促進活動。對參加境內重點展銷會的省內企業,可適當減免相關參展費用或利用現有專項資金按規定給予適當補貼。加快出口退稅速度,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費減免政策。加快各地政府涉企資金撥付進度,儘早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的重要意義,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和企業需求,不斷完善出口轉內銷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外貿企業內銷拓展銷售渠道難、生產線轉向難、品牌建設難等問題,幫助企業轉得快、轉得好。各地推進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情況實行月度報告,由商務主管部門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匯總後向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有關情況,推動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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