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義/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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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諸仁,藏諸用,衣被萬物,故曰「顯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諸用」。

[疏]正義曰:「顯諸仁」者,言道之為體,顯見仁功,衣被萬物,是「顯諸仁」也。「藏諸用」者,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萬物由之以化,故曰「鼓萬物」也。聖人雖體道以為用,未能全無以為體,故順通天下,則有經營之跡也。

[疏]「鼓萬物」至「同憂」。○正義曰:言道之功用,能鼓動萬物,使之化育,故云「鼓萬物」。聖人化物,不能全無以為體,猶有經營之憂;道則虛無為用,無事無為,不與聖人同用,有經營之憂也。○注「聖人雖體以為用」。○正義曰:雲「聖人雖體道以為用」者,言聖人不能無憂之事。道則無心無跡,聖人則亦無心有跡,聖人能體附於道,其跡以有為用。雲「未能全無以為體」者,道則心跡俱無,是其全無以為體;聖人則無心有跡,是跡有而心無,是不能全無以為體。雲「故順通天下,則有經營之跡」者,言聖人順通天下之理,內則雖是無心,外則有經營之跡,則有憂也。道則心跡俱無,無憂無患,故云「不與聖人同憂」也。

盛德大業,至矣哉!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聖人功用之母,體同乎道,盛德大業,所以能至。

[疏]正義曰:聖人為功用之母,體同於道,萬物由之而通,眾事以之而理,是聖人極盛之德,廣大之業,至極矣哉!於行謂之德,於事謂之業。

富有之謂大業,廣大悉備,故曰「富有」。

[疏]正義曰:自此已下,覆說「大業」「盛德」,因廣明易與乾坤,及其占之與事,並明神之體,以廣大悉備,萬事富有,所以謂之「大業」。

日新之謂盛德。體化合變,故曰「日新」。

[疏]正義曰:聖人以能變通體化,合變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極,故謂之盛德也。

生生之謂易,陰陽轉易,以成化生。

[疏]正義曰:生生,不絕之辭。陰陽變轉,後生次於前生,是萬物恒生,謂之易也。前後之生,變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勸戒,獎人為善,故云生不雲死也。

成象之謂乾,擬乾之象。

[疏]正義曰:謂畫卦成乾之象,擬乾之健,故謂卦為乾也。

效法之謂坤,效坤之法。

[疏]正義曰:謂畫卦效坤之法,擬坤之順,故謂之坤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物窮則變,變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疏]正義曰:「極數知來之謂占」者,謂窮極蓍策之數,豫知來事,占問吉凶,故云「謂之占」也。「通變之謂事」者,物之窮極,欲使開通,須知其變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窮則須變,萬事乃生,故云「通變之謂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詰者也,故曰「陰陽不測」。嘗試論之曰:原夫兩儀之運,萬物之動,豈有使之然哉!莫不獨化於大虛,欻爾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應;化之無主,數自冥運,故不知所以然,而況之神。是以明兩儀乙太極為始,言變化而稱極乎神也。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蓋資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疏]「陰陽」至「謂神」。○正義曰:天下萬物,皆由陰陽,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測量之謂神也,故云「陰陽不測之謂神」。○注「神也者」至「神也」。○正義曰:雲「神也者,變化之極」者,言神之施為,自將變化之極以為名也。雲「妙萬物而為言」者,妙謂微妙也。萬物之體,有變象可尋,神則微妙於萬物而為言也,謂不可尋求也。雲「不可以形詰」者,杳寂不測,無形無體,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窮語也。雲「造之非我,理自玄應」者,此言神力也。我,謂宰主之名也。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應,而自然造作也。雲「是以明兩儀乙太極為始」者,言欲明兩儀天地之體,必以太極虛無為初始,不知所以然,將何為始也?雲「言變化而稱極乎神」者,欲言論變化之理,不知涯際,唯「稱極乎神」,神則不可知也。雲「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為者,會能窮其物理,體其變化,靜坐而忘其事,及遺棄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繫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為也。言天之道亦如此也。「坐忘遺照」之言,事出《莊子·大宗師》篇也。雲「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者,此解道之目也。言至極空虛而善應於物,則乃目之為道,故云「則以道為稱」。雲「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者,謂不可思量而玄遠,覽見者乃目之為神,故云「則以神為名」也。雲「蓋資道而同乎道」者,此謂聖人設教,資取乎道,行無為之化,積久而遂同於道,內外皆無也。雲「由神而冥於神也」者,言聖人設教,法此神之不測,無體無方,以垂於教,久能積漸,而冥合於神,不可測也。此皆謂聖人初時雖法道法神以為無,體未能全無,但行之不已,遂至全無不測,故云「資道而同於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窮幽極深,無所止也。

