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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忠富反革命案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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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忠富反革命案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長檢訴字(1982)28號

本作品收錄於《歷史的審判

被告人唐忠富,男,現年四十八歲,河南省臨汝縣人,漢族,初小文化,一九四八年一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南運輸公司通訊員,長沙曙光電子管廠工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曾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會常委、省總工會主任、曙光電子管廠黨委副書記。中共第九屆、十屆中央委員。

被告人唐忠富因陰謀顛覆政府一案,於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被依法逮捕。經湖南省公安廳偵查終結,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移交我院起訴。

現審查查明,被告人唐忠富犯有下列罪行:

一、陰謀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

(一)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從北京回來後,向同夥大肆宣揚王洪文《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問題》的講話,叫嚷「這次到北京把頭上的角磨尖了,而且還淬了火,回湖南要擺它幾下」。「要依靠頭上長角、身上長刺的造反派,同走資派作鬥爭。」同時,唐忠富與胡勇、雷志忠等人在湖南賓館策劃,由雷志忠負責組織寫作班子,編寫了《為革命造反派辯護》的反動傳單,以「唐勇忠」名義鉛印散發了六千份。誣衊抵制他們陰謀活動的領導幹部是「敵人、叛徒、特務,死不改悔的走資派、資產階級右派。」狂叫要「把他們的權再奪回來。即算『解放』了,也要再打倒,要給他們戴上死不改悔的走資派或資產階級右派的帽子」。

(二)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與胡勇、張厚等人在湖南賓館策划進省委常委班子的名單,密謀唐忠富、章伯森當省委書記,胡勇、張厚、孫雲英等為省委常委。同年三月,唐忠富還叫囂:關鍵要解決省委領導班子問題,「要解決亮相干部和造反派掌權問題。」同年六月,唐忠富與胡勇、雷志忠策劃,要陳大為對省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和省計委、工交辦、農村辦、財貿辦及大部分局的領導幹部進行摸底排隊,區分造反派和非造反派,為他們一夥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作組織準備。

(三)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在北京聽了江青在十二省(市)、自治區負責人會上誣陷一大批領導幹部的講話,回湖南後大肆傳播,並說:「我這回心中有數了。」一再表示學習江青「做過河卒子,死不回頭」。隨後,唐忠富與胡勇、葉衛東、雷志忠等人策劃,借省、市總工會的名義,於五月二十五日和六月四日,強行在省委機關大院內召開了有邵陽等地、市來人參加的所謂「促轉彎子」萬人大會,在他們發表的公開信和所謂批判發言中,誣陷省委領導幹部「走的是復辟資本主義的道路,干的是翻案算賬的罪惡勾當」,「拼湊翻案復辟勢力,組織還鄉團」,「把無產階級專政工具,變成對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狂叫要同省委負責人「堅決鬥爭到底」。「六.四」大會後,並組織了二百三十輛汽車上街,進行反動宣傳。他們還策劃十月十一日再在省委大院召開類似的大會。因「四人幫」被粉碎,陰謀才未得逞。唐忠富還煽動來參加「六.四」大會的一些地、市幫派頭目與各級黨委「對着幹」。並說:「你們要根據本地區情況大膽斗」,「把頑固分子的威風打下去」。在唐忠富等人的煽動下,致使邵陽、衡陽、黔陽等一些地區不斷發生搶奪公章、衝擊黨委、圍攻揪斗領導幹部等事件。

(四)積極追隨江青反革命集團,誣陷省委負責人,一九七六年三月,魯瑛在王洪文、姚文元的指使下,派《人民日報》記者部主任李千峰到湖南,收集誣陷重新出來工作的領導幹部的材料。三月二十二日,唐忠富向李千峰積極提供情況,誣陷湖南右傾翻案風嚴重,「執行鄧的東西」,「整班子,批派性」把「新幹部」搞下去了,並要李千峰寫信給魯瑛,要求魯瑛轉遞誣陷省委負責人的材料。隨後,唐忠富與胡勇、雷志忠、許新寶四人聯名寫誣告信,寄給魯瑛,信中誣陷省委負責人「大量散布政治謠言,攻擊和分裂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甚至把謠言直接造到毛主席的頭上」。「把矛頭指向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指向毛主席革命路線,指向革命群眾」。

