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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志傳/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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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唐書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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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上謂侍臣曰:「朕有二喜一懼:比年豐熟,斗粟三錢,一喜也;北虜降服,邊廷無事,二喜也;遇治安則驕侈易生,驕侈則危亡立至,此一懼也。」群臣曰:「陛下安不忘危,社稷之幸也!」忽房玄齡奏:「閱視府甲兵,芒鋒耀目,勝過隋朝。」太宗曰:「甲兵武備,誠不可闕。公等以遠勝隋世。煬帝甲兵,豈不足耶?卒亡天下。若公等盡力輔治,使百姓安寧,此乃朕之甲兵也。」

  一日,太宗與衛騎遊獵於後苑,眾人於紫薇花下趕起一兔。上見之,親架弓逐之。長孫無忌在後諫曰:「射獵較力,秦府之事也。今天命陛下為華夷父母,乃不思享國長久之計,奈何自輕為武人之能哉?」太宗又將逐鹿,無忌固諫乃罷。次日會朝,上憶無忌之言,問公卿以享國長久之計,蕭瑀對曰:「三代封建而長久,秦孤立而速亡。陛下比者既立太子,餘王須使領藩鎮之任,正今日之急務也。」上以為然,令群臣議之。魏徵曰:「京畿稅少,多資畿外。若盡以封建,經費頓闕。又燕、秦、趙、代俱帶外夷,若有警急取兵,內地難以齊赴,甚非長計也。」李百藥以為:「勳戚子孫,皆有人民、社稷之寄,易世之後,驕淫自恣,攻戰相殘,害民尤深。不若令之迭居,母使外封也。」顏師古曰:「不若分王宗子出外,勿令過大邑,兼以州縣雜錯而居,互相維持,足扶京室。陛下再為設置官僚,皆令省司選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朝貢禮儀,立成一定之制。此萬代無虞也。」太宗大悅,乃從師古之策。詔宗室有功績、賢良者,作藩鎮,部遺其子孫。令所司明條例,定等級高下以奏。不數日中,申詳開定製上聞,王封由是大定焉。

  忽有司以當決死刑上奏,帝謂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詔令三覆檢察,蓋欲思之詳熟也。而有司須臾之間,即謂三覆已訖。又斷獄者,惟據律文擬罪,雖情在可憐,而不敢違法。其間豈能盡無冤乎?古者刑人,君為之罷樂減膳。朕雖庭無常設之樂,亦不常食酒肉,但未曾著為令耳。今制:決死辦者,二日間,國中五覆奏;下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不得進酒肉,內教坊及太常不得舉樂,皆令其居門下,覆視罪囚,有據法當死而情可憐者,錄狀以聞。」由是全活甚眾。

  靜軒周先生有詩贊曰:罪當抵死復能全,一旦雲開見日天。是處囹圄荊棘滿,太宗君德絕無冤。

  他日太宗與侍臣論獄,魏徵曰:「煬帝時常有盜發。捕得之,拷訊服罪者,二千餘人,悉令斬之。時大理丞張元濟,尋其狀察之,惟五人嘗為盜,餘皆平民。元濟當時終不敢執奏,盡被殺之。」太宗曰:「豈惟煬帝無道,其臣亦不盡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宜戒之。」又嘗謂執政曰:「朕嘗恐因喜怒妄行賞罰。故欲公等極諫。公等有不是處,亦宜受人諫,不可以己之所欲惡人而違其言。苟自不能受諫,安能諫人?」玄齡等拜旨曰:「謹佩聖諭。」

  時邊臣呈奏:「康國部落蕃滋,欲求內附。乞上裁處。」帝與侍臣議曰:「前代帝王,好招來絕域,以求服遠之名,無益於用,反成糜弊百姓。今奏康國內附,倘有急難,於義不得不救。其地又遠,師行萬里,豈不疲勞?勞百姓以取虛名,朕不為也。」下詔不受,顧謂魏徵曰:「治國如治病。病雖愈,尤宜調護。倘輕自放縱,病復作,則不可救矣。今中國幸安,四夷俱服,誠自古所希。然朕日慎一日,惟懼不終。故欲日聞卿輩諫爭也。」魏徵曰:「內外太平,臣不以為喜。惟喜陛下安居思危耳。」太宗復問之曰:「比者群臣皆以封禪為帝王盛事,朕意以為不然。若天下遂安,家給人足,雖不封禪亦何傷乎?昔秦始皇封禪,而漢文帝不封禪。後世未有議文帝不及始皇。且祀天掃地而祭,何必登泰山之巔,封數尺之土,然後可以展其誠敬乎?及群臣請不止,朕將從之,獨卿以為不可。卿試言何為不可?」徵對曰:「陛下功高德厚,中國安寧,四夷賓服。年穀歲豐,祥瑞疊見。是六者,陛下皆有之。然戶口未復,倉廩尚虛,車駕東巡,供頓勞費。又伊、洛以東,從事久廢,灌莽極目。陛下車駕啟行,遠夷君長皆當扈從,此乃引戎狄入腹中,而示之以虛弱也。尚賞齎不繼,見有遠人之望,費用連年,深致百姓之勞。崇虛名而受實患。此臣所以為不可也。」太宗深然之。會有司奏:「河南、北大水。」封禪事遂息。明年,群臣復以為請。帝有幸九成宮避暑之命,乃止。

