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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志傳/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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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唐書志傳
◀上一回 第六十一回 李百藥奏出宮女 唐太宗分任廷臣 下一回▶

  貞觀二年三月,海內旱飢,民多賣子者。近臣奏知,太宗下詔,將御府金帛贖所賣子,以還其人。大赦天下。因謂侍臣曰:「古語有云:『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歲再赦,善人喑啞,無所訴,猶田之養根秀者,害嘉穀;赦有罪者,害良民。故朕即位以來,不欲數赦。正恐小人恃之,輕犯憲法故也。」群臣齊曰:「陛下再赦,無非愛民之盛德也。其如小人之所輕,誠如聖諭。」上曰:「使年豐穀熟,天下太平,猶移災朕身,是所願也。」史評云:太宗是時,君德清明,勤恤民隱,每有飢旱,輒書於冊。去夏嘗詔山東賑恤蠲租,今又特降赦令。其愛民之心,可謂切矣。

   靜軒先生讀史至此,感太宗飢人賣子將金贖之事,有詩云:飢人賣子將金贖,一點仁臺惻隱生。中外黎民無失所,邦家安得不隆興!

是年夏四月,因謂侍臣曰:「朕幼在戎馬之間,甚知戰士之苦。遇王命出征,冒鋒鏑,犯矢石而死者,吾甚不忍。隋煬帝自恃國富,毒武萬民,兵革連年不息,致死者枕藉道路。朕將下詔,令所在官司給衣帛與附近邊民,將暴露骸骨,悉收葬之,庶體朕之念也。」魏徵等謝曰:「陛下恩及枯骨,天下無有弗悅。由是國家何患不安。」

   靜軒先生有詩云:亡卒遺骸散帛收,洪恩奚用復他求。綿延國祚無為治,應是當年一念投。

  卻說太宗恩赦屢下,祥瑞疊見,群臣各上表稱賀。上曰:「近日爾群臣屢賀瑞祥,朕甚不悅。夫使百姓富給而無瑞,不失為堯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失為桀紂。後魏之世,吏焚連理木,煮白雉而食之,豈足為至治乎?」乃詔:「自今大瑞聽表聞,其小事,止申所司而已。」時有白鵲巢於寢殿槐樹上,兩巢相連如腰鼓樣。左右稱賀,太宗曰:「我常笑隋煬帝好祥瑞,至於滅國。朕好瑞在得賢,此何足賀?」因命毀其巢。由是禎祥雖見,群臣莫敢上聞矣。是歲京師無雨,中書舍人李百藥進奏曰:「往年陛下雖放出宮人,今宮中無用者尚多,陰氣鬱積,亦足致旱。乞再出之,必應天意也。太宗依其奏,下詔再簡出之。前後凡三千餘人。

   靜軒先生有詩云:怨女三千放出宮,歷代民主少奇逢。推將已欲同天下,唐德巍巍世已隆。

  近臣奏知:「今有交址,因與日本不和,連年動兵革,禍延藩鎮,邊延聲勢甚緊。」報入長安,太宗聚群臣商議。魏徵奏曰:「陛下仍遣大臣鎖撫之,則交址之亂自息矣。」上以盧祖尚廉平公直,可充此任,乃遣之。祖尚領命而出,歸至府中,復悔曰:「交址夷狄之性,其人險惡,且又地方遼遠,吾何以鎮守?」次日,遣人上表,以疾辭。太宗覽表乃曰:「祖尚既謝恩而去,今日輒以疾辭。寡人復遣他臣,非所以示信也。」乃命杜如晦等至祖尚府中諭旨。如晦領命,至見祖尚曰:「君上有交址之命,足下何以固辭?今遣吾等諭旨回奏。公意若何?」祖尚曰:「君之命,敢有違逆!吾今昏亂有餘,恐不足以當此任。望公等善為我辭焉。」如晦以祖尚之言覆命。上大怒曰:「我使人不行,何以為政?」命召之斬於朝堂。不移時,金瓜武士梟了首級回報。太宗既斬了祖尚,卻有悔心。只是不肯正言。他日與侍臣論齊文宣帝之為人,魏徵對曰:「文宣狂暴。然人與之爭,事理屈則亦從之。曾有青州長史魏愷,為使梁國而還。文宣除之為光州長史,不肯行。文宣怒而責之,愷曰:『臣先任大州,有功勞而無過失。今得小州,所以不行。』文宣赦之。此文宣所長也。」上曰:「向者盧祖尚雖失人臣之義,朕殺之,亦為太暴。由此言之,不如文宣矣。」因命復其官蔭。

