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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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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
 

周易 第二十三卦

䷖ 坤下艮上

  • 易經:
    • :不利。有攸往。
    1.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2.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
    3. 六三:剝之,无咎。
    4. 六四:剝牀以膚,凶。
    5.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
    6.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 彖曰:
    • 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 象曰:
    • 山附地上,剝;上以厚下,安宅。
    1. 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2. 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3. 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4. 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5. 以宮人寵,終无尤也。
    6.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