六月中旬,唐忠富與胡勇策劃,指派劉正良等三人去北京直接找全國總工會籌備組負責人金祖敏,由金祖敏把他們編造的《右傾翻案風在湖南的具體表現》等材料轉給了「四人幫」在清華大學的活動據點的遲群,誣陷省委領導幹部是「黨內不肯改悔的走資派」,「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正在窺測方向」,「從失敗中研究對付的策略和手法」。

(五)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唐忠富與胡勇、葉衛東,雷志忠等人在長沙市總工會策劃,陰謀逼迫省委召開省革委全會,解決所謂「組織路線問題」。五月三日,唐忠富與葉衛等人在省總工會部署,確定由葉衛東和雷志忠帶領當時的部分省革委委員,找省委領導幹部糾纏。唐忠富煽動說: 「要斗字當頭,撕下臉皮」,「下定決心,解決組織路線」,「要行使權力」,「你們去找省委,我在省委內配合你們」,「只有內外配合起來了,鬥爭才有力量」。五月五日和十二日,葉衛東和雷志忠即帶領一些人,兩次衝擊省委,圍攻省委領導幹部,揚言如果不答應在五月二十日以前召開全會,就不出省委機關。由於省委堅決反對,其陰謀未逞。

(六)一九七六年六月底、七月初,唐忠富與雷志忠等人在長沙市總工會策劃,要葉衛東等人召開省市機關幹部座談會,搜集打倒省委主要領導幹部的材料,唐忠富對劉正良、焦佩偉等人說:「把張平化的問題搞一個系統材料,用評他講話的形式向群眾公開」,文章要「按打倒的調子寫」。在唐的授意下,先後寫出了五篇「評張平化六.二一講話」,已鉛印散發了「一評」。這些反動文章誣陷我省黨政軍領導幹部張平化、張立憲、萬達、于明濤等人為「黨內走資派」,「蓄謀製造反革命政治事件」,「煽動復辟派反撲」,「其實質就是復辟派專了革命派的政,右派專左派的政,資產階級專無產階級的政」,「犯下了新的罪行」。

七月二十四日,唐忠富竄到長沙市委、市革委擴大會議上,揭所謂張平化的老底,說:「張平化在各個關鍵時刻,都與毛主席的路線唱對台戲,我們要下決心同他鬥爭到底。」並賭咒發誓「不打倒張平化我不姓唐」。

(七)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唐忠富親自率領雷志忠、胡求生等七人,竄到北京,進行陰謀活動。唐忠富多次對同去的人說:「這次來北京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張平化」,「解決湖南的領導班子問題」。「讓張平化主持湖南工作是不行的,對張平化就是要打倒,打不倒也要趕跑。」唐忠富在準備的所謂「匯報提綱」中,誣陷省委及其負責人「頑固對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線」,「執行修正主義組織路線」,「支持縱容打砸搶」,「大造反革命輿論」。同時,唐忠富還指使胡勇、張厚等人在湖南大亂,說:「你們在家鬧得越大,我就在這裡越坐得住。」

八月中旬,胡勇派陳克昌去北京同唐忠富密謀在長沙市建立一支由他們控制的武裝力量,唐忠富說:「關鍵是民兵指揮部的領導權」。「去年把我們的人趕出未了,現在可以把趕出來的人再組織起來開進去,把領導權奪過來。」唐忠富為此寫了信給張厚和胡勇。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朱香桂在胡勇的指使下,組織一百多人,衝進長沙市民兵指揮部,強占辦公室,封了文件箱、武器、裝備倉庫,搶奪公章六顆,發表「嚴正聲明」,宣布奪權。