  魏徵,容貌不逾中人,而有膽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顏苦諫,或上怒甚,亦為之止。上嘗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徵來,即藏匿於懷中。徵奏事故久,鷂竟死懷中。嘗謁告上塚,徵還言於上曰:「人言陛下欲幸南山,嚴裝已畢,而竟不行,何也?」上笑曰:「初實有此心。畏卿嗔,故不敢行耳。」十一月,太宗以國事分任其政。大事則令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謂之「五花判事」。更使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給事中、黃門侍郎駁正之。至是,上謂侍臣王珪曰:「國家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察,正以人心所見,互有不同。苟論難往來,務求至當,捨己從人,亦復何傷。近來有或護己短者,遂成怨隙,或避私怨,是以知人之不是處,亦不肯正言,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隋煬帝之世如此也。當時群臣如此,必皆自謂:『我有智識,禍患不及我身。』及天下大亂,家國兩亡,其幸有脫免者,亦為時論所貶,終古不磨。卿等各當依公忘私,勿雷同也。」又謂房玄齡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論執。比來惟賭順從,不聞有違異。若但行文書,則誰不能為,何必擇才也?」王珪、房玄齡等皆頓首稱謝。

  次日,朝臣已退,太宗見王珪猶在侍,乃問曰:「卿欲奏事否?」珪對曰:「皇風清穆,無事可奏也。」上笑曰:「天下至廣,民間疾苦有不勝言者。卿謂無事可奏,斯言過矣。」因引入宮中,議論治道,問珪曰:「近世治不及古,何也?」珪曰:「漢世尚經術,宰相多用儒士,故風俗淳厚。近世重文輕儒,參以法律,此治化之所以益衰也。」上然之。時有美人侍太宗之側,上指謂珪曰:「此廬江王瑗之姬也。瑗殺其夫而納為姬。」珪避席曰:「陛下以廬江王納此姬為是耶?非耶?」太宗曰:「殺人而取其妻,卿何問是非哉?」對曰:「昔齊桓公知郭公之所以亡,何也?蓋由其有善人而不用。管仲,齊桓公之臣,見桓公亦棄善人之言,以為無異於郭公。今此美人,尚在左右。臣以為聖心是之也。」太宗悅,即出之。王珪亦退。

  初,上皇命祖孝孫定雅樂。孝孫以為梁陳之音,多於吳、楚、周、齊之音,多於胡、夷。乃考古聲,作唐雅樂,凡八十四調,三十一曲,十二和。至是,上奏於太宗。太宗曰:「禮樂者,聖人緣物以設教。治之興衰,豈由於此?」御史大夫奏曰:「齊之將亡,作《伴侶曲》;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其聲哀思,聞者悲泣,豈可謂治不在樂乎?」上曰:「悲喜在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民必愁苦,政聞樂而悲耳。今三曲俱存,為卿等奏之,卿豈悲乎?」魏徵曰:「樂在人和,不在聲音也。」他日太宗使祖孝孫教宮人樂,不稱旨,怒責之。王珪與溫彥博諫曰:「孝孫敦雅之士,今乃使之教宮人,又從而譴之。臣竊以為不可。」上怒曰:「卿等當竭忠直以事我,乃為孝孫游說耶?」彥博懼旨拜謝,珪不拜,復奏曰:「陛下責臣以忠直,今臣所言豈私曲耶?」上為改容而罷。明日謂房玄齡曰:「自古帝王納諫誠難,朕昨責二公,至今悔之。公等勿為此不盡言也。」玄齡拜謝。

  貞觀三年正月,裴寂卒。太宗以房玄齡、杜如晦為僕射,魏徵守秘書監,參預朝政。謂玄齡、如晦曰:「公為僕射,當廣求賢人,隨才任用。近聞卿因聽訟,日不暇給,安能助朕求賢乎?」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惟大事當奏者乃關僕射。他日,上謂玄齡等曰:「為政莫若至公。昔蜀主之臣,諸葛亮竄廖立、李嚴於南夷,及亮卒而二人哭泣有死者。非至公能如是乎?近有高熲相隋,熲為人公平,識治體。熲存則隋興,熲沒隋亦亡。朕慕前世之明君。卿等不可不學前世之賢臣也。」玄齡頓首拜謝。玄齡明達吏事,輔以文學,夙夜盡心,唯恐一物失所。用法寬平。聞人有善,若己有之。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與如晦引拔士類常如不及。上每與玄齡謀事,必曰:「非如晦不能決。」及如晦至論之,竟用玄齡之策。蓋玄齡善謀,如晦善斷也。二人同心徇國,故唐世稱賢相推房、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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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志傳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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