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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議沙門等致拜君親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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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有司議沙門等致拜君親敕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4

敕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凡百之行攸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絕常境,恭孝之躅,事葉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拜跪之禮,因循日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還遵舊貫。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獎以名教,被茲真俗,而瀨鄉之基,克成天構,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製之由,諒歸斯矣。今欲令道士女冠僧尼,於君皇后及皇太子其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恆情,宜付有司,詳議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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