(八)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後,唐忠富與胡勇、張厚、雷志忠、胡求生等人於十月十四日在長沙汽車電器廠開會,分析形勢,研究對策,唐忠富攻擊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是「右派政變」,會上策劃了「要分別找一些頭頭通氣,要捆緊把子。」還議論過準備「上山打游擊」。會後,唐忠富找葉衛東秘密串連,告知了會議的內容。

二、策劃指揮鎮壓群眾

(九)一九七六年七月十九日,邵陽一些群眾來省上訪,在長沙街頭寫了「打倒工團主義」, 「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等標語,唐忠富誣為「天安門反革命事件」。並與張厚、雷志忠策劃調了民兵把邵陽上訪群眾圍在省委大院,當晚,省委負責人親自找唐忠富做工作,明確表示:人不能抓,民兵不能調,問題由省委處理。唐忠富對抗省委指示,二十日清晨,又夥同張厚增調了民兵共達一千多人。唐忠富氣勢洶洶地說:「省委不抓我抓,大不了我這個中央委員不當了。」隨後唐忠富與張厚、雷志忠親自部署指揮,製造了打傷二十一人(其中重傷三人)的流血事件。

綜上所述,被告人唐忠富乘「文化大革命」之機,陰謀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誣陷我省黨政領導幹部,鎮壓群眾,妄圖顛覆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使我省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了嚴重損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二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二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犯有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傷人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特向你院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檢察員 鍾時霞 陳賢吉 劉海濤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日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82)刑一字第26號

公訴人: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阮檢察員鍾時霞、陳賢吉、劉海濤。

被告人:唐忠富,男,現年四十八歲,河南省臨汝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原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會常委,省總工會主任,曙光電子管廠黨委副書記,中共第九屆、十屆中央委員。現在押。

辯護人:長沙市法律顧問處律師馬友山。

被告人唐忠富因陰謀顛覆政府一案,由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依法進行了公開審理。現查明:

被告人唐忠富,積極追隨江青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一九七四年二月,唐忠富從北京回來後,大肆宣揚王洪文《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問題》的反動講話,叫嚷「這次到北京把頭上的角磨尖了,而且還淬了火,回湖南要擺它幾下」。同時,積極與胡勇、雷志忠等人策劃,組織寫作班子,以「唐勇忠」的筆名,編寫《為革命造反派辯護》的反動傳單,鉛印散發。把抵制他們陰謀活動的領導幹部和群眾誣衊為「叛徒、特務、死不改悔的走資派」,為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大造反革命輿論。

同年二月,唐忠富與胡勇、張厚等人在湖南賓館策划進省委常委班子的名單,圖謀由唐忠富、章伯森當省委書記,胡勇、張厚、孫雲英為省委常委。

同年六月,唐忠富與胡勇、雷志忠策劃,對省委、省革委大部分局以上領導幹部進行摸底排隊,為陰謀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作組織準備。

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在北京,聽了江青在十二省(市)、自治區負責人會上的反動講話後,回湖南大肆傳播,一再表示學習江青「做過河的卒子,死不回頭」。同年四月底五月初唐忠富夥同胡勇、葉衛東、雷志忠等人策劃,逼迫省委召開省革委全會。唐忠富煽動說:「要斗字當頭」,「下定決心解決組織路線」,「我在省委內配合你們」。確定由葉衛東帶領部分省革委委員兩次衝擊省委機關,圍攻省委領導幹部。五月二十五日和六月四日,唐忠富與胡勇、葉衛東等人,強行在省委機關院內召開萬人大會。組織二百三十輛汽車遊行,進行反動宣傳,狂叫要同省委負責人「堅決鬥爭到底」,「搞得張平化休想在湖南找到任何安定的綠洲」。唐忠富還煽動來參加大會的一些地、市幫派頭目與各級黨委「對着幹」,「要根據本地區情況大膽斗」,在唐忠富等人煽動下,致使邵陽、衡陽、黔陽等地區不斷發生衝擊黨委、搶奪公章、圍攻揪斗領導幹部等事件。唐忠富等人還準備十月十一日再去省委大院召開大會,妄圖把省委搞癱瘓,亂中奪權

