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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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第八卦
- 比
- 易經:
-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 六三:比之匪人。
- 六四:外比之,貞吉。
-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 上六:比之无首,凶。
- 彖曰:
- 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 象曰:
-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 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 比之无首,无所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