  其時太宗鑾駕準備起行,文武各伺候隨駕。監察御史馬周上疏諫曰:「大安宮在長安城西,制度卑小,而車駕獨為避暑之行,是太上皇留暑中,而陛下居涼處也。清溫之禮,臣竊有所未安。然且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視膳。今九成宮去京城三百餘里,太上皇或時思念陛下,陛下何以赴之?今陛下行計已成,不可復止。願速示返,期以解眾惑,仍逐增大安宮,以稱中外之望。」馬周疏上,而太宗儀從已在途矣。既幸九成宮,來五十日,復回車駕。會朝廷將長樂公主出嫁長孫衝。上降敕有司,資送公主之物,倍過於永嘉長公主。魏徵諫曰:「昔漢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豈得與先帝子比?』令如楚淮王一半地方封之。今奈何資送公主反倍於長主乎?」太宗薄怒曰:「卿且退,容吾思之。」乃入宮中,以魏徵言告於皇后長孫氏。後歎曰:「妾素聞陛下稱重魏徵,妾不知其故。今觀其所言,皆引義禮以抑人主之私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陛下當納其諫。」帝依後言,乃復敕有司,照常例送之。後因遣中使厚賜魏徵,且語之曰:「聞公正直,今乃見之。願公常秉此心,勿轉移也。」使者領命,齎賜物徑至魏徵府中,諭以皇后來意。魏徵不敢辭,拜而受之。

  一日,太宗罷朝,退入宮中。長孫皇后接見,上怒猶未息,對後曰:「遇有機會,必須殺此田舍翁。」後問曰:「田舍翁為誰?」上曰:「可恨魏徵,朕有所為,彼每當朝廷辱我,故將殺之。」後聞之退,具朝服進曰:「妾聞天下之安,由主明而臣直。今魏徵忠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上大悅。次日視朝,中書省奏:「鄒公張公瑾卒。」太宗聞奏,為之慟曰:「國事倥傯,賢臣相繼而喪。孤何以望哉?」因命有司:「即整備鸞駕,朕將親臨公瑾第發哀。」有司奏曰:「今日建辰,曆書忌哭泣之事。陛下宜慎之。」上曰:「君臣猶父子也。情發於哀,安避辰日?」竟命出車駕而哭之。

   靜軒先生有詩曰:扶植綱常志每堅,君臣情義兩兼全。自來欲效唐虞治,不與賢能假數年。

  卻說太宗幸九成宮既回,未有賜命。至秋七月夕日,詔宴近臣於冊霽殿。長孫無忌曰:「王珪、魏徵昔日仇讎,不量今日得同此宴也。」上曰:「徵、珪盡心所事,故我用之。然徵每諫我,遇不從,待我與之言,即不應,何也?」魏徵對曰:「臣以事為不是故諫。若陛下不從而臣應之,則事遂施行。故不敢應。」太宗曰:「卿就應而復諫何傷?」徵曰:「昔者舜帝戒群臣曰:『爾無面從,退有後言。』臣心知其非,而口應陛下,乃面從也。豈稷、契事舜之意耶?」上大笑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視之,更覺嫵媚,正謂此耳。」徵起拜謝曰:「陛下納臣所言,故臣得盡其愚。若陛下拒之不受,臣何敢數犯顏色乎?」太宗是之,顧謂王珪曰:「玄齡以下,朕宜悉加品藻。且自謂,與數子何如?」時魏徵、房玄齡、李靖、溫彥博、戴冑等俱在宴。珪乃曰:「孜孜奉國,知無不為,臣不如玄齡;才兼文武,出將入相,臣不如李靖;敷奏詳明,出納唯允,臣不如彥博;處繁治劇,眾務畢舉,臣不如戴冑;恥君不及堯舜,以諫諍為己任,臣不如魏徵。至於激濁揚清,嫉惡好善,臣於數子,亦有微長。」太宗深以為然。眾人亦服其確論。

  內官行酒至半,上指殿屋謂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營構既成,莫只改移。苟換一榱,修整一瓦,踐踏動搖,必有所損。若思奇變法度,不守其舊,勞擾實多。」群臣拜伏。是日宴罷,上命小黃門傳燭,送各官出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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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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