[疏]正義曰:「夫易廣矣,大矣」者,此贊明易理之大,易之變化,極於四遠,是廣矣,窮於上天是大矣,故下雲「廣大配天地」也。「以言乎遠則不禦」者,禦,止也。言乎易之變化,窮極幽深之遠,則不有禦止也。謂無所止息也。

以言乎邇則靜而正;則近而當。

[疏]正義曰:邇,近也。言易之變化,在於邇近之處,則寧靜而得正。謂變化之道,於其近處,物各靜而得正,不煩亂邪僻也。遠尚不禦,近則不禦可知;近既靜正,則遠亦靜正,互文也。

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專,專一也。直,剛正也。

[疏]正義曰:「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者,變通之道,遍滿天地之內,是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經》既論易道資陰陽而成,故此《經》明乾,復兼明坤也。乾是純陽,德能普備,無所偏主,唯專一而已。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云「其靜也專」。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則而得正,故云「其動也直」。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翕,斂也。止則翕斂其氣,動則關開以生物也。乾統天首物,為變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坤則順以承陽,功盡於已,用止乎形者也。故乾以專直言乎其材,坤以翕闢言乎其形。

[疏]正義曰:此《經》明坤之德也。坤是陰柔,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辟」。以其如此,故能廣生於物焉。天體高遠,故乾雲「大生」;地體廣博,故坤雲「廣生」。對則乾為物始,坤為物生,散則始亦為生,故總雲生也。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易》之所載配此四義。

[疏]正義曰:「廣大配天地」者,此《經》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廣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廣以配地。「變通配四時」者,四時變通,易理亦能變通,故云「變通配四時」也。「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論乾坤易簡,可久可大,配至極微妙之德也。然《易》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雲「至德」者,對則德業別,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窮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濟萬物,其業廣也。

[疏]正義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極,是語之別端,故言「子曰」。「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者,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增崇其德,廣大其業,故云「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知以崇為貴,禮以卑為用。

[疏]正義曰:易兼知之與禮,故此明知禮之用。知者通利萬物,象天陽無不覆,以崇為貴也。禮者卑敬於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為用也。

崇效天,卑法地。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

[疏]正義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禮以卑退,故法地也。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易之門戶,而易之為義,兼周萬物,故曰「行乎其中矣」。

[疏]正義曰:天地陳設於位,謂知之與禮,而效法天地也。「而易行乎其中矣」者,變易之道,行乎知禮之中。言知禮與易而並行也。若以實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設位;天地之間,萬物變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物之存成,由乎道義也。

[疏]正義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萬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萬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性,謂稟其始也。存,謂保其終也。道,謂開通也。義,謂得其宜也。既能成性存存,則物之開通,物之得宜,從此易而來,故云「道義之門」,謂易與道義為門戶也。

[疏]正義曰:「聖人有以」至「如蘭」,此第六章也。上章既明易道變化,神理不測,聖人法之,所以配於天地,道義從易而生;此章又明聖人擬議易象,以贊成變化。又明人擬議之事,先慎其身,在於慎言語,同心行,動舉措,守謙退,勿驕盈,保靜密,勿貪非位,凡有七事。是行之於急者,故引七卦之議,以證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