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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一個被人忽視的社會問題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同性戀──一個被人忽視的社會問題 中華民國
慕容雲
1944年4月30日
刊於《大風》月刊第二十四五期合刊,民國三十三年四月三十日發行。

  在「女子同性戀」這個俏皮的名詞中,不知斷送了幾許青年;更不知直接間接的對社會發生了多大影響!說也奇怪,除有同性戀發生桃色事件時,因報紙張大其詞,形容盡致,而引起社會人士的注意外,簡直不曾被人重視過這個問題。即便因閱報而表示關心這事的人,多半也只注意故事的演變。他們僅看到表現出來的羅曼蒂斯,而瞧不見其內在的成因與影響。這實在是一件莫大的憾事!

  就表面觀之,同性戀似僅相關於相愛者的雙方,而與他人無涉。殊不知其雙方接近人物,環境,事業和社會道德等亦均直接受其牽連。其影響所及實有出乎吾人意料之處。確爲今日社會中不健康表現之一。

  同性戀形成的主因雖不外「愛」之一字;但其成因至爲繁多。且因她們年齡的長幼而有差異。年幼者的結合,除極少數的於偶然遇合中一見傾心者外,多半皆爲外力所造成。如女學校中同學們互相幫忙介紹朋友,就是一般的通病。在這種場合中往往近似「說媒」的步驟。倘某甲喜愛某乙時,只要略微向別人示意,就可由所謂先進同學代爲撮合。使盡方法使兩者認識,談話,加多相見的機會。這時,原發動者即開始追逐,被追逐者卻閃閃躲躲,靦覥向人。在這媒妁之言的介引中,半推半就之狀況下,就成就了好事。當同學們喜笑道賀之際,這對被牽引者只有以輕倩的微笑,低低的淺嗔:作爲冰人的報酬。在雙方略熟之後,還要正式酬客──吃喜糖果或菲酌一酬客席上,二位主人才正式取得同學們公認爲愛侶的資格,而開始度其同性戀的生活。除此種最通俗的結合方式外,還有許多促成的因素:如年相若,貌相似,性情相近,嗜好相彷,甚至語言相類,籍貫相同,也都可使之接近,交好,而成朋友。

  至年事略長,具有相當性知識的女子,而講「同性戀者」更不乏人。她們所以如此的原因,已不如年幼者單純,而雜有精神及性慾諸問題。簡言之約如下述:一爲交異性朋友的怯懦者,她們感到交異性朋友的需求,然而又害羞,膽怯,顧慮……以致沒有實際嚐試的勇氣;只好將此一段熱情轉移方向,射到比較相知相諒正有同感的同性身上,互以對方爲假想的異性友人,而嘗試其所憧憬的戀愛生活。一爲以年齡與身體發育的關係,感到性的衝動與苦悶,因一時不易擇定同偕白首的伴侶,無法解決,終身大事;又因社會輿輪,法律道德諸問題,不能輕易與人同居:職是之故,深閨守獨心有未甘,急切擇配力有未逮,於是歧路彷徨,難以進行,遂不得已退思其次,以同性之人暫慰寂寥。一爲久歷情場,失意至再者,對異性友人發生懷疑,畏懼,厭惡,憎恨……因而精神有畸形發展,或感精神毫無寄託,且性的苦悶更無從解決:故亦不得不轉舵易向,朝着同性者發射出奔放的熱情,以清胸中積滯而謀精神寄託……總之,「同性戀愛」之形成,實在是被壓抑的愛力之表現!

  談到「同性戀」者的實際生活,本非我們局外人所能洞悉;但是就一般觀察聞見所及,也可略知梗槪,窺其一斑。「同性戀」之年幼者不過只知吃喜糖,喝喜酒,形影不離,耳鬢廝磨,甚至同睡一室,作竟夜談而已。其年事略長之同性戀者則多不限於此;而偏重性生活的試探。與性苦悶的解決。她們於睡朋友覺之外,更會接吻,擁抱,以及性生活的彷效動作,或其他不正當之解決性慾衝動的方法之使用,與夫縱慾等行爲之實踐。其硏究,彷效,創造之勇往邁進:恐非吾人所可想像!其彼此之體貼入微,互相扶持,甚於眞正夫妻者遠極。大非以倍數之數字所可指示。

  同性戀者旣如此狂熱,其所生影響究竟若何,誠爲我們不當忽視之問題。其年少而動機單純者,除因注意遷移,荒費課業,彼此酬應虛耗精神外,尚無多大問題。然其年事略長者則大爲不然,除以分散精神身體衰萎而使之對所任職務發生不期然而然之怠惰外;對其一生幸福與生命均有莫大關連。如因熱戀同性者而互相牽制,不能交接異性友人,更不准一方提及婚事者數見不尠。設有違犯,就醋海興波,枝節橫生;小則終日口角,動剪動刀;大則互相陷害或自覓裁處。她們如演三角戀愛(都屬同性),那就更爲不堪設想。她們一定把嫉妒,陰險,狡獪,狠毒等手段一幷施出,顯露其潑剌陰狠的醜態;實較一般爭風吃醋者有過之而無不及:終至演成墮落,自戕,情殺等罪惡的下場。致造成社會慘劇,供給報紙上幾篇桃色新聞的材料而已。依表而觀之,同性戀愛之結果雖如鴻毛之輕;然其對社會道德,安寗,禮敎等之影響卻爲至深且巨,實不可等閒視之!至於國家民族因之所受損失之大,亦不可以數計之!此皆爲不可諱言之事實。

  同性戀旣有造成種種罪惡及過失之可能。故而引導女性走入正軌,避免同性戀愛,實爲當前之急務。願我社會士媛,女界先進,注意及之,共同奮力破除此女界幸福之最大障礙!幷希望敎育家對此問題亦注意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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