一九七六年三月,唐忠富向王洪文、姚文元授意派出收集誣陷領導幹部材料的《人民日報》記者李千鋒,提供誣陷省委領導人的材料。隨後,唐忠富與胡勇、雷志忠、許新寶四人聯名寫誣告湖南省委領導幹部的信寄給魯瑛。唐忠富惟恐陰謀不能得逞,又與胡勇策劃,派人直接到北京找金祖敏,由金祖敏把他們編造的「右傾翻案風在湖南的具體表現」等誣陷材料,轉給「四人幫」在清華大學的活動據點遲群處。誣陷省委領導幹部是「黨內不肯改悔的走資派」,「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大量散布政治謠言,攻擊和分裂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

一九七六年六月底,唐忠富與雷志忠等人在長沙市總工會策劃,召開省、市機關幹部座談會收集打倒省委主要領導幹部的材料。唐忠富說:「把張平化的問題搞一個系統材料,按打倒的調子寫」。在唐的授意下,先後寫了五篇「評張平化六·二一講話」,攻擊誣陷張平化等黨政軍領導幹部為「黨內走資派」,「蓄謀製造反革命政治事件」,「煽動復辟派反撲」。

七月二十四日,唐忠富在長沙市委、市革委擴大會上,賭咒發誓「不打倒張平化我不姓唐」。

七月二十六日,唐忠富率領雷志忠、胡求生等七人,竄到北京進行陰謀活動,在研究匯報提綱時,唐忠富說:「這次來北京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張平化」,「解決湖南的領導班子問題」。為了上下配合,唐忠富還指使胡勇、張厚等人大亂湖南,對中央施加壓力,把省委搞癱瘓。

八月中旬,胡勇派人去北京同唐忠富密謀在長沙建立一支由他們控制的武裝,唐忠富指使說: 「關鍵是民兵指揮部的領導權」,「要把領導權奪過來」。胡勇根據唐忠富的授意,指使朱香桂組織一百多人,於八月二十三日衝進長沙市民兵指揮部,強占辦公室,封了武器裝備倉庫,搶奪公章,發表聲明,奪了民兵指揮部的權。

同年十月十四日,唐忠富得知江青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即與胡勇等人開會,分析形勢,研究對策。唐忠富攻擊誣衊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為「右派政變」,策劃「要分別找一些頭頭串連通氣,捆緊把子」,妄圖負隅頑抗。

被告人唐忠富策劃指揮鎮壓群眾,造成流血事件。一九七六年七月十九日,邵陽上訪群眾在長沙街頭寫了「打倒工團主義」,「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等標語。唐忠富誣衊為「反革命事件」,不聽省委勸阻,夥同張厚私調民兵圍攻,並氣勢洶洶地說:「省委不抓我抓,大不了我這個中央委員不當了。」二十日,又與張厚增調民兵共達一千多人,親自部署指揮,圍攻邵陽上訪群眾,造成了打傷二十一人,其中重傷三人的嚴重後果。

被告人唐忠富的上述罪行,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被告人唐忠富被逮捕後,尚能交代自己的罪行,有悔改的表現。

本庭確認,被告人唐忠富乘「文化大革命」動亂之機,積極追隨江青反革命集團,製造反革命輿論,誣陷我省黨政領導幹部,陰謀篡奪我省黨政領導權,指揮鎮壓群眾,製造流血事件,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犯有陰謀顛覆政府罪和反革命傷人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第九十二條、第一百零一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判處被告人唐忠富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日期,以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長 楊德良

人民陪審員 蓋傑

人民陪審員 朱友東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黃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