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周易/訟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周易
 

周易 第六卦

䷅ 坎下乾上

  • 易經:
    • :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1.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2.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3.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4.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5. 九五:訟,元吉。
    6.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 彖曰:
    •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 象曰:
    •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1.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2.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3. 食舊德,從上吉也。
    4.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5. 訟,元吉,以中正也。
    6.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